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6-01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刊登了《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的公告》。

2、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 47.41%股权的控股股东阜新金胤

新能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并刊登在 2016 年 3 月 12 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 星期二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2016 年 3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15:00-2016 年 3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东塔 707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4 名,代表

公司股份 256,111,3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4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现

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 名,代表公司股份 256,000,5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7.4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110,88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0.020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56,111,380 股,同意 256,010,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反对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金重工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