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由于工作人员

疏忽,将上述公告中“重要提示(1)”内容写错,现将相关信息更正并补充如下:

一、原公告表述的更正情况

更正前: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调整在有效授权期及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需提交公

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具体事项的补充说明

(一)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现公司拟启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

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原来的“认购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调

整为“认购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同时调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认购价格及数量、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决议

通过《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6 年 3 月修订<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

价格及数量、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办法等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审核并发表意见。

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调整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1、持有人的调整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由 44 人调整为 46 人,具体如下:

调整前:

认购资 出资额

序号 员工姓名 职务

金来源 (万元)

1 钱少伦 副总经理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1,000

2 刘祖勤 副总经理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800

副总经理、董事会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3 吴建海 800

秘书

4 姜兵 副总经理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800

部门经理\副经理

5 其他核心人员共计 40 名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6,100

或业务骨干

总计 44 名 9,500

本次调整后:

认购资 出资额

序号 员工姓名 职务

金来源 (万元)

1 钱少伦 副总裁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1,000

2 吴建海 副总裁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800

3 宋亮 副总裁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1,000

部门经理\副经理

5 其他核心人员共计 43 名 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 9,850

或业务骨干

总计 46 名 12,650

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出资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6 年 3 月修订)》。

2、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6 年 3 月修订<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的价格由 12.71 元/股调整为 12.75 元/股,认购的数

量由 7,474,430 股调整为 9,921,569 股。

3、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办法的调整

修订前:

(1)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的处置办法:

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不可以转让。

(2)……

(3)持有人离职、被除名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持有人离职或被公司除名的情况发生时,持有人所持有股份由本员工持股计

划按照其取得成本强制回购,员工持股计划有权按照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规定对

其进行重新分配,同时此前已通过套现、分配所获得的收益不受影响。

修订后:

(1)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的处置办法:

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

(3)持有人离职、被除名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持有人离职或被公司除名的情况发生时,持有人需退出员工持股计划,其所

持有的份额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规定转让给他人。转让的价格为持有人取

得份额时的成本以及为此支付其他合理成本(如有)。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因上述更正、补充给投

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