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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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2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日向特定

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10.20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64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6,959,98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6,940,883.5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年5月14日到

账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3]00012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1.00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15-025)。

2015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2016

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

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

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告》,编号:临2016-003)。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预计 2016 年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此次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及期限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时间。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版)》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

司使用1.50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

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0亿元,期限6个

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6个月,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款项。

五、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四创电子在本次议案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使用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

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四创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监事意见;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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