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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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邵建明先生、邵建聪先生作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该等公告相

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新余兴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兴和”)

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对新余兴和进行担保的情

形;新余兴和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

司或者新余兴和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

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情形。

补充后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更新后的《股东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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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邵建明先生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补充。现将补充后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如下:

1、原报告书“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原文为: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2、补充后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人承诺以合法自有资金支付。

二、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就本次权益变动相

关股份的取得、处分及表决权行使的特殊安排。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之间自愿交易行为,不涉及海印股份内

部审批程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印

股份的股份符合海印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海印股份权

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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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补充后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更新后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一)》。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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