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9: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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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皖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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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天津市金飞博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天津信息港甲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

波拖柜宝物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

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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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公司业务控制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资金活动、资产

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以下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对外

投资风险,对外担保风险,采购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会计信息

准确性与完整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015年,公司根据组织发展的变化,大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进

一步明确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涉及财务管理、募集项目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产品研发管理、社会责任管理、

企业文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内控流程方面,公司坚持不断改进与优化,有效促进内控管理水

平提高。公司已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改进的管理模式和不相容岗

位分离的制约机制,逐步形成一套适合公司发展的内控体系,并对其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持续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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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财务报告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

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但小于3%,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的1%但小于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A、可认定重大缺陷的迹象: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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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可认定重要缺陷的迹象: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财务报告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

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小于 3%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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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资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

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

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

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本次内部控

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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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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