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 股 600663 B 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 B 股 编号:临 2016-01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将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
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贷款。
本次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回顾: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 2015 年和关联方上海陆家嘴
(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在 2016 年度融资总额内接受控股股东-上海
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贷款,并在该额度内可以
循环使用。上述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有效期为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
鉴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如实际发生则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住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731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
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 2014 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总资产为
96,846,975,650.4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6,897,516,184.28
元,2014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9,185,502,670.11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贷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余额在 2016 年度融资总额范围内(详见临 2016-012 号公
告),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以双
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和
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方便快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60%)上海前滩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实际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为 3
亿元,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归还上述贷款。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就上述事宜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的相关条款,申请豁免提交公
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并获得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