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事宜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
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拟筹划重
大资产购买事项,自2016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及2016年3
月1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股票延期复牌公告》。停牌期间,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股票停牌后,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
在线填报。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与
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各中介机构的
保密责任。
3、公司对此次重组项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进行了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
股票账户,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4、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
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
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
前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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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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