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
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就永东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
慎研究、规划,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
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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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
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
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
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
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
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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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
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
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保障股东利益。
四、履行程序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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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
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经永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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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学良
陈亚东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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