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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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6]7645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1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3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5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6]7645 号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

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新建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

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新建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新建

材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

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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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7,801,211.60 1,269,476,901.29 五、(一)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10,760,361.11 1,178,324,751.52 五、(二)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549,447.97 119,695,381.84 五、(三)

应收账款 188,339,550.24 232,812,389.22 五、(四)

预付款项 342,346,863.82 549,281,841.10 五、(五)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6,248,138.42 50,274,870.94 五、(六)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76,757,071.36 1,629,350,427.67 五、(七)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70,020,000.00 五、(八)

流动资产合计 4,279,822,644.52 5,029,216,563.5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8,038,102.85 18,190,613.92 五、(九)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2,930,288.70 120,088,672.42 五、(十)

投资性房地产 43,609,575.60 44,736,754.80 五、(十一)

固定资产 6,517,598,930.99 5,866,248,384.13 五、(十二)

在建工程 928,633,461.39 1,111,073,726.35 五、(十三)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55,169,951.16 1,118,766,088.72 五、(十四)

开发支出

商誉 28,889,670.58 28,889,670.58 五、(十五)

长期待摊费用 13,233,621.46 10,972,381.98 五、(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257,955.89 20,502,666.82 五、(十七)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84,114.19 3,877,529.42 五、(十八)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24,545,672.81 8,343,346,489.14

资 产 总 计 13,604,368,317.33 13,372,563,052.72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87,143,000.00 2,162,000,000.00 五、(十九)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61,103,589.47 395,991,526.21 五、(二十)

应付账款 590,854,195.57 756,572,603.76 五、(二十一)

预收款项 69,406,364.61 65,857,064.11 五、(二十二)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1,456,560.66 44,524,009.88 五、(二十三)

应交税费 25,503,303.32 -26,280,800.57 五、(二十四)

应付利息 27,381,206.63 31,555,320.89 五、(二十五)

应付股利 337,500.00 337,500.00 五、(二十六)

其他应付款 117,135,390.80 110,844,467.12 五、(二十七)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443,000.00 163,900,000.00 五、(二十八)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600,000,000.00 五、(二十九)

流动负债合计 3,250,764,111.06 4,305,301,691.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064,000.00 40,050,000.00 五、(三十)

应付债券 500,000,000.00 五、(三十一)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0,984,065.70 19,637,584.27 五、(三十二)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6,126,326.52 6,035,949.02 五、(三十三)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64,728,531.69 473,116,348.11 五、(三十四)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78,111.96 3,270,077.51 五、(十七)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2,181,035.87 542,109,958.91

负 债 合 计 4,342,945,146.93 4,847,411,650.31

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附注编号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13,981,592.00 706,990,796.00 五、(三十五)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65,751,277.91 2,476,336,019.74 五、(三十六)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840,503.18 1,840,503.18 五、(三十七)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8,053,297.38 435,734,576.49 五、(三十八)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111,423,153.66 3,587,336,746.37 五、(三十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01,049,824.13 7,208,238,641.78

少数股东权益 1,460,373,346.27 1,316,912,760.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61,423,170.40 8,525,151,402.4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3,604,368,317.33 13,372,563,052.72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5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 7,551,178,831.11 8,295,032,217.58

其中: 营业收入 7,551,178,831.11 8,295,032,217.58 五、(四十)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202,908,715.25 6,822,934,262.67

其中:营业成本 5,190,971,384.29 5,814,881,669.40 五、(四十)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80,749.28 17,763,418.30 五、(四十一)

销售费用 281,911,160.74 293,425,607.97 五、(四十二)

管理费用 553,110,841.23 517,575,840.60 五、(四十三)

财务费用 130,532,844.52 176,712,748.94 五、(四十四)

资产减值损失 6,301,735.19 2,574,977.46 五、(四十五)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35,609.59 8,324,751.52 五、(四十六)

投资收益 93,215,145.26 8,118,996.80 五、(四十七)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55,908.28 5,156,952.6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43,920,870.71 1,488,541,703.23

加: 营业外收入 128,537,137.56 183,132,829.55 五、(四十八)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3,552.80 146,179.74

减:营业外支出 165,181,288.07 9,007,309.55 五、(四十九)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253,160.46 3,464,384.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07,276,720.20 1,662,667,223.23

减:所得税费用 191,495,710.63 193,540,660.24 五、(五十)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5,781,009.57 1,469,126,562.9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6,876,216.48 1,105,451,605.15

少数股东损益 318,904,793.09 363,674,957.84

6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15,781,009.57 1,469,126,56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96,876,216.48 1,105,451,605.1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8,904,793.09 363,674,957.84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0.634 0.909 五、(五十一)

(二) 稀释每股收益 0.634 0.909 五、(五十一)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52,833,465.42 8,574,845,591.1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504,267.87 37,634,800.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349,638.15 336,782,306.27 五、(五十二)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90,687,371.44 8,949,262,698.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08,238,719.40 5,527,986,924.5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8,298,734.87 738,782,331.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5,321,269.88 432,868,434.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708,798.64 680,885,816.55 五、(五十二)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1,567,522.79 7,380,523,507.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9,119,848.65 1,568,739,190.60 五、(五十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06,274,345.44 632,124,575.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2,603,037.21 5,266,691.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89,817.00 540,525.4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59,567,199.65 637,931,792.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36,530,885.58 1,183,957,138.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00,000,000.00 1,837,194,762.5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3,645,227.95 12,816,979.32 五、(五十三)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685,553.89 12,672,736.05 五、(五十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5,861,667.42 3,046,641,616.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294,467.77 -2,408,709,824.02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94,189,112.5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13,000,000.00 5,340,551,830.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3,000,000.00 7,434,740,943.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98,300,000.00 5,474,421,830.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9,233,490.40 617,653,500.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85,292,801.30 185,240,177.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71,227.51 99,986,465.01 五、(五十二)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66,504,717.91 6,192,061,795.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3,504,717.91 1,242,679,147.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2,419.83 -149,759.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0,646,917.20 402,558,754.65 五、(五十三)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144,968,436.28 742,409,681.63 五、(五十三)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321,519.08 1,144,968,436.28 五、(五十三)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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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一般

专项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储备

股 债 他 股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706,990,796.00 2,476,336,019.74 1,840,503.18 435,734,576.49 3,587,336,746.37 1,316,912,760.63 8,525,151,402.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06,990,796.00 2,476,336,019.74 1,840,503.18 435,734,576.49 3,587,336,746.37 1,316,912,760.63 8,525,151,402.4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706,990,796.00 -710,584,741.83 72,318,720.89 524,086,407.29 143,460,585.64 736,271,767.99

(一)综合收益总额 896,876,216.48 318,904,793.09 1,215,781,009.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593,945.83 9,848,593.85 6,254,648.0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9,848,593.85 9,848,593.8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593,945.83 -3,593,945.83

(三)利润分配 72,318,720.89 -372,789,809.19 -185,292,801.30 -485,763,889.60

1.提取盈余公积 72,318,720.89 -72,318,720.8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00,471,088.30 -185,292,801.30 -485,763,889.6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1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一般

专项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储备

股 债 他 股 备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413,981,592.00 1,765,751,277.91 1,840,503.18 508,053,297.38 4,111,423,153.66 1,460,373,346.27 9,261,423,170.40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11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股 债 他 股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575,150,000.00 508,315,997.06 1,840,503.18 383,161,377.07 2,781,772,840.64 1,181,481,065.89 5,431,721,783.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575,150,000.00 508,315,997.06 1,840,503.18 383,161,377.07 2,781,772,840.64 1,181,481,065.89 5,431,721,783.8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31,840,796.00 1,968,020,022.68 52,573,199.42 805,563,905.73 135,431,694.74 3,093,429,618.5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05,451,605.15 363,674,957.84 1,469,126,562.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31,840,796.00 1,968,020,022.68 148,873.45 2,100,009,692.1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31,840,796.00 1,962,419,143.05 2,094,259,939.0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5,600,879.63 148,873.45 5,749,753.08

(三)利润分配 52,573,199.42 -299,887,699.42 -228,392,136.55 -475,706,636.55

1.提取盈余公积 52,573,199.42 -52,573,199.4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47,314,500.00 -228,392,136.55 -475,706,636.5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2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股 债 他 股 备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06,990,796.00 2,476,336,019.74 1,840,503.18 435,734,576.49 3,587,336,746.37 1,316,912,760.63 8,525,151,402.41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13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581,833.24 416,852,788.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10,760,361.11 1,178,324,751.5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4,355,423.77 115,215,381.84

应收账款 353,119,508.63 403,256,822.96 十六、(一)

预付款项 53,384,175.48 34,105,500.0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4,691,752.51 3,476,800.59

