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会计
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洪、陆静、黎明、果德安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