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
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中科三
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6 号”《关于核准北京中科
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科三环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 24.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74.5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8,325.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到账,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36 号”《验资报告》。
中科三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中科三环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中科三环
主营业务稀土永磁材料产能扩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
1 25,079.00 23,325.50
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2 天津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用高性能 22,749.00 15,000.00
1
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3 20,013.00 20,000.00
料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67,841.00 58,325.5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012 年 10 月 25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宁波信息
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宁达”)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中科三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3 年 4 月 12 日,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3 年 4 月 24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宁波信
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科宁达以暂时闲置
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中科三环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4 年 3 月 10 日,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4 年 3 月 27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
“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科宁达以
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5 年 3 月 17 日,科宁达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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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以“北
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暂时闲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
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科宁达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截至 2016 年 3 月 7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已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1)2014 年 3 月 27 日,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
意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1.3 亿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使
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7,005.6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1,056.59 万元。
(2)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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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以“北
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暂时闲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
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科宁达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止 2016 年 3 月 7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3)2015 年 3 月 26 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1,056.59 万元,尚未
使用的金额为 19,595.7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7,268.91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
息扣除手续费 2,326.83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
求。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4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
应的损益情况。
7、其他要求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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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审议程序
此次中科三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中科三环计划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中科三环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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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施卫东 廖陆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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