应收股利 432,300,000.00 29,466,490.54

其他应收款 1,952,151,871.80 1,828,284,909.14 十六、(二)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5,001,330.84 158,084,689.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0,02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4,511,366,257.38 4,167,068,135.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8,836,922.76 18,190,613.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96,801,692.31 1,268,904,157.03 十六、(三)

投资性房地产 28,918,164.76 29,667,237.88

固定资产 679,964,332.60 717,331,548.05

在建工程 29,051,385.10 27,747,417.1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8,727,346.78 131,913,975.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282,919.84 14,829,357.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47,582,764.15 2,208,584,306.56

资 产 总 计 6,658,949,021.53 6,375,652,441.56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14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拆入资金

应付票据 23,687,594.06 34,182,275.80

应付账款 1,121,034,425.12 716,577,766.48

预收款项 40,498,551.02 31,310,344.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115,338.06 17,013,934.04

应交税费 -3,988,893.53 -3,532,270.44

应付利息 3,265,453.92 28,131,583.1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0,107,237.41 19,263,123.3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6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31,719,706.06 1,518,546,756.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5,6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5,826,326.52 5,735,949.02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02,922,211.25 331,573,420.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08,220.73 1,539,879.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6,256,758.50 338,849,248.66

负 债 合 计 1,717,976,464.56 1,857,396,005.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13,981,592.00 706,990,79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44,277,167.64 2,451,267,963.64

15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附注编号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840,503.18 1,840,503.1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15,402,960.75 343,084,239.8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65,470,333.40 1,015,072,933.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40,972,556.97 4,518,256,436.3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6,658,949,021.53 6,375,652,441.56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16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 458,445,043.84 656,910,103.68

其中: 营业收入 458,445,043.84 656,910,103.68 十六、(四)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20,801,652.49 687,615,203.61

其中:营业成本 353,007,311.35 491,226,899.61 十六、(四)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3,744.95 3,358,311.98

销售费用 68,596,936.85 72,543,008.63

管理费用 134,612,007.78 121,573,718.62

财务费用 -46,717,100.32 -1,334,901.33

资产减值损失 8,548,751.88 248,166.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35,609.59 8,324,751.52

投资收益 821,909,448.71 447,908,359.86 十六、(五)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55,908.28 5,540,272.1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61,988,449.65 425,528,011.45

加: 营业外收入 28,901,451.19 106,044,155.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5,690.78 16,063.53

减:营业外支出 67,369,776.10 1,233,202.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02,392.44 183,383.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23,520,124.74 530,338,964.80

减:所得税费用 332,915.83 4,606,970.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3,187,208.91 525,731,994.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 723,187,208.91 525,731,994.23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0.511 0.432

(二) 稀释每股收益 0.511 0.432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18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41,648,409.55 1,763,957,662.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773,970.72 4,118,18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7,388,948.44 540,654,88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18,811,328.71 2,308,730,726.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4,631,013.17 1,337,228,213.4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974,780.65 139,309,724.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806,978.04 54,399,588.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822,467.59 803,284,72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1,235,239.45 2,334,222,251.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576,089.26 -25,491,524.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06,274,343.44 332,124,574.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6,405,308.56 470,706,796.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7,759.11 127,112.1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13,257,411.11 802,958,483.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436,014.34 22,439,776.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85,000,000.00 1,631,694,762.5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73,387.35 12,672,736.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9,909,401.69 1,666,807,27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348,009.42 -863,848,791.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94,189,112.59

19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附注编号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80,000,000.00 1,941,471,830.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0,000,000.00 4,035,660,943.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80,000,000.00 2,251,471,830.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4,479,168.65 305,226,624.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802,380.59 194,485,393.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2,281,549.24 2,751,183,849.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2,281,549.24 1,284,477,094.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6,495.09 857.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1,270,955.47 395,137,635.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416,852,788.71 21,715,153.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81,833.24 416,852,788.71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20

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本期金额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风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706,990,796.00 2,451,267,963.64 1,840,503.18 343,084,239.86 1,015,072,933.68 4,518,256,436.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06,990,796.00 2,451,267,963.64 1,840,503.18 343,084,239.86 1,015,072,933.68 4,518,256,436.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72,318,720.89 350,397,399.72 422,716,120.61

(一)综合收益总额 723,187,208.91 723,187,208.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2,318,720.89 -372,789,809.19 -300,471,088.30

1.提取盈余公积 72,318,720.89 -72,318,720.8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00,471,088.30 -300,471,088.3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413,981,592.00 1,744,277,167.64 1,840,503.18 415,402,960.75 1,365,470,333.40 4,940,972,556.97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21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元

上期金额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风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575,150,000.00 488,845,213.08 1,840,503.18 290,511,040.44 789,228,638.87 2,145,575,395.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575,150,000.00 488,845,213.08 1,840,503.18 290,511,040.44 789,228,638.87 2,145,575,395.5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31,840,796.00 1,962,422,750.56 52,573,199.42 225,844,294.81 2,372,681,040.79

(一)综合收益总额 525,731,994.23 525,731,994.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31,840,796.00 1,962,422,750.56 2,094,263,546.5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31,840,796.00 1,962,419,143.05 2,094,259,939.0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607.51 3,607.51

(三)利润分配 52,573,199.42 -299,887,699.42 -247,314,5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2,573,199.42 -52,573,199.4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47,314,500.00 -247,314,5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06,990,796.00 2,451,267,963.64 1,840,503.18 343,084,239.86 1,015,072,933.68 4,518,256,436.36

法定代表人:王 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 辉

2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新建材”)是于 1997 年

5 月经国家建材工业局“建材生产发[1997]9 号”文及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48

号”文批准,由国有独资的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北新建材的

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 11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398.1592 万元(共

141,398.1592 万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下 同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第

91110000633797400C 号。1997 年 6 月 6 日,北新建材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北新建材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股本为 11,000 万元;1997 年 5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23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24 号”

文批准,北新建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1998 年 8 月,

经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京证监文[1998]30 号”文和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95 号”

文批准,北新建材以总股本 15,500 万股为基数按照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

配售股份 1,850 万股;1999 年 5 月,北新建材按照法定程序并经决议通过,以总股本 17,35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照 10:3 的比例转增股份,同时按照 10:2 的比例派送红股,共增

加股本 8,675 万股;2000 年 8 月,经证监会北京市证券监管办事处“京证监文[2000]64 号”

文和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02 号”文批准,北新建材以总股本 26,025 万股为基数,按照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配售股份 2,732.5 万股;2002 年 6 月,北新建材按照

法定程序并经决议通过,以总股本 28,757.5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照 10:8 的比例转增

股份,同时按照 10:2 的比例派送红股,共增加股本 28,757.5 万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

后,北新建材股本合计为 57,515 万股。

2005 年 1 月 4 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国

资产权[2004]1204 号”文批复同意,北新建材原控股股东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北新

建材 60.33%的股权(34,700 万股)无偿划转给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建筑材

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中国建材从而成为北新建材的控股股东。

根据北新建材于 200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北新集团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北新建材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

15

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 22,815 万股为基数,按照 10:2 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北新建材

的实际控制人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现金 3.83 元。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北新建材尚未上市流

通的股份和流通股份中的高管持有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总数仍为 57,515

万股,即原未上市流通股成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并由 34,700 万股减少为 30,137 万股,

原流通股份中的高管持有股成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并由 16.33 万股增加为 19.596 万股,

原流通股股份中的其他 A 股股份由 22,798.67 万股增加为 27,358.404 万股。

2014 年 8 月 6 日,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902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1,840,796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北新建材股本合计为 70,699.0796

万股。

2015 年 6 月,北新建材按照法定程序,以总股本 70,699.0796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

照 10:10 的比例转增股份,共增加股本 70,699.0796 万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北新

建材股本合计为 141,398.1592 万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新建材股本合计为

141,398.1592 万股。

(二)行业性质

北新建材所属行业为轻质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业。

(三)经营范围

北新建材的主营业务包括:新型建材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能源技

术及产品、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房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

训、制造;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化工产品、木材、矿产品、五金交电、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机械;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等。

(四)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北新建材生产的主要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包括: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烤漆龙骨、矿棉吸

音板、岩棉、粒状棉、涂料、钢制板式散热器、五金件、金邦板、水泥瓦、型材、门窗和国内

外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贸易和技术转让、开发及服务等。

(五)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

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及“七、1.在

子公司中的权益”。

16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

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起至少十二个月,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

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

17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

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

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

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

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18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

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

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公司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从取得子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合并财务

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

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集团内部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

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

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母公

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七)合营安排

1. 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

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

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

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9

2.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

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

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

金融负债。

20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

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

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

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

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

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

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

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

确认有关负债。

2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

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

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权益工具投资

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公司对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

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2

(十一)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期末金额大于 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提方法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

