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6-01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会议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召开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允许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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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公司 105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上述会议内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股
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3、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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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出席会
议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授权委托出席会议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
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8608520 传真号码:0312-8608086
联 系 人:张云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邮政编码:07255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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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2
2、投票简称:巨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巨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
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元代表议案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应对议案一至议案八 100
议案一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二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三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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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五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
议案六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
议案七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
议案八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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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
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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