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关于法院受理间接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间接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新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水泥”)

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的《民事裁定书》

【(2016)青一民破第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情况简介

申请人名称:西宁远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宁远舰”)

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

申请事由:申请人西宁远舰享有被申请人青海水泥债权971,355.06元,且未

能清偿该到期债务。截至2016年1月31日,青海水泥尚欠多家债权人的债务未能

清偿,部分债权已进入诉讼和执行,其总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特申请对青

海水泥进行破产清算。

二、法院作出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时间及裁定的主要内容

1、裁定的时间:2016年2月29日

2、裁定的主要内容:西宁中院认为,被申请人青海水泥不能清偿申请人西

宁远舰的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之规定,裁定受理西宁远舰对青海水泥的破产

清算申请。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青海水泥对青海水泥厂提供贷款担保,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起诉讼并已判决(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0 日、2015 年 6 月 3

日、2015 年 6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79,324,607.61

元,负债总额 585,638,694.75 元,净资产总额-6,314,087.14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青海水泥的长期股权投资 129,892,540.59 元全

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此事项对本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四、风险提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青海水泥裁定破产清算,公司对其已不再对其实施控制,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若青海水泥最终被裁定破产,其法人主体资格将灭失,

公司作为青海水泥间接控股股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权利。

公司将根据法律程序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青01民破字第2号】。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盐湖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