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2 0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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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16-010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或“南京熊猫”)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332 号)核准,于 2013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

258,823,529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319,999,997.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596,285.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294,403,712.55 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24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沪 QJ[2013]1907 号验资报告。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 日及 7 月 20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 2013-019)及《南京熊猫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3-022)。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7,045,480.48 元(其

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83,209,195.11 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归还上

期已通过公司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3,836,285.3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

币 97,493,323.26 元, 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 1,298,239,997.92 元的差异为

人民币 513,701,194.18 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6927-3 号鉴证报告。

1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565,109.41 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193,565,109.41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0,610,589.89 元(含支付

的发行费用 3,836,285.3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8,912,920.83 元,与实

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 1,298,239,997.92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 398,716,487.20 元,

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

额、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 98,714,923.26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193,565,109.41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额 907,516.93

期初未到期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 550,000,000.00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利息收入金额 19,860,071.72

减:募集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金额 4,481.67

减:期末未到期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457,000,0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912,920.83

注: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差额系已到期但未从委托理财账户转回的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1,221,600.00 元。该部分利息收入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修订了《南

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4

月 3 日、8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相关公告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

用审批手续,执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程序,确保存放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市中央门支行(“各开户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20006610018010155684 322,445.11

有限公司 江苏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2 公司南京市和会街分理 32001595164052501172 3,900,140.01

有限公司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1014508426004 4,500,556.04

有限公司 南京河西支行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4 93080154800001750 1,435,161.39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01500120000001091 56,722.13

有限公司 城东支行

南京熊猫电子科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320006610018010156582 1,569,826.20

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分行

南京熊猫电子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7 32001595164052501211 527,462.92

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南京熊猫电子科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11014526012009 153,660.12

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河西支行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320006678018010052161 46,625.33

有限公司 江苏省分行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0 32001595136052507450 2,105.28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1 93080154800001830 6,398,216.3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合计 18,912,920.83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公司、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和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如下:

3

1、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开户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和会街分理处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3-022)。

2、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第一次增资完成后,(1)公司、南京熊猫

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发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门支行和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

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信息产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3)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电子装备公司”)和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4)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通信科技公司”)和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门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12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3-040、047)。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其他协议签署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565,109.41 元,均投入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同意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4.8 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之内有效。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5-059)。

201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用于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45,7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

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43,100 万元。委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年 实际收

序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实际获

合作方名称 收益率 回本金

号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得收益

(%) 金额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15-1-21 2015-4-21 5.00 10,000 123.29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15-1-27 2015-4-27 5.02 10,000 123.78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3. 10,000 2015-1-28 2015-4-28 4.92 10,000 121.3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4. 1,000 2015-1-30 2015-7-29 4.70 1,000 23.44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 1,100 2015-2-11 2015-5-14 4.60 1,100 12.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6. 1,000 2015-2-15 2015-3-19 4.60 1,000 4.03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00 2015-2-13 2015-3-16 4.70 4,700 18.76

5

预计年 实际收

序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实际获

合作方名称 收益率 回本金

号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得收益

(%)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 9,900 2015-3-11 2015-6-11 4.90 9,900 121.28

限公司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00 2015-3-20 2015-4-20 4.80 4,700 19.16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15-4-22 2015-5-25 5.10 5,000 23.05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15-4-24 2015-7-23 5.00 10,000 123.29

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15-5-4 2015-8-3 5.00 10,000 124.66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15-4-30 2015-7-30 5.00 10,000 124.66

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00 2015-6-3 2015-7-6 4.20 6,100 23.1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5. 10,000 2015-6-17 2015-9-17 3.90 10,000 97.50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6. 4,400 2015-7-10 2015-10-8 4.20 4,400 46.07

限公司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 2015-7-31 2015-10-29 3.90 20,100 193.29

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00 2015-8-10 2015-11-9 3.90 9,500 92.3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9. 1,000 2015-8-12 2016-2-8 3.95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0. 10,000 2015-9-23 2015-12-23 3.70 10,000 92.50

限公司

2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15-10-19 2016-1-18 3.95

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15-11-9 2016-2-15 3.70

2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2015-11-5 2016-5-4 3.65

2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00 2015-11-16 2016-2-16 3.7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5. 10,000 2015-12-25 2016-3-25 3.50

限公司

合计 193,200 / / / 147,500 1,508.36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以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到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本报告日,公司无委托财务公司购买

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综合授信余额

的上限为人民币 6 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

公司上述委托财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结算余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

内。

6

除上述委托财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资金来源是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该等委托理财产品及

购买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诉讼,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的情况。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1 月 30 日、1 月 31 日、2 月 12 日、2 月 13 日、2 月 14 日、3 月 11 日、3 月 21

日、4 月 25 日、5 月 4 日、6 月 5 日、6 月 18 日、7 月 14 日、8 月 5 日、8 月 7 日、

8 月 13 日、9 月 23 日、10 月 30 日、11 月 6 日、11 月 13 日、12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5-003、004、005、006、009、010、011、

012、014、023、024、027、035、044、047、049、050、060、063、064、067、071)。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期末除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外,本期用于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如期收回。就前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公

告编号依次为临 2015-050、064、067),于到期日均如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新增实施主体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1)同意增加电子装备公司为“自动化装

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电子装备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运营工作,

科技发展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及相关工作;(2)同意增加通信科技公司为“通

信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通信科技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运营工

作,科技发展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及相关工作。在不改变“自动化装备产业

化项目”和“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该项目的实

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金额做出必要、合理的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9 日、9 月 27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临 2013-027)、《南京

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3-036)。

2、对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

科技发展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增资额为 15,000 万元。本次增资分三笔实施:①2014

7

年 2 月 21 日,完成首笔增资 4,000 万元;②2014 年 6 月 9 日,完成第二笔增资 5,500

万元;③第三笔增资 5,500 万元分批进行。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增资 2,9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3 月 17 日,完成增资 2,600 万元。在第三笔增资前,科技发展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5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本公司占

股 100%。至此,本公司已完成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科技发展公司第二次增资,即增

加投资 15,000 万元事宜。上述增资资金均来源于募集资金,增加的注册资金均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

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临 2015-01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2013 年度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交通电子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2,313.4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金

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为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6-01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南京熊

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16]3701-3 号),认为:南京熊猫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8

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京熊猫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核查结论是:

经核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

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9

附表 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29,44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6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行性是

项目,含 本期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

部分变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额 金额(1) 金额(2) 差额(3)= (4)=(2)/(1) 期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 是 61,563 不适用 59,003 9,903 47,819 -11,184 81.05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 是 24,544 不适用 24,544 7,651 14,407 -10,137 58.70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项目 否 20,938 不适用 20,938 1,615 11,494 -9,444 54.90 201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交通电子装备产业化项 注1

否 14,955 不适用 14,955 187 3,957 -10,998 26.46 2015 年 12 月 1,718.88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 不适用 10,000 10,000 100.00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2,000 129,440 19,356 87,677 -41,763

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 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后,对

投项目) 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变更及优化,从而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由于公司原计划投入交通电子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安装工程支出约 3,210.90 万元已经由其他项目建设完成,故在投资总额中扣除建筑安装投入后,该

项目实际投入进度约为 33.69%。

注 2:由于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土建工程的进度受设计方案变更及优化的影响,而有所延期,导致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未能按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而造成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时不能体现投资效益。公司努力降低由此带来的影响,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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