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
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由“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
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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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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