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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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规定,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三环”)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8.5 亿元,占公

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82%,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356 号”《关于核准北京中科

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2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1,674.5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25.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到账,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36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1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以及《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稀土永磁材料产能扩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

1 25,079.00 23,325.50

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天津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用高性能

2 22,749.00 15,000.00

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3 20,013.00 20,000.00

料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67,841.00 58,325.50

二、公司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012 年 10 月 25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宁波信息

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宁达”)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中科三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3 年 4 月 12 日,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3 年 4 月 24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宁波信

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宁达”)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中科三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4 年 3 月 10 日,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4 年 3 月 27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宁

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科宁达以暂时

2

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5 年 3 月 17 日,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以“北京新能源汽车、

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暂时闲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和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1、2014 年 3 月 27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使

用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使

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4,050.9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3

为21,351.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9,274.6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076.7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7005.6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1,056.59万元。

(2)2015年3月26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以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暂时闲置的

1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

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截止2016年3月7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年3月26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2016年3月10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056.59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19,595.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7,268.9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

手续费2,326.6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8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4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其

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8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

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

应的损益情况。

7、其他要求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

账户分开,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0.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8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闲置

5

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

定。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1)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

年)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7

本次中科三环计划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中科三环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科三环独立董事意见;

3、中科三环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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