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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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16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

月14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

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爱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

事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洪爱金、金兰、

李宏伟、陈朱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建中、严思恩、

张大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7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近期召开

的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需经股

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

日起计算。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许平先生、殷延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任期届满后不

再担任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原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明先生、何元福

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许平、殷延东、马明、何

元福董事任职期间工作表示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

经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202.30万元,网经科技另一股东杭州初灵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创投”)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网经科技提供

财务资助不超过797.7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年5.5%收取利息。

初灵创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初灵创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

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洪爱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6日(星期三)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的需由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附件:

洪爱金先生

1972年生,硕士。历任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员,美国国民淀粉化学

有限公司区域、省级销售经理,上海玄战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初灵有

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余玄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博瑞得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止公告日,洪爱

金先生持有公司46,902,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5%,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金兰女士

1975年生,硕士,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初灵有限历任研发工

程师、研发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正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公

告日,金兰女士持有公司842,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宏伟先生

1972年生,硕士。1994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浙江大学辅导员、讲师,2003

年3月至今任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持有公

司25,3000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陈朱尧先生

1980年生,本科。2008年3月至2012年2月任北京原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总监,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视达科技术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北京视

达科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日,陈朱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方建中先生

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副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法

律系主任,兼任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

师,拥有律师执业资格。曾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省社科基金重点课

题一项,主持和参与厅局级研究课题数项,已在《史学理论研究》《教育发展研

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高教探索》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十数篇;专著《超

越主权理论的宪法审查——以法国为中心的考察》(法律出版社)于2011年获浙

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二等奖;《哲学视野中的高等教育》(参著)获全国教育

规划研究成果三等奖。曾获校“教坛新秀”“教学杰出奖”“十佳教师”等荣誉

称号,2005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截止公告日,方建中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严思恩先生

1973 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大连三川股份

担任董事长助理,2011 年 2 月起先后在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

董事、首席财务官。现任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镭蒙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公告日,严思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大亮先生

1963年生,硕士,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营销管理研究所副所长。

现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永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丽达视听科技股份公司非执行董事,具有丰富管理咨

询经验。张大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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