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事后审核
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3月1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文公告了《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
后高度重视,向董事会全体董事进行汇报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和核
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问询函》问题一、“年报显示,2015 年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向大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拥有的 PVC 类资产、负债及河北沧骅储运
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售资产评估增值,导致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从而实现扭
亏为盈。该部分标的资产账面价值-31,508,540.86 元,评估作价为 345,157,003.06
元,确认投资收益 423,945,251.25 元。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扭亏原因,请公司充分说明此次资产出售交
易中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补充披露此次交易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并请会
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如下: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扭亏原因,现对此次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作价的
公允性及此次交易的投资收益确认依据说明如下:
1、关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本公司通过以标的资产出资新设全资子公司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的方式,将标的资产完整地注入,使沧州聚隆化工有限
公司拥有标的资产合法且完整的资产所有权,并以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冀中能源)转让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形式完成资产交割。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是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根据北京
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30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大正海地人
评报字(2015)第 161A 号),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3,150.85 万元,评估
价值为 34,515.7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为 34,515.70 万元。该定价业经本公司与冀
中能源双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河北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审批并同意,评估
增值的资产主要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部分已提足折旧但尚能继续使用的
设备,由于当时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房屋及建筑物的建造成本较低,评估增值
符合实际情况。具体如下:本期土地账面价值:58,101,610.81,土地评估价值:
296,023,553.94,评估增值:237,921,943.13 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238,198,561.11,评估价值 313,122,613.78 元,评估增值 74,924,052.67 元。所以,本
次协议转让价格是恰当和公允的。
2、关于投资收益的确认: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3,150.85 万元,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完成了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并办理了工商
变更;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约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所产
生的损益由冀中能源享有或承担。2015 年 1-8 月需由冀中能源承担过渡期亏损
为 4,727.97 万元,主要为标的资产应计提的折旧和摊销。综上:资产交割日标
的资产账面价值为-7,878.82 万元,与交易对价 34,515.70 万元差额即为公司本期
确认的投资收益 42,394.52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以上标的资产协议转让价格是恰当和公允的,金牛
化工公司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充足,会计处理正确。会计师意见请参见附件。
《问询函》问题二、“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出售 PVC 业务后,目前主营
业务为甲醇生产销售。年报显示,公司当期扣非后净利润为-1.12 亿元,公司重
组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有实质性改善。2015 年甲醇业务营业收入为 3.47 亿元,
营业成本为 3.42 亿元,毛利率仅为 1.71%,且行业产能严重过剩。
鉴于公司目前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相关事项。
1.结合甲醇行业的市场规模、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其
他上市公司情况)、原料与产品价格变动、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发展趋势
等情况,充分说明行业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揭示公司盈利能力和
可持续经营能力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 2015 年甲醇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同比增长 305%,请公司结合营业收
入和营业成本的同比增减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
公司回复如下:
1、公司实施完重大资产出售后,金牛旭阳成为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其主营
