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24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
查通知书》(152065 号),认为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
《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的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