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3 0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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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16-026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

(三) 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经过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主要内容如下:

1. 重大资产置换

(1) 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精

制”)。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2) 资产置换方案

公司以所持置出资产与忠旺精制所持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3) 置出资产

公司所持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4) 置入资产

忠旺精制所持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100%股权。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5) 置出资产的预估值及作价原则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置出资产预估值为 20,000 万元,置出资产初步作价

20,000 万元。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列载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6) 置入资产的预估值和作价原则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置入资产预估值为 4,170,000 万元;为解决因内部重

组形成的关联往来,忠旺集团拟在 2015 年 10 月 31 日后分红 1,350,000 万元,该次

分红不会导致实际现金流出,不影响忠旺集团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根据上述情

况,置入资产作价调整为 2,820,000 万元。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列载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7)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安排

在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期间

(以下简称“过渡期间”),置出资产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置出资产所产生的

亏损由公司承担;过渡期间,置入资产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置入资产所产生

的亏损由忠旺精制承担,并由忠旺精制于本次重组完成后以现金形式对公司予以补

偿。过渡期间损益的确定以交割日审计报告为准。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忠旺精制发行股份购买,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全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3)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忠旺精制。忠旺精制以资产置换的差额部

分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下,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基于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未来预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平等协商,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市场参考价,并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

份的价格为 7.1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同时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为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作价差额为 2,800,000 万元,公司向忠旺精制发行股份数

量约为 393,258.43 万股。忠旺精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取得的股份数量精确至股,所

取得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忠旺精制自愿放弃。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

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6) 置入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与忠旺精制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忠旺精制

应在交割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完成置入资产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与忠旺精制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果任何

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任何

责任或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

措施,或给予其全面、及时、充分、有效的赔偿。

若因公司严重违反《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而导致该协议被

忠旺精制终止,或因公司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出现重大

违规行为(如内幕交易或提供虚假披露信息),进而使本次重组无法完成,则公司需

向忠旺精制合计支付 10,000 万元违约金。若因忠旺精制严重违反《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而导致该协议被公司终止,或因忠旺精制及/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如内幕交易或提供虚假披露信

息),进而使本次重组无法完成,则忠旺精制需向公司支付 10,000 万元违约金。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7) 股份锁定期

忠旺精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忠旺精制认购的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由于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

期进行锁定。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9)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所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3. 配套融资

本次配套融资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本次配套融资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2) 发行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全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对象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

发起设立的民生加银资管睿智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民生加银资管睿智 2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资管”)发起

设立的齐鲁星耀 1 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齐鲁星耀 2 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益利”)发起设立的中英益利-京申

资产管理产品,陈晓红,樟树市建瓴添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

瓴添翼”)以及北京盛世龙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龙翔”)。前述发行对

象均以现金形式认购。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4) 配套融资金额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0 亿元,不超过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决议公

告日。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为 7.1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配套融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配套

融资的发行价格。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6) 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0 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按照本次配套融资发行价格 7.12 元/股测算,公司本

次配套融资所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70,224.72 万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发行数量(万股) 募集金额(亿元)

1 民生加银资管睿智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500.00 5.34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发行数量(万股) 募集金额(亿元)

2 民生加银资管睿智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500.00 5.34

3 齐鲁星耀 1 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500.00 5.34

4 齐鲁星耀 2 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500.00 5.34

5 中英益利-京申资产管理产品 6,800.00 4.84

6 北京盛世龙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500.00 3.20

7 陈晓红 4,000.00 2.85

樟树市建瓴天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8 24,924.72 17.75

伙)

合计 70,224.72 50.0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配套融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配套

融资的发行数量。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7) 股份锁定期

认购方就本次配套融资所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36 个月后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

期进行锁定。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的资金扣除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年

产 60 万吨高强度、大截面工业铝挤压产品项目(35 亿元)和全铝特种车辆项目(15

亿元)。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若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上述项目的推进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

予以置换。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9) 上市地点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10)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配套融资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按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配套融资完成日。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忠旺精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协议》。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忠旺精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民生加银、齐鲁资管、中英益利、陈晓红、建瓴添翼、

盛世龙翔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重组完成后,忠旺精制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外,本次配套融资

的认购对象陈晓红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解

笠的母亲,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认购对象北京盛世龙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上市公

司监事王海明母亲控制的企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认购对象樟树市建瓴添翼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盈泰和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盈泰和

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为上市公司董事卢建,因此樟树市

建瓴添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也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忠旺精制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若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后,忠旺精制将持有上市公司

393,258.4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达 87.16%,刘忠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若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后,忠旺精制将持有上市公司 393,258.43 万股

股份,持股比例达 75.42%,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忠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忠旺精制认购

公司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忠旺精制已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依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忠旺精

制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上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重组拟购买的置入资产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规划等有关报

批事项的,已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相应的许可或者原则性批复文件。

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

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忠旺精制合法拥有忠旺集

团 100%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忠旺集团合法存续,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

同业竞争。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公司董事会处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方案具体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有关全部协议;办理本次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拟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数量并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以及于上交所上市

事宜;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拟交易资产的过户以及交

接事宜;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

更登记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套融资方案具体办理本次配套融

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配套融资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本次配套融资

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以及于上交所上

市事宜;办理本次配套融资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重组方案

(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授权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重组的相关申报

文件;

5、授权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

修改或调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6、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次重组的要求而代表公司出具承诺文

件;

7、办理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

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全部

完成日。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

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

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卢建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惊破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服务于公司资产

并购与产业整合的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购基金首期规模 5 亿

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向并购基金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同意公

司就成立并购基金事项与有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临 2016-028)》。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小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小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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