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6-38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
司资产核销的议案》,与会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15年度资产核销金额为8,179,599.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
资产核销管理办法》,本次资产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1 、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5,695,365.27 元 , 其 中 公 司 本 部 核 销
4,739,521.34 元 ,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能 汽 轮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核 销
563,008.93 元,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核销 33,935
元,控股子公司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核销 184,000 元,控
股子公司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核销 174,900 元。
2、其他应收款核销 285,250 元。
3、在产品核销 2,198,984.63 元,主要涉及 28 个在制产品长期
暂停或终止生产已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不会
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三、本次资产核销的审议程序
本次资产核销已经公司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
法》,本次资产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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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核
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资产进行资
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此次资产核销。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
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
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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