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6-02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
于2016年3月19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会议选举吴新合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吴新合先生将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新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烧结车间技术员;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兼检测中
心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质
管部经理兼检测中心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复合车间主任兼检测中心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
技术部经理兼检测中心经理。
吴新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1.3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