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账龄分析法组合

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2)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1 1

1-2 年 7 7

2-3 年 20 20

3-4 年 40 40

4-5 年 70 7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3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及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

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

3.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4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

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

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上述原则处理。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

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

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25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

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

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

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

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

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6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

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

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

计提折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 目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8

机器设备 10-18 5 5.28-9.50

电子设备 8 5 11.88

运输工具 10 5 9.50

其他设备 8 5 11.88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

权转移给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

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

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

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 90%)];(5) 租赁资

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7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

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

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八)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

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

(十九)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8

项目 摊销年限(年) 依据

土地使用权(工业) 50 法定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商业) 40 法定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住宅) 70 法定使用年限

商标使用权 10 法定使用年限

软件 5 预计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

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

进行摊销。

3.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

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

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

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29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

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

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

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

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30

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

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

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

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

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

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四)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31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

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

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

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

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

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五)收入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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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

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 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

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

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

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二十六)政府补助

1. 类型

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如果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相关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标准

33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

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31 其他非流动负债和六 43 营业外收

入项目注释。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

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

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十八)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 经营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

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

34

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

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九)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 会计政策的变更

无。

2. 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3.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适 用 企 业 税 率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技术转让收入;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属简易征

增值税 17%、13%、6%、3%

收范围内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及工业性加工、修理及装配劳务收入

母公司和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北新

增值税 免抵退

绿色住宅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的出口收入

公司所属涿州分公司利用冶炼废渣生产的矿棉吸音板,及公司所属分、子公

司--枣庄分公司、涿州分公司、铁岭分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广安

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宁波

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北新绿色住宅有限公司、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镇江

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泰山

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潞城分公司、泰和分公司、秦皇岛泰山建

增值税 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潍坊)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泰 免征/即征即退

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有限 50%/即征即退 70%

公司、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

(温州)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

司、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云

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四川)

有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泰山石膏

35

税 种 计 税 依 据/适 用 企 业 税 率

(广东)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

司、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威

海)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宿迁)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广西)

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利用脱硫石膏及化学石膏生产的纸面

石膏板和生产的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产品销售的收入

消费税 应纳税销售额(量)产品销售收入 免征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装修装饰工程劳务收入等 3%、5%

营业税 租赁收入以及其他劳务收入 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25%-30%后余值并摊入土地价值的 1.2%计

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 1%、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 3%、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 2%

母公司及子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肇庆北

新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北

新建材有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故城北新建

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潞城分公司、泰和分公司、泰山石膏 15%

企业所得税

(重庆)有限公司、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

司、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四

川)有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贵州

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子公司--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湖南)有限公司、北新建

材(陕西)有限公司、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新材料孵化器有限

企业所得税 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北新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居文 20%

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水泥

缓凝剂有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半

企业所得税 除上述公司之外的其余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25%

公司所属涿州分公司利用冶炼废渣生产的矿棉吸音板的销售收入及公司所属

分、子公司--涿州分公司、铁岭分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北新

建材有限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北新

建材有限公司、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北新 减按 90%计入应纳

企业所得税

建材有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 税所得额

分、子公司潞城分公司、泰和分公司、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

(潍坊)有限公司、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阜新泰山石膏建

36

税 种 计 税 依 据/适 用 企 业 税 率

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泰

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包头)

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泰山

(银川)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河南)有

限公司、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泰山石

膏(南通)有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聊城)

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贵州

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济源)有

限公司、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的销售收入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涿州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公司所

属的涿州分公司利用冶炼废渣生产的矿棉吸音板产品实现的相关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免

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涿州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公司所

属的涿州分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公司所属的枣庄分公司生产

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国家税务局新台子税务

分局批复同意,公司所属的铁岭分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37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太仓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四川省广安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

本公司之子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免

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广东省高要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

本公司之子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增

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 本公司之子北新绿色住宅有限公

司生产的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产品2015年1-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

策。

(1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故城县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免征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句容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免征

38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1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南省卫辉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免征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1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安徽省淮南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2015年1-6月享受增值

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2015年7-12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

局批复同意,泰山石膏母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1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西省潞城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分公司潞城分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1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

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分公司泰和分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

(1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批

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1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东省安丘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39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潍坊)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邳州市国税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

公司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

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江阴国税五分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

子公司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湖北省荆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

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

策。

(2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国税局批复同意,本公

司之子公司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 资

[2006]1864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国税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

石膏(衡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

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浙江省乐清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40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平山县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湖南省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

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

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

政策。

(2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

司之子公司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陕西省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批复

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云南省易门县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国家税务局

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

策。

(3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41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国税局批复同意,本公

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河南省偃师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西省丰城市国家税务局尚庄税务分局批复

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

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四川省德阳什邡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海门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3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贵州省福泉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增

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42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安徽省巢湖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湖北省武穴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绥中县国家税务局杨家税务分局批复同意,

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

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

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宿迁)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安徽省宣城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

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

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金沙县国税局岩孔税务分局批复同意,本公

43

司之子公司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7-12 月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上杭县国家税务局古田新区税务分局国家税

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

收入 2015 年 1-6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4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来宾市兴宾国家税务局凤凰税务分局批复同

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5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济源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

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7-12 月享受增值税

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2、消费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相关规定,并经河北省涿州市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公司所属的涿州分公司生产销售的涂

料产品实现的相关销售收入 2015 年 2-12 月享受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3、企业所得税

(1)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获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11002227,有效期3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北新建材2015年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

策。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332000022,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

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3)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广安市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年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4)本公司之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44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F201444000118,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享受税率为15%

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5)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获得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533100064,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2015年享

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6) 本公司之子公司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1332001627,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2015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7) 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编号:GR201342000561,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2015年享受

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8) 公司所属的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获得由北京科学技术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编号:GR201411002019,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2015年享受

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9) 本公司之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日获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1434000356,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2015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0) 本公司之子公司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获得由河北省科学技术

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编号:GR201413000156,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享受税

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1)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湖南)有限公司、北新建

材(陕西)有限公司、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东联投

资有限公司、北新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晨龙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精神, 2015

年享受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半乘2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2) 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所属的子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

45

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精神,2015年享受所得税按应

纳税所得额的一半乘2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涿州分公司、

铁岭分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故城

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的销售收入,在2015年1-12

月应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4)泰山石膏母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获得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

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201237000217),有效期 3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5)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政策。

(16)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享受自治区

招商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银开区国税函[2012]16 号)的精神,并经银川经济技

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7)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

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8)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

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9)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贵州省福泉市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政策。

46

(20)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玉溪市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政策。

(21)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四川省什邡市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

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2)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经湖北省武穴市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

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3)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贵州省金沙县国家税务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政策。

(24)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因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的精神,并经兴滨区国家税务局凤凰税务分局同意,2015 年享受税率为 15%的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公司所属的子

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子公司潞城分公司、泰和分公司、秦皇岛泰山建

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潍坊)有限公司、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

司、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泰山

石膏(湘潭)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

(云南)有限公司、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河

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南通)

有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泰山

石膏(宣城)有限公司、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泰山石膏

(济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生产的纸面石膏板销售收入应减按9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47

说明:期初指2014年12月31日,期末指2015年12月31日,上期指2014年度,本期指2015年

度。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 193,399.45 231,434.74

银行存款 271,961,604.79 1,056,956,665.99

其他货币资金 275,646,207.36 212,288,800.56

合计 547,801,211.60 1,269,476,901.29

2.本公司期末受限的货币资金情况详见附注五、(五十五)。

3.本公司期末无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4. 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56.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理财产品,导致货币资金减少;二是公司募集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注) 1,310,760,361.11 1,178,324,751.52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 1,310,760,361.11 1,178,324,751.52

合计 1,310,760,361.11 1,178,324,751.52

注:系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性存款。

(三)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7,549,447.97 119,695,381.84

48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07,549,447.97 119,695,381.84

2.公司无期末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或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或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

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16,914,003.98

合计 16,914,003.98

(四)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 占总额 坏账准

类别 坏账 坏账

金额 比例 备计提 金额 比例 备计提

准备 准备

(%) 比例(%) (%)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258,126,279.54 100.00 69,786,729.30 27.04 311,591,742.92 100.00 78,779,353.70 25.28

组合小计 258,126,279.54 100.00 69,786,729.30 -- 311,591,742.92 100.00 78,779,353.7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258,126,279.54 100.00 69,786,729.30 -- 311,591,742.92 100.00 78,779,353.70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60,726,658.80 1,607,266.59 1.00

1-2 年(含 2 年) 19,139,213.52 1,339,744.96 7.00

2-3 年(含 3 年) 10,402,160.46 2,080,432.08 20.00

49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3-4 年(含 4 年) 2,964,494.63 1,185,797.84 40.00

