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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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但前述自有资金不得投资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

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

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

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闲

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不得投资于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

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 17000 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

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

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

险控制措施等。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

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

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

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

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

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通过实施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

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要求下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履行程序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

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要求下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

实施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相关风

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保荐机构查阅了本

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

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经永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

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要求下,滚动使

用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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