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865号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晔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烨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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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4]44 号《关于核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100,000 股(含发
行新股 6,600,000 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6,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2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143,960.00 元(已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
荐费用人民币 16,788,04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嘉兴海盐支行账号为 3350020310120100013698
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已预付的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7,095,160.00 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0,248,800.00 元。2014 年 1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04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60,248,8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3,371,403.06
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额 30,452,247.2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47,797.1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9,872,9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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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1 年 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1 年 3 月 3 日
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14 年 2 月 21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350020310120100013698,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3350020310120100013698 活期存款 6,872,946.8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3350020310121800003133 定期存款 43,000,000.00
合计 49,872,946.8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出具证明,上述定期存款账号系绑定于募集资金
专户“3350020310120100013698”下的子账号,不具有对外支付功能。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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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友邦吊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
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友邦吊顶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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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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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024.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45.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82.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 5,013.28
否 16,025.00 17,015.60 3,045.22 11,382.37 66.89% 2016 年 12 月 否 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025.00 17,015.60 3,045.22 11,382.37 5,013.2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16,025.00 17,015.60 3,045.22 11,382.37 5,013.28
附表第 1 页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为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新规划范围,鉴于目前重新规划已完成,公司将安排有关建设事项。根据建设进度,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计划延期 18 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 2015 年 7 月延期至 2016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 12 月。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收益为:新增税后利润 5,912 万元(各年平均)。公司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尚未全部完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本年度不存在此项情况。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本年度不存在此项情况。
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的变更,是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目标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发展。除变更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变更情况 背景、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本年度不存在此项情况。
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此项情况。
截至 201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81,756,797.06 元用于“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844 号”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及置换情况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81,756,797.06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
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同意置换的意见。截至 2014 年 4 月 10 日该置换工
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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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本年度不存在此项情况。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987.2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4,642.51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4.78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系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实施
的金额及原因 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拟继续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问题和其他情况。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募投项目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基地的建设是为了缓解公司原有产能的不足,是公司原有产能的扩大。因为新建项目与原有产品一致,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和降低管理成
本,公司未针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采购与销售另设立单独的管理、核算体系,此外,为了提高仓库使用效率,公司整合了仓库,客观上导致无法单独核算募投项目的
成本、收入、费用,因此公司无法准确核算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为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募投项目的信息,公司按照新增产能所占总产能的比例测算了募投项目的效益,具体如下: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增加基础模块年产能约 1,300 万片,增加功能模块年产能约 35 万套;
(2)公司基础模块产能增加至约 2,500 万片(原有产能约 1,200 万片),功能模增加至约 95 万套(原有产能约 60 万套);
(3)根据新增产能所占比重,募投项目 2015 年实现的经济效益为: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858,281.77 元*[基础模块新增产
能占比(2,500 万片-1200 万片)/2,500 万片*100%+功能模块新增产能占比(95 万套-60 万套)/95 万套*100%]/2=50,132,836.74 元。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数据并不是募投项目单独核算的结果,而是根据新增产能所占比重推算而得,因此该数据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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