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相关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必要的问询,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
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审慎对待和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发生的或有债务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符合上述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
外担保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