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19: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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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6-009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 9,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5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易盛”)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40 万 股 股 票 , 发 行 价 格 为 21.4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16,51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525,991.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会计师”)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119 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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