4-5 年(含 5 年) 4,400,881.05 3,080,616.75 70.00

5 年以上 60,492,871.08 60,492,871.08 100.00

合计 258,126,279.54 69,786,729.30 --

3.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534,887.93

本期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注:本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

4.本公司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额的比例(%)

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747,023.84 700,982.38 6.8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2,318,768.02 123,187.68 4.77

北京大美山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784,287.90 67,842.88 2.63

故城县国家税务局 6,377,957.98 63,779.58 2.47

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268,672.59 111,257.48 2.43

6.本公司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公司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

(五)预付款项

1. 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期初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60,280,596.77 76.03 376,883,340.93 68.61

1-2 年(含 2 年) 49,102,021.90 14.34 72,893,649.52 13.27

2-3 年(含 3 年) 13,208,517.23 3.86 85,850,411.17 15.63

50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期初余额 比例(%)

3 年以上 19,755,727.92 5.77 13,654,439.48 2.49

合计 342,346,863.82 100.00 549,281,841.10 100.00

注: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是预付的土地款尚未结算。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山西强伟纸业有限公司 41,084,317.89 12.00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5,642,931.16 7.49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22,232,972.08 6.49

昆明市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6,500,000.00 4.82

富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3,214,014.00 3.86

注:预付账款比年初减少37.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土地款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六)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类别 坏账 坏账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准备 准备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账龄组合 44,725,638.29 100.00 8,477,499.87 18.95 58,773,412.11 100.00 8,498,541.17 14.46

组合小计 44,725,638.29 100.00 8,477,499.87 -- 58,773,412.11 100.00 8,498,541.17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44,725,638.29 100.00 8,477,499.87 -- 58,773,412.11 100.00 8,498,541.17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1,945,847.38 219,458.46 1.00

51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1-2 年(含 2 年) 8,901,856.65 623,129.99 7.00

2-3 年(含 3 年) 4,407,783.79 881,556.76 20.00

3-4 年(含 4 年) 4,075,044.35 1,630,017.74 40.00

4-5 年(含 5 年) 905,897.33 634,128.13 70.00

5 年以上 4,489,208.79 4,489,208.79 100.00

合计 44,725,638.29 8,477,499.87 --

3.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3,310.69

本期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注:本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账款。

4.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按性质分类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股权转让款 16,124,343.44

保证金 28,869,106.71 20,754,100.56

备用金/个人借款 6,866,352.20 8,510,699.15

押金 2,765,817.04 4,663,119.83

租金 457,856.00 1,672,625.12

代垫费用 750,008.12 1,622,867.55

代理服务费与商标使用权 863,500.00 866,000.00

保险费 94,968.80 88,180.77

其他 4,058,029.42 4,471,475.69

合计 44,725,638.29 58,773,412.11

6.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期末金额

(%)

52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期末金额

(%)

济源市思礼镇财政所 保证金 4,510,000.00 1 年内 10.08 45,100.00

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 3,000,000.00 1-2 年 6.71 210,000.00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保证金 3,000,000.00 1 年内 6.71 30,000.00

海盐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保证金 2,800,000.00 2-3 年 6.26 560,000.00

海盐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其他 51,057.38 1-2 年 0.11 3,574.02

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金 2,618,121.58 3-4 年 5.85 1,047,248.63

7.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本公司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

9.本公司无应收政府补助。

(七)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37,096,721.71 837,096,721.71 1,044,480,931.40 1,044,480,931.40

在产品 42,009,409.99 42,009,409.99 31,317,653.76 31,317,653.76

自制半成品 19,843,454.45 19,843,454.45 38,841,697.26 38,841,697.26

库存商品 455,357,700.70 449,881.87 454,907,818.83 453,569,836.26 449,881.87 453,119,954.39

在途物资 2,247,893.02 2,247,893.02 918,982.56 918,982.56

包装物 3,170,478.64 3,170,478.64 4,259,342.80 4,259,342.80

低值易耗品 5,369,938.50 5,369,938.50 6,006,780.60 6,006,780.60

委托加工物资 143,588.04 143,588.04 342,793.88 342,793.88

工程施工 5,085,973.00 5,085,973.00 38,719,402.76 38,719,402.76

外购商品 6,881,795.18 6,881,795.18 11,342,888.26 11,342,888.26

合计 1,377,206,953.23 449,881.87 1,376,757,071.36 1,629,800,309.54 449,881.87 1,629,350,427.67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53

转回 转销 合计

库存商品 449,881.87 449,881.87

合计 449,881.87 449,881.87

3.存货期末余额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期末无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八)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 370,020,000.00

合计 370,020,000.00

说明:其他流动资产系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不可获得。

(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05,751,025.50 7,712,922.65 198,038,102.85 23,170,000.00 4,979,386.08 18,190,613.92

其中:按成本计量 205,751,025.50 7,712,922.65 198,038,102.85 23,170,000.00 4,979,386.08 18,190,613.92

1.中投信用担保有限

10,000,000.00 1,275,483.85 8,724,516.15 10,000,000.00 1,124,767.94 8,875,232.06

公司

2.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

8,670,000.00 1,937,438.80 6,732,561.20 8,670,000.00 398,230.88 8,271,769.12

份有限公司

3.北京天地东方超硬材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3,456,387.26 1,043,612.74

料有限责任公司

4.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82,581,025.50 182,581,025.50

合计 205,751,025.50 7,712,922.65 198,038,102.85 23,170,000.00 4,979,386.08 18,190,613.92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2.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8,670,000.00 8,670,000.00

3.北京天地东方超硬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0.00 4,500,000.00

4.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82,581,025.50 182,581,025.50

54

账面余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23,170,000.00 182,581,025.50 205,751,025.50

接上表: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 本期现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比例(%) 金红利

1.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124,767.94 150,715.91 1,275,483.85 1.00

2.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

398,230.88 1,539,207.92 1,937,438.80 8.69

有限公司

3.北京天地东方超硬材料

3,456,387.26 1,043,612.74 4,500,000.00 15.00

有限责任公司

4.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22.60

合计 4,979,386.08 2,733,536.57 7,712,922.65 --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持有

的原全资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19.25%股权,在此基础上,受让方对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力)。按照协议约定,受让方分期缴纳认缴增资全部到位后,

本公司将持有北新房屋有限公司19.00%的股权,对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在受

让方分期缴纳认缴出资过程中双方以实际出资享有收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双方实际

出资额,本公司持有北新房屋有限公司22.60%的股权,依据转让协议及北新房屋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对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金额 4,979,386.08 4,979,386.08

本期计提 2,733,536.57 2,733,536.57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7,712,922.65 7,712,922.65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988.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原二级子公司北新

房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期末对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转入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所致。

(十)长期股权投资

55

1.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的增减变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42,388,297.46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27,694,032.25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06,342.71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51,533.00 2,851,533.00

合计 122,940,205.42 2,851,533.00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6,691,739.19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21,906.25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57,737.16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5,855,908.28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现金红利 其他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3,014,292.00 46,065,744.65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27,715,938.50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9,148,605.55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3,014,292.00 122,930,288.70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5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51,533.00 2,851,533.00

合计 2,851,533.00 2,851,533.00

注:公司于本期将持有的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处置,该投资

期初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

1. 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7,460,176.28 47,460,176.28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7,460,176.28 47,460,176.2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723,421.48 2,723,421.48

2.本期增加金额 1,127,179.20 1,127,179.20

(1)计提或摊销 1,127,179.20 1,127,179.2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3,850,600.68 3,850,600.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57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3,609,575.60 43,609,575.60

2.期初账面价值 44,736,754.80 44,736,754.80

2. 本期无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改变的情况。

3. 本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未办妥权证的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9,925,892.08 正在办理竣工决算

(十二)固定资产

1. 分类列示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04,146,711.60 4,601,972,601.40 190,333,470.67 121,041,590.19 7,517,494,373.86

2.本期增加金额 397,431,386.60 609,219,914.75 15,143,255.76 12,217,812.00 1,034,012,369.11

(1)购置 20,548,888.99 26,016,104.60 12,606,591.47 7,192,595.56 66,364,180.62

(2)在建工程转入 341,653,458.44 497,920,368.26 2,265,499.74 4,699,701.97 846,539,028.41

(3)企业合并增加 35,229,039.17 85,283,441.89 271,164.55 325,514.47 121,109,160.08

3.本期减少金额 3,568,831.04 51,380,356.75 11,295,851.47 4,483,535.62 70,728,574.88

(1)处置或报废 2,369,489.94 19,269,128.83 9,336,761.11 2,355,104.21 33,330,484.09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2,111,227.92 1,959,090.36 2,128,431.41 36,198,749.69

