天龙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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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7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集团”)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

效。公司高管和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冯毅先生拟以现金借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限为不超过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展期;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

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实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冯华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 时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冯华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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