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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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宁波华翔”) 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有的宁波劳

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劳伦斯”)100%的股权,及宁波峰梅、

申重行、Low Tai Huat(罗大发)和上海泛石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泛石投资”)合计持有的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 93.63%股权。本公司

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1、购买宁波华友置业有限公司公寓楼

2015 年 2 月 9 日,宁波华翔与宁波华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友”

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宁波华翔出资 1,489.425 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华友在

售总面积为 1,985.9 平米的 38 套公寓楼。

本次交易聘请了宁波天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基

准日为 2015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甬天估【2015】第 1501035 号评估报告。标的

房产评估价格为 1,602.68 万元人民币。

鉴于宁波华友的实际控制人周敏峰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的胞

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资产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5 年 2 月 9 日,宁波华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华友”购买在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华翔购买“宁

波华友”在售公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2、出资 300 万欧元受让 DeCon GmbH 股份

宁波华翔与德国 DeCon GmbH 本着加强海外企业技术合作的目的,经协商

同意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以下简称“NBHX

Automotive”)出资 220 万欧元受让 Mario Trabert 先生和 Derk Ekenhorst 先生所持

有 DeCon GmbH 28%的股份,同时 NBHX Automotive 出资 80 万欧元增资 DeCon

GmbH,交易完成后 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 持有 DeCon GmbH 28%的

股份。

2015 年 8 月 25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资 300 万欧元受让 DeCon GmbH 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德国 DeCon GmbH 是大众“汽车空调出风口”类主要供应商之一,本次参股

DeCon GmbH 主要为了加强德国华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与当地企业在企业管

理、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宁波华翔收购日本井上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井上”)资产、业务

为了整合宁波华翔、POLYFOAM ASIA PTE.LTD(以下简称“PAP”)(日本

井上控股子公司)及 KENJOU INVESTMENT CO.,LTD(以下简称“KENJOU”)

的业务,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产品竞争力,共同致力于拓展亚太市场汽车零部件

业务。宁波华翔、PAP 及 KENJOU 首先对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井上华翔”)增资,增资之后宁波井上华翔收购宁波华翔、PAP 及

KENJOU 的相关资产及业务。日本井上是一家致力于开发、研究并生产发泡材

料,塑料橡胶和复合新材料的公司。其产品广泛应用到汽车、电子、化妆品、建

筑材料等各个领域,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是丰田等日系主机厂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KENJOU 是一家专业生产仪表板、内外饰件,外装涂装件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三方股东将整合在汽车内饰件领域的相关资源,扩大市场份额,提供市场竞争力。

2015 年 4 月,宁波华翔、PAP 和 KENJOU 三方分别出资 40,803,644 美元、

17,281,350 美元和 23,522,293 美元增资宁波井上华翔。增资完成后,宁波华翔仍

持有宁波井上华翔 50%股权。

宁波井上华翔增资完成后,宁波井上华翔向宁波华翔以 11,319.40 万元对价

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 4,571.35 万元收购上

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除土地房产外所有资产和业务、收购成都华翔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 1,525.65 万元对价收购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

公司外方股东—Fengmei Deutschland GMBH 所持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5%的股份;向 PAP 以 5,672.13 万元的对价收购无锡井上华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66%股份、以 1,585.87 万元的对价收购无锡安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66%股份,以

1,739.10 万元的对价收购成都井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以

17,571.40 万元的对价向 KENJOU 收购其持有的东莞井上建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截至 2015 年 7 月末上述股权、资产转让均完成。

宁波井上华翔将整合三方股东相关业务,优势互补、提升产品竞争力,共同

致力于拓展亚太市场汽车零部件业务,特别是东南亚市场。

除上述资产交易之外,本公司近 12 个月无其他大额购买、出售资产情况。本

公司认为本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的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关系,在

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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