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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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

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永东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永东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5]718号”《关于核准山

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5]209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核准,于2015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70.00 万 股 ,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13.56 元 / 股 , 应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34,932,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02,692,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

费和保荐费合计金额32,240,000.00元),减除相关上市发行费用11,913,820.75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778,179.25元。

截至2015年5月12日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14001727208050506722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75290188000454672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10010021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0,778,179.2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7,689,996.27

加:理财收益加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107,001.2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3,195,184.21

其中:银行及保本理财产品 40,000,000.00

银行定期存款 -

活期存款余额 13,195,184.2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永东股份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2015年6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截止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履行状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

发电项目”分别经山西经信委和山西省环保厅备案或批准,并且2011年年度股东

2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议案。

截至2015年5月25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总计

116,808,863.49元,公司已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以募集资金将该部

分自筹资金予以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专字第10010174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验证。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应披露未披露等违反规定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东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西永东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永

东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永东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0,778,179.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689,996.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689,996.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已变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 预 项目可

更项 末投入 是否

投入金额与承 定 行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的 可 否发生

(含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4) 的效益 预计

差额(3)= 使 重大变

部分 = 效益

(2)-(1) 用 化

变 (2)/(1)

更)

12 万吨/年炭黑

不适

及 18,000KW 尾 否 190,778,179.25 190,778,179.25 137,689,996.27 137,689,996.27 -53,088,182.98 72.17% 注1 17,807,167.55 否

气发电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0.00 100.00% — — — 否

合计 — 290,778,179.25 290,778,179.25 237,689,996.27 237,689,996.27 -53,088,182.98 — — — — —

注 1: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12 万吨/年炭黑及 18,000KW 尾气发电项目”包含炭黑第四生产线、炭黑第五生产线、炭黑第七生产线和 18,000KW 尾气发电项目,其

中第四生产线和炭黑第五生产线工程已完工并投产,炭黑第七生产线和 18,000KW 尾气发电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

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总计 116,808,863.49 元,公司已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的规定以募集资金将该部分自筹资金予以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专字第 10010174 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年度内将承诺投资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年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度内公司未发生将承诺投资项目“12 万吨/年炭黑及 18,000KW 尾气发电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转入中国建设银行基本户,用于购买山西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回 3,000.00 万元,尚有

4,000.00 万元理财资金未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期不涉及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53,088,182.98 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2 万吨/年炭黑及 18,000KW 尾气发电项目”尚未完工,预计未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期无其他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崔学良

陈亚东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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