业务甲醇的生产销售也成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现对甲醇行业的风险分析以及
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1)市场规模:目前我国甲醇产能为 6800 万吨/年,2015 年度甲醇产量为
4010 万吨;其中,我国甲醇生产路线大致分三种:煤制甲醇、天然气制甲醇、
焦炉气制甲醇,煤制甲醇成为我国甲醇生产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其占比在 73%
左右。天然气制甲醇是占我国甲醇总产能的 16%。焦炉气制甲醇主要集中华北、
西北等地,其产能占比在 11%左右。公司子公司金牛旭阳为年产 20 万吨焦炉气
制甲醇企业,占全国产能的 0.31%,占焦炉煤气制甲醇产能的 2.82%。
(2)行业竞争格局:自 2013 年以来,我国的甲醇产能由 5500 万吨增长到
6800 万吨,甲醇表观消费量由 3286 万吨上涨到 4548 万吨,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2015 年度,我国甲醇进口量 554 万吨,出口量 16 万吨,同时,随着我国甲醇反
倾销到期,甲醇企业将面临来自国际的激烈竞争。目前我国的甲醇产能主要分
布在西北、华东、华北、华中等地区,其中,西北地区甲醇产能达 3285 万吨,
主要是煤制甲醇,在近几年煤炭价格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成本优势愈加明显,
同时西北地区也是我国甲醇的主要输出区域,主要供往山东、河北、河南、华
东地区;华东、华北及华中产能分别为 1023 万吨,739 万吨和 620 万吨,其货物
主要通过汽运销往华东地区或者经过海路运输运往华南等地。
(3)市场占有率:随着近年来甲醇产能的不断增长,公司的甲醇市场占有
率也在不断下降。神华、大唐、宁煤、宝丰、延长等企业甲醇年产能均在 150
万吨以上,而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度,甲醇产量分别为 20.11 万吨、18.3 万吨
和 20.33 万吨,产量稳定,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0.37%,0.30%和 0.30%。
(4)主要竞争对手:公司的甲醇销量主要为山东地区占 70%,河南地区占
20%,邢台周边地区 10%,受原油价格不稳定的影响,烯烃行业存在开工率不稳
定等因素,导致西北地区的低成本甲醇流入河北、山东等地区,成为公司的主
要竞争对手。
(5)原料与产品价格变动:煤制甲醇、天然气制甲醇和焦炉气制甲醇三种
生产方式中,煤制甲醇成本构成主要为煤炭,其中由于近几年来,随着煤炭价
格的不断走低,煤制甲醇的成本优势愈加明显;天然气制甲醇成本构成主要是
天然气,因天然气成本偏高,国内天然气制甲醇装臵多数开工不足甚至停车;
公司的甲醇产品属于焦炉气制甲醇,成本构成主要为焦炉煤气,其中由于甲醇
用焦炉煤气不属于大宗商品,缺乏市场流通性,且焦炉煤气的化学属性导致运
输成本较高,因此,多数甲醇生产企业采购的焦炉煤气均来自附近区域的焦化
企业,供需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采购价格。焦炉煤气是生产甲醇的主
要原材料,同时也是炼焦煤生产焦炭的副产品,因此,焦炉煤气的价格很大程
度上由甲醇的需求与焦炭的生产成本决定。自 2013 年以来,甲醇的价格从 2013
年的均价 2600 元/吨下降到 2015 年的均价 1900 元/吨,焦炉煤气的采购价格也从
2013 年的均价 0.57 元/立方,下降到 2015 年的 0.39 元/立方。公司子公司金牛旭
阳的焦炉气采购价格与甲醇、炼焦煤市场价格走势一致,采购价格未出现大幅
偏离同期市场价格的情形。
(6)发展趋势:随着国际市场供应的恢复以及国内甲醇大规模集中投产,
供应快速增长下甲醇市场供应过剩格局突显。同时,由于下游烯烃需求的拉动
转移,需求的快速增长将与甲醇高产能进行博弈,原油价格将直接影响烯烃行
业的开工率,进而直接影响对甲醇的需求量和价格,故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及
原油价格将决定甲醇行业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有因素,由于甲醇行业供应过剩,竞争激烈,价格波动较大,而金
牛旭阳为年产 20 万吨甲醇企业,市场占有率较小,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以上
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甲醇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分析
甲醇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降低 4,614.57 万元,销售成本降低 4,950.59 万元,
导致毛利增加 336 万元,毛利率由 2014 年 0.33%增加至 2015 年 1.34%,增加比率
为 305%;主要是因为:(1)本期销售量增加引起销售收入增加 3,743.06 万元,
销售成本增加 3,693.00 万元,毛利增加 50.06 万元。(2)本期销售单价降低,导
致销售收入降低 8,357.64 万元;单位销售成本降低,导致销售成本降低 8,643.59
万元,毛利增加 285.96 万元。(数据见下表)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变动
甲醇业务销售收入 392,899,228.53 346,753,483.40 -46,145,745.13
甲醇业务销售成本 391,621,911.67 342,116,012.07 -49,505,899.60
甲醇业务销售毛利 1,277,316.86 4,637,471.33 3,360,154.47
甲醇业务收入毛利率 0.33% 1.34%
同时,甲醇业务单位成本降低,主要是因为:本期甲醇生产的主要原料-煤
气采购单价降低 20.69%,导致甲醇生产成本-煤气单位耗用金额降低 20.61%,另
外公司本期检修期较上期缩短,导致甲醇单位电费耗用金额下降 33.23%。
《问询函》问题三、“公司主营的甲醇生产销售由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承担。公司对金牛旭阳的持股比例为 50%,
该股权系 2013 年从大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处购买。根据公告,2012 年金
牛旭阳净利润为 5,012.43 万元,公司购买该股权时披露称“2012 年以来,我国甲
醇行业维持稳定发展态势,供需格局延续部分依赖进口的局面,甲醇价格较为
稳定,国产甲醇市场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前述资产购买完成后,金牛旭阳业绩
连续下滑,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为 2,320.66 万元、2,219.58
万元、1,854.30 万元。公司披露称“随着国际市场供应的恢复以及国内甲醇大规
模集中投产,供应快速增长下甲醇市场供应过剩格局突显。甲醇价格创历年新
低。”鉴于金牛旭阳是主要业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
以下事项。
1.结合金牛旭阳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及收购前后业绩变化情况,说明该收购
是否达到了交易目的,公司上述交易决策是否足够审慎、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2.结合前述甲醇业务毛利极低(1.71%)的行业现状以及金牛旭阳的营业收
入和营业利润等情况,分析金牛旭阳盈利的主要原因,说明是否存在主营业务