(3)转入建工程 1,199,341.10 1,199,341.10

4.期末余额 2,998,009,267.16 5,159,812,159.40 194,180,874.96 128,775,866.57 8,480,778,168.0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63,106,941.21 1,239,817,105.53 81,972,810.35 62,895,246.56 1,647,792,103.65

2.本期增加金额 68,592,031.52 249,596,092.75 14,890,460.88 10,359,281.49 343,437,866.64

(1)计提 68,181,407.72 247,233,445.70 14,856,954.38 10,318,032.32 340,589,840.12

(2)企业合并增加 410,623.80 2,362,647.05 33,506.50 41,249.17 2,848,026.52

3.本期减少金额 329,053.01 20,072,963.09 7,637,483.27 3,340,166.97 31,379,666.34

58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1)处置或报废 84,747.68 6,757,162.86 6,781,313.38 1,579,472.04 15,202,695.96

(2)处置子公司减少 13,315,800.23 856,169.89 1,760,694.93 15,932,665.05

(3)转入建工程 244,305.33 244,305.33

4.期末余额 331,369,919.72 1,469,340,235.19 89,225,787.96 69,914,361.08 1,959,850,303.9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74,308.24 2,783,388.44 193,771.20 202,418.20 3,453,886.0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6,874.69 118,078.24 124,952.93

(1)处置或报废 6,874.69 118,078.24 124,952.93

4.期末余额 274,308.24 2,776,513.75 75,692.96 202,418.20 3,328,933.1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666,365,039.20 3,687,695,410.46 104,879,394.04 58,659,087.29 6,517,598,930.99

2.期初账面价值 2,340,765,462.15 3,359,372,107.43 108,166,889.12 57,943,925.43 5,866,248,384.13

注:本期计提的累计折旧中有666,220.68元计入在建工程。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资产类别 期末账面价值

1.房屋及建筑物 12,182,286.55

2、机器设备 9,234,322.67

3、运输工具 26,461.50

4、其他设备 40,743.45

合计 21,483,814.17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固定资产净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建筑物: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493,079.52 道路规划问题

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42,195,481.90 正在办理中

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647,010.06 占地为政府免费提供使用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 10,806,813.33 租赁土地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83,575,247.77 正在办理竣工决算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56,590,198.37 租赁土地

59

项目 固定资产净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80,887,836.49 正在办理中

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 11,998,964.46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 6,072,132.97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 18,755,933.50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 19,302,154.93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 3,920,258.34 租赁土地

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9,320,450.36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 8,276,561.76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45,572,774.81 正在办理中

泰山石膏(宿迁)有限公司 19,250,805.99 租赁土地

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 44,098,233.18 正在办理中

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 28,138,402.82 正在办理中

4.本公司本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5.本公司本期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准备 准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06,185,695.97 206,185,695.97 157,287,036.47 157,287,036.47

北新建材(天津)石膏板项目 36,752,966.74 36,752,966.74 28,205,516.54 28,205,516.54

北新建材(泉州)石膏板项目 7,428,417.40 7,428,417.40 7,403,061.90 7,403,061.90

北新建材(嘉兴)石膏板项目 82,241,676.02 82,241,676.02 40,601,068.88 40,601,068.88

北新建材(昆明)石膏板项目 2,813,254.86 2,813,254.86 2,201,016.37 2,201,016.37

北新建材(湖南)石膏板项目 10,015,669.34 10,015,669.34 5,359,488.30 5,359,488.30

北新建材(陕西)石膏板项目 3,964,645.42 3,964,645.42 2,892,725.25 2,892,725.25

北新矿棉板项目 25,103,860.00 25,103,860.00 25,103,860.00 25,103,860.00

总部零星工程 1,104,065.00 1,104,065.00 986,066.86 986,066.86

涿州零星工程 1,333,341.07 1,333,341.07 934,161.10 934,161.10

铁岭零星工程 457,353.02 457,353.02 206,382.21 206,382.21

枣庄零星工程 16,824.54 16,824.54 121,254.27 121,254.27

60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准备 准备

下花园二线改造 1,035,941.47 1,035,941.47 395,692.75 395,692.75

平邑北新零星工程 1,105,543.35 1,105,543.35 219,893.96 219,893.96

北新绿色住宅外墙板二线 66,990,346.65 66,990,346.65 63,418,864.70 63,418,864.70

北新绿色住宅 17#厂房 17,946,748.78 17,946,748.78 13,939,655.86 13,939,655.86

北新绿色住宅零星工程 1,845,481.93 1,845,481.93 1,691,551.49 1,691,551.49

苏州矿棉板零星工程 9,442.29 9,442.29 811,057.99 811,057.99

太仓北新零星工程 4,105,637.77 4,105,637.77 8,527,603.92 8,527,603.92

湖北北新零星工程 7,507,983.41 7,507,983.41

宁波北新零星工程 9,648,918.51 9,648,918.51 11,081,044.54 11,081,044.54

肇庆北新零星工程 1,169,212.85 1,169,212.85 1,126,115.86 1,126,115.86

镇江北新零星工程 527,149.94 527,149.94 653,649.58 653,649.58

广安北新轻质节能墙体材料生产项目 5,054,503.26 5,054,503.26 3,035,445.80 3,035,445.80

北新住宅零星项目 241,080.91 241,080.91

新乡北新零星工程 38,461.54 38,461.54

泰山石膏本部其他零星工程 35,874,819.20 35,874,819.20 25,320,558.88 25,320,558.88

泰山石膏本部泰和纸业生产工艺优化项目 83,893,195.31 83,893,195.31

泰山石膏潞城公司石膏板二线项目 2,138,166.00 2,138,166.00

泰山石膏潞城公司零星工程 1,766,215.23 1,766,215.23

泰和分公司零星工程 315,246.17 315,246.17

阜新泰山零星工程 934,962.39 934,962.39 3,134,377.60 3,134,377.60

湖北泰山零星工程 3,983,981.97 3,983,981.97 1,182,768.71 1,182,768.71

湖北泰山年产 400 万㎡贴面板车间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泰山石膏(江阴)零星工程 301,412.51 301,412.51

