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6-020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16 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送达
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郭留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拟向郭留希先生、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朱登营先生五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380
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380号)(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处于审核中。为提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多方咨询和论证,公司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等作出调整。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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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49,712,97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过4,788,000,003.54元。
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26,750,8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过4,588,000,008.02元。
2、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调整前: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股) 比例
郭留希 1,000,000,003.73 114,810,563 20.89%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287,999,999.82 33,065,442 6.02%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99,999,998.75 229,621,125 41.77%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03.73 114,810,563 20.89%
朱登营 499,999,997.51 57,405,281 10.44%
合计 4,788,000,003.54 549,712,974 100.00%
本次调整后: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股) 比例
郭留希 1,000,000,003.73 114,810,563 21.80%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287,999,999.82 33,065,442 6.28%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99,999,998.75 229,621,125 43.59%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00,008.21 91,848,451 17.44%
朱登营 499,999,997.51 57,405,281 10.90%
合计 4,588,000,008.02 526,750,86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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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前: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700 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 4,288,000,000.00 4,288,0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3.54 500,000,003.54
合计 4,788,000,003.54 4,788,000,003.54
本次调整后: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700 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 4,288,000,000.00 4,288,0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8.02 300,000,008.02
合计 4,588,000,008.02 4,588,000,008.02
4、本次发行的其他条件
本次调整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其他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9月17日。本
次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71元/股。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后6个月内,若上述价格高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百分之七十,则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公司启
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不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发出《缴款通知书》,公司不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之一郭留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之一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
心(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中,赵清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永奇先生、杨晋中
先生、李国选先生和张超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因此,郭留希先生、赵清国先生、刘永奇先生、杨晋中先生、李国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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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郭留希先生、赵清国先生、刘永奇先生、杨晋中先生、李国选先生、
张超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相应修
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郭留希先生、赵清国先生、刘永奇先生、杨晋中先生、李国选先生、
张超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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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郭留希先生、赵清国先生、刘永奇先生、杨晋中先生、李国选先生、
张超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五名认
购对象分别签署了《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二)》,本协议与原《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和《关于郑州华晶
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
同时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关联董事郭留希先生、赵清国先生、刘永奇先生、杨晋中先生、李国选先生、
张超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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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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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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