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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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

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张开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如

下: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关于审议

公司<2012 年、2013 年、2014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关于公司

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 1.交易方案;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

式;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5.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确定价格;6.发行

数量;7.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

存利润的安排;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10.超额盈利时的奖励;11.权属转移

手续办理事宜;12.上市地点;1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发行价格;4.发行数量;5.募集资金投向;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7.限售期;8.上市地点;9.决议的有效期;三、《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六、《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七、《关

于审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八、 关于〈赛

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及其摘要的议案》;九、《关于审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规则>的议案》;十、《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关于修改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中“(一)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之“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相

关内容的议案》;二、《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三、《关于公司

与相关交易对象拟重新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成员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历次股东大会,

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

执行各项决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

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由具有审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201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

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

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采用三方监管模式

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赛摩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

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

险, 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情况。

三、2016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

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

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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