泰山石膏(温州)零星工程 5,400,510.34 5,400,510.34 510,643.28 510,643.28

秦皇岛泰山技术改造工程 358,171.08 358,171.08 10,235,152.73 10,235,152.73

泰山石膏(重庆)零星工程 16,859,199.66 16,859,199.66 3,245,647.37 3,245,647.37

泰山石膏(衡水)零星工程 2,268,102.51 2,268,102.51 2,002,166.93 2,002,166.93

泰山石膏(平山)零星工程 4,564.54 4,564.54

泰山石膏(广东)零星工程 457,196.72 457,196.72 2,244,684.19 2,244,684.19

泰山石膏(广东)年产 1 万吨轻钢龙骨项目 1,686,500.00 1,686,500.00 3,821,200.00 3,821,200.00

泰山(银川)石膏零星工程 3,917,235.10 3,917,235.10 7,181,243.02 7,181,243.02

泰山石膏(陕西)石膏板项目 27,919,299.50 27,919,299.50 21,655,656.57 21,655,656.57

61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准备 准备

金盾建材零星工程 25,242.72 25,242.72

金盾建材阜新分公司龙骨项目 246,494.64 246,494.64

泰山石膏(四川)零星工程 9,692,010.65 9,692,010.65

泰山石膏(四川)石膏板项目 26,106,155.48 26,106,155.48 53,247,084.88 53,247,084.88

泰山石膏(辽宁)零星工程 727,927.56 727,927.56 243,196.00 243,196.00

泰山石膏(辽宁)石膏板项目 880,000.00 880,000.00 550,000.00 550,000.00

泰山石膏(湖北)技术改造项目 6,649,795.74 6,649,795.74 6,035,055.55 6,035,055.55

泰山石膏(湖北)零星工程 9,355,604.54 9,355,604.54

泰山石膏(巢湖)龙骨项目 3,215,373.27 3,215,373.27

泰山石膏(巢湖)零星工程 544,321.81 544,321.81 5,343,046.64 5,343,046.64

泰山石膏(巢湖)石膏板项目 3,425,733.31 3,425,733.31

泰山石膏(聊城)石膏板项目 124,430.85 124,430.85 3,031,228.45 3,031,228.45

泰山石膏(广西)石膏板项目 67,955,925.68 67,955,925.68

泰山石膏(吉林)石膏板项目 2,232,182.50 2,232,182.50 4,192,078.50 4,192,078.50

泰山石膏(南通)零星工程 11,950,486.25 11,950,486.25 10,990,496.79 10,990,496.79

泰山石膏(潍坊)技改工程 4,156,004.10 4,156,004.10

泰山石膏(潍坊)零星工程 2,257,468.47 2,257,468.47 573,579.46 573,579.46

泰山石膏(宣城)石膏板项目 1,505,369.46 1,505,369.46 5,598,247.20 5,598,247.20

泰山石膏(江西)零星工程 1,857,780.12 1,857,780.12 158,692.17 158,692.17

泰山石膏(江西)龙骨项目 61,268.40 61,268.40

贵州泰福 TCL 水洗项目 968,205.00 968,205.00

贵州泰福零星工程 2,334,669.99 2,334,669.99

泰山石膏(铜陵)零星工程 73,872.12 73,872.12 12,028,485.31 12,028,485.31

威尔达(辽宁)石膏板项目 118,355,714.38 118,355,714.38 91,450,455.24 91,450,455.24

泰山石膏(宣城)水泥缓凝剂项目 380,856.63 380,856.63 10,145,024.53 10,145,024.53

泰山石膏(包头)零星工程 2,836,183.89 2,836,183.89 4,020,003.62 4,020,003.62

泰山石膏(福建)石膏板项目 5,080,859.64 5,080,859.64 116,578,433.45 116,578,433.45

泰山石膏(威海)石膏板项目 2,255,128.30 2,255,128.30 2,522,845.99 2,522,845.99

泰山石膏(宿迁)零星工程 2,462,340.26 2,462,340.26

泰山石膏(宿迁)石膏板项目 65,959,076.68 65,959,076.68

泰山石膏(济源)石膏板项目 1,463,456.47 1,463,456.47 48,352,667.70 48,352,667.70

泰山石膏(襄阳)石膏板项目 53,722,412.16 53,722,412.16 10,692,104.45 10,692,104.45

62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准备 准备

泰山石膏(龙岩)有限公司水泥缓凝剂项目 5,890,655.55 5,890,655.55 4,876,353.79 4,876,353.79

泰山石膏(甘肃)石膏板项目 13,498,860.73 13,498,860.73 750,244.16 750,244.16

泰山石膏(东营)石膏板项目 66,885,106.49 66,885,106.49 6,821,801.43 6,821,801.43

泰山石膏(云南)零星工程 861,129.49 861,129.49

贵州皇冠零星工程 3,538,581.85 3,538,581.85

泰山石膏(宜宾)石膏板项目 325,788.35 325,788.35

泰山石膏(邳州)贴面板车间项目 1,971,005.88 1,971,005.88

泰山石膏(湘潭)零星工程 73,268.87 73,268.87

合计 928,633,461.39 928,633,461.39 1,111,073,726.35 1,111,073,726.35

注:本期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7,696,521.60元,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利息资本化金

额的平均资本化率为5.36%。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化情况

工程投入占

本期转入 其他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预算的比例

固定资产额 减少额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669,910,000.00 157,287,036.47 48,898,659.50 30.78

北新建材(嘉兴)石膏板项目 111,130,000.00 40,601,068.88 41,640,607.14 74.00

北新建材(泉州)石膏板项目 81,370,000.00 7,403,061.90 25,355.50 9.13

北新建材(天津)石膏板项目 203,670,000.00 28,205,516.54 8,547,450.20 18.05

北新建材(昆明)石膏板项目 119,300,000.00 2,201,016.37 612,238.49 2.36

北新建材(湖南)石膏板项目 117,820,000.00 5,359,488.30 4,656,181.04 8.50

北新绿色住宅外墙板二线 152,290,000.00 63,418,864.70 3,571,481.95 43.99

泰山石膏(东营)石膏板项目 116,264,600.00 6,821,801.43 60,063,305.06 57.53

泰山石膏(宜宾)石膏板项目 86,576,400.00 325,788.35 0.38

泰山石膏(襄阳)石膏板项目 112,120,000.00 10,692,104.45 43,030,307.71 47.92

泰山石膏(甘肃)石膏板项目 89,340,000.00 750,244.16 12,748,616.57 15.11

泰山石膏(吉林)石膏板项目 119,560,000.00 4,192,078.50 1,959,896.00 1.87

63

接上表:

本期利息

工程进度 利息 其中:

项目名称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期末余额

(%) 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57.00 8,912,737.84 3,202,378.19 4.95 募集与自筹 206,185,695.97

北新建材(嘉兴)石膏板项目 78.00 477,748.37 募集与自筹 82,241,676.02

北新建材(泉州)石膏板项目 前期准备 自筹 7,428,417.40

北新建材(天津)石膏板项目 前期准备 2,516,898.66 958,731.66 4.91 募集与自筹 36,752,966.74

北新建材(昆明)石膏板项目 前期准备 26,101.47 12,684.72 4.80 募集与自筹 2,813,254.86

北新建材(湖南)石膏板项目 前期准备 自筹 10,015,669.34

北新绿色住宅外墙板二线 80.00 12,377,618.46 2,875,741.30 4.95 自筹 66,990,346.65

泰山石膏(东营)有限公司 60.00 619,791.66 619,791.66 5.10 自筹 66,885,106.49

泰山石膏(宜宾)石膏板项目 前期准备 自筹 325,788.35

泰山石膏(襄阳)石膏板项目 55.00 967,414.29 872,916.66 5.34 自筹 53,722,412.16

泰山石膏(甘肃)石膏板项目 18.00 570,761.26 570,761.26 5.04 自筹 13,498,860.73

泰山石膏(吉林)石膏板项目 5.00 自筹 2,232,182.50

3.公司本期无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21,844,760.95 4,801,498.25 3,612,144.96 13,659,798.04 1,243,918,202.20

2.本期增加金额 366,830,348.67 355,225.61 367,185,574.28

(1)购置 340,218,092.88 355,225.61 340,573,318.49

(2)企业合并增加 26,612,255.79 26,612,255.79

3.本期减少金额 3,362,144.96 501,163.08 3,863,308.04

4.期末余额 1,588,675,109.62 4,801,498.25 250,000.00 13,513,860.57 1,607,240,468.4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06,813,209.81 1,989,414.92 3,502,769.87 12,846,718.88 125,152,113.48

2.本期增加金额 30,225,948.30 345,000.00 20,833.32 188,519.89 30,780,301.51

(1)计提 28,882,108.05 345,000.00 20,833.32 188,519.89 29,436,461.26

64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2)企业合并增加 1,343,840.25 1,343,840.25

3.本期减少金额 3,362,144.96 499,752.75 3,861,897.71

4.期末余额 137,039,158.11 2,334,414.92 161,458.23 12,535,486.02 152,070,517.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451,635,951.51 2,467,083.33 88,541.77 978,374.55 1,455,169,951.16

2.期初账面价值 1,115,031,551.14 2,812,083.33 109,375.09 813,079.16 1,118,766,088.72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3.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30.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十五)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1,059,851.29 1,059,851.29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 12,341,995.96 12,341,995.96

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 6,798,609.98 6,798,609.98

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 3,309,457.75 3,309,457.75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 32,782.83 32,782.83

北京天地人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982,611.44 4,982,611.44

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364,361.33 364,361.33

合计 28,889,670.58 28,889,670.58

2.商誉减值准备

无。

65

3.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

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

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

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

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明细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余额

土地租赁费(泰山石膏河南) 720,000.00 30,000.00 690,000.00

土地租赁费(泰山石膏威海) 7,600.00 7,600.00 0.00

土地租赁费(泰山石膏广东) 1,482,750.16 32,949.96 1,449,800.20

宿舍租赁费(贵州泰福) 3,295,829.25 69,753.00 3,226,076.25

房屋装修费(贵州泰福) 758,434.57 16,051.56 742,383.01

宿舍装修费(泰山石膏温州) 4,689,336.00 721,436.28 3,967,899.72

碳排放使用费(泰山石膏湘潭) 18,432.00 18,432.00

展厅费用(北新住宅) 1,189,225.56 118,922.52 1,070,303.04

排污权(泰山石膏福建) 945,203.87 63,013.56 882,190.31

展厅费用——中式别墅(广安北新) 490,119.65 490,119.65

展厅费用——欧式别墅(广安北新) 714,849.28 714,849.28

合计 10,972,381.98 3,339,398.36 1,078,158.88 13,233,621.46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4,602,863.47 11,690,073.21 84,397,523.35 13,144,181.23

计提的销售提成 6,154,208.60 923,131.29 6,199,659.94 929,948.99

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10,002,650.00 1,500,397.50

66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与资

10,657,000.00 1,718,550.00 23,848,000.00 3,697,200.00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并抵销产生递延所得税

6,243,296.44 926,201.39 8,274,881.17 1,230,939.10

资产

合计 97,657,368.51 15,257,955.89 132,722,714.46 20,502,666.82

2.未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使用福利费 1,092,552.04 273,138.01 1,142,297.72 285,574.43