以外的其他影响因素。
3.公司对金牛旭阳持股 50%,纳入合并报表的理由为“出任金牛旭阳董事会
中 7 名董事中的 4 名,占董事会成员中的多数,公司能够对该公司实质控制”,
请公司结合金牛旭阳章程约定以及其他股东情况,说明并揭示公司是否会出现
丧失对其控制权、进而导致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的风险。”
公司回复如下:
1、(1)公司本次收购基本达到了交易目的,公司收购金牛旭阳的主要目的
是提升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化工业务上市平
台。收购完成后,金牛旭阳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 2,320.66
万元、2,219.58 万元、1,854.30 万元,虽呈下降趋势,但仍保持连续盈利,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及持续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并且在公司原化工业务基础上
增加甲醇业务,符合当时公司作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旗下化工业
务上市公司平台定位。
(2)公司认为当时做出的收购决策足够审慎。公司在收购金牛旭阳披露称
“2012 年以来,我国甲醇行业维持稳定发展态势,供需格局延续部分依赖进口
的局面,甲醇价格较为稳定,国产甲醇市场保持稳步发展态势”是基于当时掌
握的市场行情做出的判断。同时,公司公告中也对甲醇行业面临的经济周期风
险、行业竞争风险及金牛旭阳的业绩波动风险等进行了分析。导致 2013 年业绩
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3 年甲醇的平均售价比上年下降了 100 元/吨左右,造
成平均售价下降的原因是,煤炭价格的下降使得西北地区的煤制甲醇竞争力增
强,而西北地区本地甲醇需求疲软,使得西北地区的产品流入我公司的主要销
售区域山东地区,而且金牛旭阳本身市场占有率较小,缺乏市场话语权,只能
随行就市,最终导致了公司 2013 年甲醇平均销售价下降,从而导致盈利下降。
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及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冀中能源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冀中能源的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及金牛旭阳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金牛旭阳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以北京国友大正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
公司 5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 307A 号)评估结
果为定价依据,评估报告已经河北省国资委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备案。
综上所述,公司做出的收购决策是足够审慎的。
(3)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依据,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选聘的资产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权益法进行评估,考虑金牛
旭阳未来收益易受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资产基础法更能客观
反映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因此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最终评估结
果。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2、关于金牛旭阳的盈利分析
金牛旭阳在甲醇业务毛利率极低的情况下仍然盈利,主要是甲醇业务生产
过程中,除了主要产品甲醇以外,还存在部分附属产品,如液氧、驰放气和脱
盐水、蒸汽等,因该部分产品为附属产品,不参与成本分配,在其他业务收入
列支,故利润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业务收入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蒸汽 24,187,882.34 28,680,918.57
驰放气 23,797,251.78 7,871,484.23
液氧 1,316,320.47 882,043.59
脱盐水 2,432,188.87 2,583,450.86
合计 51,733,643.46 40,017,897.25
因此,旭阳化工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不高的情况下,仍然盈利。
3、本公司能够对子公司金牛旭阳的实质控制,不会出现丧失对其的控制权。
因为,根据金牛旭阳的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中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4 名,邢台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推荐 3 名。”,
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而本公司出任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中 7 名董事中的 4 名,
占董事会成员中的多数。同时,金牛旭阳的董事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根据
公司章程约定均为本公司委派,因此本公司能够对子公司实质控制。
《问询函》问题四、“根据公司年报,除甲醇业务外,公司贸易营业收入
2.02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6.7%。请公司补充披露贸易业务所涉及
的主要商品类别及相关盈利情况,并针对性披露可能存在的行业风险。如果子
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请补充披露该子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
情况”
公司回复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子公司河北金牛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了贸易业务,涉及的
主 要 商 品 类 别 为 树 脂 商 品 , 树 脂 贸 易 收 入 19,751.62 万 元 , 树 脂 贸 易 成 本
19,361.84 万元,毛利率为 1.97%,树脂贸易尚有微利。
根据贸易业务涉及的商品类别,分析具有以下行业风险:风险一,树脂商
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存在对价格把控不准导致的亏损风险;风险二,下游利润
降低而导致的货款回收的风险。
金牛物流2015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河北金牛物流有
202,047,853.61 198,046,144.07 4,001,709.54 -7,227,763.94 -5,647,216.23
