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责任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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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
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山东西王食品
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邹平西王玉米油有限公司(为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
子公司)、西王食品北京有限公司(为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研
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在评价过程中,重
点关注了以下九个高风险领域的控制活动:
1.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和
相关要求,更新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对各类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加
强了人力资源引进、培训、退出、薪酬管理及绩效管理的规范操作。通过科学设
置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等,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
配置和优化。通过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级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员工知识、技能持续提高,提升员工的服务效能。
2.资金活动:公司根据《营运资金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通过识别并关注主要风险来源和风险控制点,细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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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活动的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通过制度和流程将风险落实到相关部门及岗位。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管理制度
规定,采取了不同的交易授权和审批。
3.采购活动:结合公司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进一步对《采购预付款管理制
度》进行各类流程、风险点的梳理和更新,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以强
化采购业务的规范运作,通过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
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规范
采购行为,有效防范了采购业务的风险。
4.资产管理(存货):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存货管理制度》实际业务
的运行情况对各项工作流程和风险点进一步更新,对各关键环节的具体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资产的取得、登记、验收、盘点、处置等各流程环节进行严
格管控,进一步提高了资产使用效能,保证资产安全。
5.销售业务:根据公司的销售业务变化情况及内控规范要求,对《销售与收
款管理制度》中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风险点控制要求进行更新,对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销售结算方
式及承运方式的合理性及账款回收的及时性,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
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
措施,有效防范公司销售业务各方面风险,扩大市场份额,实现销售目标。
6.财务报告: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加
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完善了《财务报告管理
制度》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财务报告的工作流程、环节进行管控,落实到责任
部门和岗位,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和有效利用。
7.全面预算:公司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全面预算的编制、审批、下达、
预算指标分解、预算执行控制、预算分析、预算调整、预算考核等流程环节采取
了适当的管控措施,有效发挥了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促进了年度目标的完成。
8.合同管理:公司重视合同管理,更新了《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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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抽检,同时对各业务板块合同模板进行风险分析,并有针
对性的完善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9.工程项目:公司更新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程立项、设计、
招标、建设、验收、评价阶段以及项目成本管理的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规范工
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项 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2%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2%≤错报<利润总额 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更正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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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
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
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和不利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层仍
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2)重要缺陷: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未对照公
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或潜在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500 万元
重要缺陷 500 万元~1000 万元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
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
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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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
得了显著的成效:
针对公司销售业务抽查退货业务流程及单据时,发现实际业务中的退货申请
单据与制度中规定的单据名称和格式不一致。公司根据实际销售业务情况重新对
制度流程和单据进行了梳理和对照,并要求销售部严格按制度规定规范各类单据
名称、格式,并对其他单据也进行了对照检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对内部控制要求的认识,增强了内控执行力。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
〔公司签章〕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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