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8:30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洪国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宪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齐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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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王宪东先生简历
王宪东 先生: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工程师职称。曾任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组长、产品开
发处处长、副部长、工艺部部长、制造部部长、质量总监,现任联创股份副总经
理。
王宪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189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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