限公司
2015 年度营业利润为负数的原因为:本期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部分不
具备清偿能力、收回债权可能性较小的三名客户,对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增加 7,967,387.55 元,导致营业利润为负数。
《问询函》问题五、“公司前 5 名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占比达到 67.61%、前 5
名供应商采购占比达 72.53%,集中度均较高,请公司根据贸易和化工(甲醇)
两大业务分部披露前 5 名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及占比,核实并说明前述客户是否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前5名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公司子公司金牛旭阳为了维持较高的售
价,一直以来执行大客户战略,大客户销量稳定在60-70%,而这些大客户与公
司并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前5名销售额及占比见下表:
客商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甲醇业务:
客户 1 121,509,020.97 28.77%
客户 2 75,356,550.64 17.85%
客户 3 48,654,901.25 11.52%
客户 4 20,100,144.68 4.76%
客户 5 19,882,143.15 4.71%
贸易业务:
客户 1 37,108,685.00 8.79%
客户 2 24,006,434.13 5.68%
客户 3 22,832,035.00 5.41%
客户 4 18,693,880.00 4.43%
客户 5 18,146,520.00 4.30%
《问询函》问题六、“关于衍生品投资相关情况根据年报,本期 “支付的其
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含 “期货交易损失”158.73 万元。但年报正文部分
“投资状况分析”中未披露前述衍生品投资情况。请公司核实是否存在遗漏;如
存在,请予以补充披露。同时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期货的目的、投入资金
规模、投资份额、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收益、投资盈亏以及相应的决策
程序、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措施等情况。”
公司回复如下:
经核实,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在年报正文中披露子公司金牛旭阳开
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相关情况。现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旭阳为了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甲醇价格波动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表:
投资类 资金来 保证金额 投资期 产品类 预计收 投资盈 是否涉
签约方
型 源 度 限 型 益 亏 诉
格林大华 1 年以 商品期 -158.73
期货 自有 800 万 亏 否
期货 内 货 万
2013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且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金牛旭阳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后,投入期货保证
金 800 万元,于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开展了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投资期货分别实现盈利 594.51 万元和 177.89 万元,2015 年
度发生亏损 158.73 万元。金牛旭阳自 2013 年投入期货保证金 800 万元后,再未
进行过追加投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进行的
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补充确认。金牛旭阳在进行期货业务操作是,能
够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具体详见 2013 年 6 月 28 日和 2016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制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子公司开展甲醇业务套期保值的公
告》)。
《问询函》问题七、“2014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 PVC 和氯碱
生产装臵进行技术改造和停产检修,且预计对当年利润影响不大。但年报显示,
公司 2015 年、2014 年的停工损失分别为 0.72 亿元、0.41 亿元,影响金额较大。
请公司结合停工涉及的具体事项、损失金额构成等情况,解释停产公告对利润
影响预测的准确性。”
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在 2014 年 9 月 19 日的停产公告中对利润影响的预测是基本准确的,公
司 2014 年停工损失期间为 2014 年 10 月-12 月,停工损失 4118 万元,停工涉及的
具体事项主要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工资薪酬及停工期间维护费用等,金
额分别为 1887.5 万元、1158 万元和 1072.5 万元。而这些费用在正常生产状态下
也会发生,而且工资薪酬及维护费用金额还会相应增加。之所以公司判断技术
改造和停产检修对当年利润影响不大,是因为自 2014 年起,PVC 价格不断下降,
而主要原材料 EDC 采购价格自 2 月份开始一直处在高位,经公司测算,正常生
产时除了固定发生的费用外(与停工损失计提的费用基本一致),因原材料、耗
能等因素增加的单位成本与产品售价相差不大,使得公司 4 季度即使正常生产
经营和停产检修产生的亏损相差不大,所以停产检修对公司利润影响不大。公
司做出停产对当年利润影响不大的判断是基本准确的。
2015 年上半年,公司所处氯碱行业形势依然严峻,为积极扭转公司 PVC 业
务发展导致的亏损局面,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启动了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了拥有的 PVC 类资产、负
债及沧骅储运 100%股权,并于 2015 年 8 月办理完毕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等工商
变更手续。公司 2015 年停工损失期间为 2015 年前 8 个月,停工损失 7194 万元,
停工涉及的具体事项主要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工资薪酬及停工期间维护费
用等。金额分别为 4742 万元、1773 万元和 679 万元。
关于答复函中补充披露的相关内容已经更新到年报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