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力生制药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
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增资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力生制药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增资事项
1、本次增资概述
力生制药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投资的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6,248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
前,该笔资金已经投资完毕。力生制药拟用上述已投入的 16,248 万
元对生化制药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将由
11,082.28 万元,增加至 27,330.28 万元。
本次增资生化制药事项经力生制药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股
东大会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拟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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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 269 号
法定代表人:郑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82.28 万元
股本结构:力生制药所占股权比例 100%
主营业务: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制造、中间体、诊
断试剂、生化试剂制造
生化制药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科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678.26 52,896.29
负债总额 35,388.19 37,522.45
净资产 15,290.07 15,373.84
3、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力生制药的影响
力生制药本次对生化制药增资将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改善资产结
构,节约财务费用,提升营运能力,有利于生化制药发展、壮大主营
业务,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生化制药增资前后均为力生制药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不
会影响力生制药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渤海证券关于生化制药增资的核查意见
1、本次对生化制药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生化制药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
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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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降低生化制药
资产负债率,改善其资产结构,节约财务费用,提升营运能力,进一
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
药有限公司增资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生化制药增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改善生化制药的资产结构,提升营运能力,
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事宜
并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鉴于本次对生化制药增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生化制药增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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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生物化学制药
有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运发 方万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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