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环”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56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00 元。截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共募
集资金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74.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25.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4,050.90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1,351.3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9,274.60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076.70
万元)。
2、2015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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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7,005.6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1,056.59 万元。
(2)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以“北京新能源
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暂时闲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
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6 年 3 月 7 日,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1,056.59 万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为 19,595.5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7,268.91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326.67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3,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2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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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
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 0105014180001952 专用存款账户 17,034,793.19
上海浦东发银行宁波鄞东支行 94030155300000714 专用存款账户 3,919,068.99
广发银行天津分行 142001504010000332 专用存款账户 1,985.39
合 计 20,955,847.57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28.51万元(其中2015年度利息
收入250.4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84万元(其中2015年度手续费0.43万元),尚未从
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1,298.4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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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ZA1357 号”《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中科三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
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询中科三环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中科三环内部审计报
告、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中科三环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民生证券认
为:中科三环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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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施卫东 廖陆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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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3,255,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056,861.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0,565,897.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效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入金额 状态日期 益
部分变更) (%) 效益 大变化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
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否 233,255,000.00 233,255,000.00 29,468,110.20 105,860,040.93 50.9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是 否
料技改扩产项目
天津风力发电、节能家电
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否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0,527,599.05 150,444,170.89 100.30 2015 年 6 月 30 日 16,733,452.06 是 否
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
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30,061,152.14 154,261,685.74 77.1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是 否
项目
合计 — 583,255,000.00 583,255,000.00 70,056,861.39 410,565,897.56 — 16,733,452.06 — —
因相关审批事项的原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以自有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资金投入 12,984,830.87 元,该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 50.9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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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02,527,763.68 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2)第 110ZA018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鉴证。公司实际置换资金总额为 89,542,932.81 元,未在募
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置换的金额为 12,984,830.87 元。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同意以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暂时闲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6 年 3 月 7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里,继续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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