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紧密围
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公
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5年度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2015 年全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 16 项议案,
内容涉及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各个方面,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监督职能。
同时,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公司战略研讨会等多种形式,
从程序上保障了各项重大决策得以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
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的议案
召开会议的次数 8 16
数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议事主要内容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5 年 4 月 10 日 4、《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五次会议
报告》
5、《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钢研高纳 2015 年第一季度报
2015 年 4 月 14 日
六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
2015 年 4 月 22 日
七次会议 正的议案》
1、《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5 年 6 月 25 日 公司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八次会议
划之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钢研高纳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7 月 30 日
九次会议 的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研海德科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5 年 9 月 8 日 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十次会议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钢研高纳 2015 年第三季度报
2015 年 10 月 23 日
十一次会议 告的议案》
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研广
亨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期可行权截止
第四届监事会第 日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十二次会议 3、《关于减少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期可行权数量的议案》
4、《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期权第二期可行权的议案》
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公司监事会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2015
年,公司监事会通过组织监事参加北京证监局组织的专题培训、保荐机构组织的
持续督导培训等形式,加强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切实提高了
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及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徐若钢、刘彬、张强、陈卓、胥国华。
2015 年,全体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监
监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徐若钢 8 8 0 0
刘彬 8 8 0 0
张强 8 8 0 0
陈卓 8 8 0 0
胥国华 8 8 0 0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不存
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15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及子企业的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监督。经过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监事会对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与关联方所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是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
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的过程进行了监督,听
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2015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积极参
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与讨论。同时,针对下一阶段改善公司经营管理、
加强团队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多次出席公司管理层的座谈会等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总结的经验
教训和学习体会,要求管理层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发扬成功经验、改进薄弱之处,
紧紧抓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缜密研究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对管
理层做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推动公司发展指出了努力方向。
五、参与公司战略研究与制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相关总结、计划、战略规划等各类
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和总结,并参与了公司年度经营
计划、未来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订。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
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