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2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董事李伟先生、寇化梦先生、吴定刚先
生、高健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
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
险,保持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业务交易余额不超过 5 亿美元(主要包括:
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
2 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
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同时结合过去三年的良好合作
情况,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继
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并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长虹财务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担保及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长虹
财务公司 50%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签署协议并开展
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
寇化梦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九项议案。详
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