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四创电
子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910.20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64 元,募集资金总额
336,959,985.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 20,019,102.04 元,募集资金
净额 316,940,883.5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128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上述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16,331.00 16,331.00
2 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 15,532.00 10,783.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0.00 4,580.00
合 计 36,443.00 31,694.00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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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结存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 128,468,802.48
元,包括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余额 90,000,000.00 元(将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到期),
不包括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归还)。
二、关于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情况
1、经公司 2015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将该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结合公司业
已变更建设地点的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计划(参见公司临 2015-008《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建设延期的公告》),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主业经营,以降低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公司承诺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根据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与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2016 年 3 月 17 日,四创电子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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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四创电子在本次议案审议通过后的 6 个月内使用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等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四创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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