长期股权投资准备 1,941,110.41 291,166.56 1,941,110.41 291,166.56

收到节能减排奖励资金 7,440,000.00 1,443,000.00 7,440,000.00 1,443,000.00

科研经费结余 6,495.17 1,623.79 6,495.17 1,623.79

公允价值增值 10,780,361.11 1,617,054.17 8,324,751.52 1,248,712.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评估增值 24,347,529.53 3,652,129.43

合计 45,608,048.26 7,278,111.96 18,854,654.82 3,270,077.51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坏账准备 11,380,778.11 10,842,733.26

存货跌价准备 449,881.87 449,881.8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322,443.39 3,322,443.39

可抵扣亏损 394,199,302.35 192,872,548.63

合计 409,352,405.72 207,487,607.15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2015 17,858,646.54

2016 20,050,006.11 25,608,858.17

2017 23,342,746.12 24,495,712.59

2018 51,827,313.16 54,839,469.57

67

年份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2019 65,456,170.52 70,069,861.76

2020 233,523,066.44

合计 394,199,302.35 192,872,548.63

(十八)其他非流动资产

1. 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产生的不可确指资产(注 1) 1,184,114.19 3,552,342.56

企业合并产生的不可确指资产(注 2) 325,186.86

合计 1,184,114.19 3,877,529.42

注1:该资产系公司于2006年度收购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时,按照评估价值

确定公允价格高于股权确权时该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由于评估公允价值采用的方法为

收益法,不能按资产组别划分所产生的差额,故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归入本项目反映并

按照10年直线法进行摊销。

注2:该资产系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权时,该公司支付的收购价款高于股权确权时被收购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北京东联投

资有限公司对该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在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时按原剩余期限摊销股权投资差

额。北新建材在合并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时不能按资产组别划分所产生的差额,故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归入本项目反映,并按照10年直线法进行摊销。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资

产已摊销完毕。

2.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69.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产生的不可确指资产本

期摊销所致。

(十九)短期借款

1.借款类别

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564,000,000.00 822,000,000.00

抵押借款 146,000,000.00 156,000,000.00

保证借款 977,143,000.00 1,129,000,000.00

质押借款 55,000,000.00

合计 1,687,143,000.00 2,162,000,000.00

68

2.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二十)应付票据

1.按种类列示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561,103,589.47 395,991,526.21

合计 561,103,589.47 395,991,526.21

2.本公司本期无已到期但未兑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41.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降低资金成本,加大对采

购原材料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力度所致。

(二十一)应付账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524,738,690.82 679,502,680.30

1-2 年(含 2 年) 28,740,406.10 38,429,681.55

2-3 年(含 3 年) 14,732,393.83 21,800,573.10

3 年以上 22,642,704.82 16,839,668.81

合计 590,854,195.57 756,572,603.76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845,206.69 尚未结算

北京彩光门窗有限公司 3,634,791.87 尚未结算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2,311,180.34 尚未结算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180,766.80 尚未结算

(二十二)预收款项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69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48,027,602.32 47,169,756.53

1-2 年(含 2 年) 5,408,689.07 7,360,181.33

2-3 年(含 3 年) 4,993,329.31 1,597,414.71

3 年以上 10,976,743.91 9,729,711.54

合计 69,406,364.61 65,857,064.11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88,800.00 尚未结算

北京欣飞燕窗业有限公司 1,528,036.26 尚未结算

平顶山亿商实业有限公司 843,186.93 尚未结算

河北华北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31,916.36 尚未结算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不含有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二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1.分类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44,378,711.45 763,315,575.90 756,444,720.22 51,249,567.13

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145,298.43 80,901,285.93 80,839,590.83 206,993.53

辞退福利 18,504,244.03 18,504,244.03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符合设定提存

计划条件的负债

合计 44,524,009.88 862,721,105.86 855,788,555.08 51,456,560.66

2.短期薪酬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25,276,197.32 625,276,197.32

二、职工福利费 54,854,834.54 54,854,834.54

三、社会保险费 10,722,493.84 41,096,279.69 43,509,660.31 8,309,113.22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0,703,442.13 33,065,905.40 35,479,240.83 8,290,106.70

2.工伤保险费 7,069.16 5,138,433.84 5,138,451.22 7,051.78

3.生育保险费 11,982.55 2,890,740.45 2,890,768.26 11,954.74

4.其他综合保险 1,200.00 1,200.00

70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余额

四、住房公积金 4,142.12 20,939,607.95 20,402,048.99 541,701.0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2,390,693.09 21,148,656.40 12,401,979.06 41,137,370.4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1,261,382.40 1,261,382.40

合计 44,378,711.45 763,315,575.90 756,444,720.22 51,249,567.13

3.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38,897.88 76,271,199.82 76,209,369.96 200,727.74

失业保险费 6,400.55 4,630,086.11 4,630,220.87 6,265.79

合计 145,298.43 80,901,285.93 80,839,590.83 206,993.53

(二十四)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企业所得税 51,077,842.32 45,387,468.48

2.增值税 -41,586,520.56 -81,700,216.82

3.营业税 227,696.07 343,632.73

4.土地增值税 -71,777.08 -71,777.08

5.土地使用税 8,043,385.73 5,588,053.89

6.房产税 3,366,674.21 2,407,004.77

7.城市维护建设税 1,941,045.63 364,930.28

8.教育费附加 1,675,657.96 348,808.55

9.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2,176.55 368,930.57

10.其他 567,122.49 682,364.06

合计 25,503,303.32 -26,280,800.57

注: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197.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7月1日开始公司主要产品石

膏板、矿棉板增值税优惠政策由全免变为即征即退70%导致应交增值税增加。

(二十五)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71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75,857.87 233,580.36

短期融资券利息 3,198,611.11 28,025,00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636,193.18 3,296,740.53

企业债券利息 22,439,178.12

其他 31,366.35

合计 27,381,206.63 31,555,320.89

2.本公司本期无已逾期未支付利息。

(二十六)应付股利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超过 1 年未支付原因

普通股股利 337,500.00 337,500.00

合计 337,500.00 337,500.00

(二十七)其他应付款

1.按性质列示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保证金 50,508,255.19 42,541,190.02

业务风险金 20,747,296.33 24,128,844.70

职工社保费用 5,615,411.48 5,331,571.67

应付押金 5,128,580.33 2,926,913.65

销售奖励金 8,695,863.84 6,031,082.71

应付租赁费 5,250,000.00 3,500,000.00

应付工程款 49,700.00

应付水电费 1,801,098.90 2,579,360.32

应付待垫款 424,488.46 252,988.38

专项基金 73,700.00 2,288,709.87

代收款项 2,521,179.08 2,493,383.33

应付股权款 1,000,000.00

其他 15,369,517.19 18,720,722.47

合计 117,135,390.80 110,844,467.12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72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494,472.99 尚未结算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00,000.00 尚未结算

(二十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443,000.00 163,900,000.00

合计 20,443,000.00 163,900,000.00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 87.5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偿还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二是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因展期而划分至长期借款所致。

(二十九)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融资券 100,000,000.00 60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0 600,000,000.00

1. 短期融资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600,000,000.00 2014 年 3 月 11 日 1年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100,000,000.00 2015 年 4 月 29 日 1年 100,000,000.0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合计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600,000,000.00

接上表:

债券名称 本期发行金额 按票面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本期偿还金额 期末余额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175,000.00 600,000,000.00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0,000,000.00 3,198,611.11 100,000,000.00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合计 100,000,000.00 9,373,611.11 600,000,000.00 100,000,000.00

注: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 8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到期的 6 亿元短期融

资券后,新发行 1 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73

(三十)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委托借款 75,600,000.00

保证借款 27,464,000.00 40,050,000.00

合计 103,064,000.00 40,050,000.00

注:1、本公司本期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4%-7%。

2、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57.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因展期

而划分至长期借款所致。

(三十一)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5 泰山石膏 PPN001 100,000,000.00

15 泰山石膏 PPN002 40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0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金额

15 泰山石膏 PPN001 100,000,000.00 2015-1-23 三年 100,000,000.00

15 泰山石膏 PPN002 400,000,000.00 2015-3-26 三年 40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接上表:

溢折价 本期偿 期末金额

债权名称 本期发行金额 按面值计提利息

摊销 还金额

15 泰山石膏 PPN001 100,000,000.00 6,427,397.29 100,000,000.00

15 泰山石膏 PPN002 400,000,000.00 21,172,602.74 40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0 27,600,000.03 500,000,000.00

3.应付债券利息的增减变动

债权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利息 本期支付利息 期末余额

74

15 泰山石膏 PPN001 6,427,397.29 5,160,821.91 1,266,575.38

15 泰山石膏 PPN002 21,172,602.74 21,172,602.74

合计 27,600,000.03 5,160,821.91 22,439,178.12

注:应付债券系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发行的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导致应付债

券增加。

(三十二)长期应付款

1.明细列示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提留费用(注 1) 9,657,974.90 10,311,493.47

