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600352 公告编号:2016-027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旧区改造项目委托征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订旧区改造项目委托征收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与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和交
通委员会签订了《闸北区 51~55 街坊及 73 街坊旧区改造项目委托征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旧区改造项目委托征收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号),现就该旧区改造项目委托征收的有关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2016 年 3 月 18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上海市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1 号)规定,静安区人
民政府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对华兴新城地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沪静府房征
[2016]001 号】。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浙江北路,南至海宁路,西至晋元路,北
至天目中路。签约期为 3 个月(2016 年 3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
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已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4,015 户,签约率为
93.18%。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
令第 71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和《华兴新城地块旧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
公告华兴新城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生效。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推进华兴新城地块房屋征收工
作,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签约率。
本公司将根据该旧区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