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鑫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北京暴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
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发生变动,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此 10 人
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股票激励对象由 144 名变更为 134 名,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量
由 140.38 万份调整为 121.79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23.16
万股调整为 217.22 万股。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发表
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
事会认为《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已经满足,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确定以 2016 年 3
月 18 日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79 万份股票期
权与 21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议
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
风投资”)以自有资金对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浸
鑫投资”)增资人民币 7,250 万元。增资完成后,浸鑫投资出资额由 1,000 万元增
加至 3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暴
风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2,500 万元。
《关于对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统帅”)拟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
期限为十二个月,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冯鑫先生为暴风统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控股股东为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因董事冯鑫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
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并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孙公司暴风起源(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
风起源”)、北京富国天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国大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暴风富国(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
协议》,共同投资人民币 33,002 万元设立暴风富国(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人民币 3,000 万元出资额,暴风起源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人民币 1 万元出资
额,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关于对外投资暨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受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丰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投资”)、
上海慧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慧泽”)、陈敬波及樊雨签署《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航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共同投资
49,400 万元认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航风投资”)新增基金份额,其中暴风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90 万元,上海慧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48,900 万元,陈敬波作为有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50 万元,樊雨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60
万元。投资完成后,航风投资合计认缴出资额 49,500 万元,暴风投资作为普通
合伙人合计认缴其 100 万元出资额,上海慧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48,900 万元,陈敬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50 万元,樊雨作为有限合
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50 万元。
《关于关于对外投资暨认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