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审阅了《关
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
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合理、合法的
经济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独立董事:
董华 于小镭 张光水
2016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