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预计情况
1、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15 年 2015 年
交易类别细分 关联人
易类别 预计 实际
采购产品 材料配件等 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等 30,000.00 20,982.31
接受服务 运输费、物管费等 安徽合力兴业运输有限公司等 4,000.00 1,924.76
销售产品 材料配件等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10,000.00 630.54
合 计 44,000.00 23,537.61
2、2016 年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类别细分 关联人 2016 年预计
采购产品 材料配件等 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等 30,000.00
接受服务 运输费、物管费等 安徽合力兴业运输有限公司等 4,000.00
销售产品 材料配件等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10,000.00
合 计 44,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法定代表人
股权管理、综合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望江西路 15 号 母公司 张德进
服务等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融资租赁、机械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徐 琳
卧云路 163 号研发中心 设备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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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法定代表人
安徽英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长江路高新区 电控产品生产 其他 徐 琳
安徽叉车集团合力兴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综合服务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卫海峰
叉车及车辆配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安徽合力叉车饰件有限公司 件(除发动机) 其他 卫海峰
15 号
生产、销售
安徽合力兴业运输有限公司 合肥市望江西路 21 号 运输服务 其他 卫海峰
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庆联动属具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属具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薛 白
高新区方兴路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西 电动仓储搬运
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杨安国
城村 设备
其他说明:安徽英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与本企业关系为母公司的参股公司,
安徽合力兴业运输有限公司、安徽合力叉车饰件有限公司与本企业关系为安徽叉
车集团合力兴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相应的履约能
力,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方采购或销售按市场定价结算。
2、关联方综合服务,根据服务的类别和性质分别按协议定价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其定
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
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
同时,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订了交易协
议,协议价格公允、合理。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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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公司 9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张德进、杨安国、薛白、徐琳、邓力先生回
避了表决,其他 4 名董事一致认同公司上述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关联交易。该预案
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
损害股东、公司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根据本公司与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 月 5 日签订的《综合
协议书》,本公司向该公司支付职工医院经费、老干部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协议
期限一年,若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满前 3 个月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时,
协议有效期将自动延续到下一年,延续期最长不超过两个年度。2016 年,公司
继续履行该协议。
2、根据本公司与安徽叉车集团合力兴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签订的
《有偿服务协议》,本公司向该公司支付厂区卫生、绿化、职工食堂、房屋管理
与维修等后勤服务相关费用,协议期限一年。
3、根据本公司与安徽合力兴业运输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签订的《运输
服务协议书》,本公司向该公司支付货物运输服务费用,协议期限一年。
4、根据本公司与安徽叉车集团合力兴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签订的
《物资购销协议》,本公司向该公司购销部分原辅材料。协议期限一年,若任何
一方在本协议期满前 3 个月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时,协议有效期将自
动延续到下一年,延续期最长不超过两个年度。
5、根据本公司与安徽合力叉车饰件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签订的《物
资购销协议》,本公司向该公司购销部分配件材料。协议期限一年,若任何一方
在本协议期满前 3 个月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时,协议有效期将自动延
续到下一年,延续期最长不超过两个年度。
6、根据本公司与安徽英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签订的《供货
协议》,2016 年本公司向该公司采购电控总成及相关附件,协议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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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本公司与安庆联动属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5 日签订的《产品
销售协议书》,本公司向安庆联动属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其属具产品。该协议期
限一年,若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满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时,本协议
自动延续到下一年度,直至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为止,有效期
三年。2016 年,公司继续履行该协议。
8、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3 日签订的《产品
销售协议书》,我公司向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电动仓储运搬产品向市
场销售。该协议期限一年,若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满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
止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延续到下一年度,直至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以书面形式通知
终止为止,有效期三年。2016 年,公司继续履行该协议。
9、根据本公司与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签订的《融资
租赁合作协议》,我公司与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销售合作,
并承担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销售产品的回购义务,协议期一年。
七、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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