职工住房维修基金(注 1) 418,681.50 418,681.50

职工房改款(注 1) 907,409.30 907,409.30

武穴市财政局免息借款(注 2) 8,000,000.00

合计 10,984,065.70 19,637,584.27

注1:系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2年7月2日下发的《关于山东泰和泰山纸面石膏板总厂(集团)人员提留费用的请示》并报

经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提取的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原山东泰和泰山纸面石膏板总厂

(集团)改制中用于解决离退休、工伤、职业病、内退等人员的相关费用。

注2:系武穴市财政局对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的免息借款,该款

项本报告期已偿还。

(三十三)专项应付款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专利实施基金 115,554.51 6,940.00 108,614.51 国家拨款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 582.00 581.78 0.22 国家拨款

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6,199.28 6,199.28 国家拨款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 2,537,291.00 2,537,291.00 国家拨款

博士后工作专项 85,738.32 39,606.87 46,131.45 国家拨款

脱硫石膏技术储备资金 1,322.36 1,322.36 国家拨款

纯棉体系矿棉吸音板研制 224.60 224.60 国家拨款

75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纸面石膏板生产技术创新研究和应用 1,249.70 1,249.70 国家拨款

企业专利调研与咨询 227,725.50 251,850.00 404,964.00 74,611.50 国家拨款

不燃型外墙保温材料研究及应用 148.55 148.55 国家拨款

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 1,296,383.50 930,002.00 1,358,912.62 867,472.88 国家拨款

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 945.17 945.17 国家拨款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3,962.26 3,962.26 国家拨款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 30,566.04 30,566.04 国家拨款

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专项补贴资金 52,945.90 11,705.30 41,240.60 国家拨款

住宅装配式内装标准化研究及产品应用开发 212,447.48 143,396.22 69,051.26 国家拨款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项目 82,664.50 68,011.50 14,653.00 国家拨款

2012 年博士后专项 215,309.35 19,731.90 195,577.45 国家拨款

防电磁辐射矿棉吸声板的研制 197,246.00 25,937.14 171,308.86 国家拨款

《石膏板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标准编制 25,380.00 25,380.00 国家拨款

污染防治与减排环保专项-燃煤锅炉烟尘 300,000.00 300,000.00 国家拨款

2014 年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 39,538.00 3,000.00 36,538.00 国家拨款

2014 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项目(新) 99,525.00 3,672.00 95,853.00 国家拨款

2014 年海淀区企业驰著名商标奖励专项资金 290,000.00 290,000.00 国家拨款

2014 年博士后人才专项 213,000.00 2,070.00 210,930.00 国家拨款

标准修订补助经费 30,000.00 30,000.00 国家拨款

纳米氧化硅基低导热建筑保温板的制备及应用

250,000.00 250,000.00 国家拨款

研究

2015 年海淀区专项资金 428,000.00 428,000.00 国家拨款

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90,000.00 290,000.00 国家拨款

合计 6,035,949.02 2,179,852.00 2,089,474.50 6,126,326.52

(三十四)递延收益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473,116,348.11 60,969,558.33 69,357,374.75 464,728,531.69

合计 473,116,348.11 60,969,558.33 69,357,374.75 464,728,531.69

2.政府补助情况

76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补助金额 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搬迁补偿收益(注) 322,638,640.59 10,827,030.87 12,505,438.35 299,306,171.37 与资产相关

2011 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

2,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中央预算内投资

广安北新建材年产 3000 万平米纸

9,410,000.00 9,410,000.00 与资产相关

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1,200,000.00 1,2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和环保发展奖励资金 500,000.00 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0 年北新铁岭火电脱硫综合利

1,335,000.00 1,335,000.00 与资产相关

用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淮南北新建材年产 5000 万平方米

6,534,000.00 2,178,000.00 4,356,000.00 与资产相关

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新乡北新建材年产 3000 万平方米

3,780,000.00 1,512,000.00 2,268,000.00 与资产相关

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技改项目补助 6,502,500.00 1,734,000.00 4,768,50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132,000.00 88,000.00 44,000.00 与资产相关

重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3,897,000.00 2,598,000.00 1,299,000.00 与资产相关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45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资源节约及污染治理工程资金 2,880,000.00 1,920,000.00 960,000.00 与资产相关

年产 5000 万㎡石膏板项目补助 3,825,000.00 2,550,000.00 1,275,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础设施建设款 34,187,000.00 7,900,000.00 9,080,666.67 33,006,333.33 与资产相关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年产

6,000,000.00 2,000,000.00 4,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6000 万石膏板项目补助资金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款 7,751,851.85 2,022,222.22 5,729,629.63 与资产相关

贵州省中小企业扶持 420,000.00 280,000.00 140,000.00 与资产相关

纸面石膏板生产线投资资金 720,000.00 480,000.00 240,000.00 与资产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

约重大示范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资源综合利用奖励 11,979,487.00 998,290.58 10,981,196.42 与资产相关

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18,536.00 18,536.00 与资产相关

年产 9.8 万吨石膏板护面纸技改项

233,333.00 100,000.00 133,333.00 与资产相关

目补助

高档装饰石膏板项目补助 133,333.00 100,000.00 33,333.00 与资产相关

综合利用废渣磷石膏年产 6000 万 15,174,000.00 5,058,000.00 10,116,000.00 与资产相关

77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补助金额 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纸面石膏板项目

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19,027,166.67 4,858,000.00 14,169,166.67 与资产相关

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 2014 年中央

10,000,000.00 1,166,666.67 8,833,333.33 与资产相关

预算内投资

节能专项资金 1,387,500.00 370,000.00 1,017,500.00 与资产相关

4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补贴 1 2,166,666.67 315,151.49 1,851,515.18 与资产相关

4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补贴 2 4,113,806.66 598,371.90 3,515,434.76 与资产相关

东营石膏板项目资源综合专项

12,880,000.00 12,880,000.00 与资产相关

补助

资源综合利用补助资金 4,320,000.00 864,000.00 3,456,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9,589,085.00 29,589,085.00

合计 473,116,348.11 60,969,558.33 56,851,936.40 12,505,438.35 464,728,531.69

注:本期搬迁补偿收益项目减少23,332,469.22元,其中10,827,030.87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12,505,438.35元系支付安置支出。

(三十五)股本

本期增减变动(+、-)

项目 期初余额 发行 送 期末余额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合计

新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31,911,142.00 131,911,142.00 -227,496,414.00 -95,585,272.00 36,325,870.00

1、国有法人持股 34,950,248.00 34,950,248.00 -33,574,626.00 1,375,622.00 36,325,870.00

2、其他内资持股 96,960,894.00 96,960,894.00 -193,921,788.00 -96,960,894.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6,890,548.00 96,890,548.00 -193,781,096.00 -96,890,548.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70,346.00 70,346.00 -140,692.00 -70,346.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75,079,654.00 575,079,654.00 227,496,414.00 802,576,068.00 1,377,655,722.00

1.人民币普通股 575,079,654.00 575,079,654.00 227,496,414.00 802,576,068.00 1,377,655,722.00

股份合计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706,990,796.00 1,413,981,592.00

(三十六)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456,570,300.16 710,584,741.83 1,745,985,558.33

其他资本公积 19,765,719.58 19,765,719.58

78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中:节能减排奖励资金 12,616,025.00 12,616,025.00

股权投资准备 4,822,271.10 4,822,271.10

原制度下资本公积转入 2,327,423.48 2,327,423.48

合计 2,476,336,019.74 710,584,741.83 1,765,751,277.91

注: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因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减少资本公积706,990,796.00元;

(2)因出售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减少资本公积3,593,945.83元,上述资

本公积为本公司前期收购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确认的资本公积。

(三十七)其他综合收益情况

本期发生金额

期初 期末

项目 本期 本期 税后归属于母 税后归属于少

余额 所得税 余额

增加 减少 公司 数股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840,503.18 1,840,503.18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1,840,503.18 1,840,503.18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合计 1,840,503.18 1,840,503.18

(三十八)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35,734,576.49 72,318,720.89 508,053,297.38

合计 435,734,576.49 72,318,720.89 508,053,297.38

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三十九)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3,587,336,746.37 2,781,772,840.64

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587,336,746.37 2,781,772,840.6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6,876,216.48 1,105,451,605.1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2,318,720.89 52,573,199.42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 300,471,088.30 247,314,5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111,423,153.66 3,587,336,746.37

注:2015年4月16日,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

份总额706,990,7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2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

利300,471,088.30元。

(四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7,511,004,563.35 8,240,872,663.35

其他业务收入 40,174,267.76 54,159,554.23

合计 7,551,178,831.11 8,295,032,217.58

主营业务成本 5,165,040,939.19 5,786,052,743.02

其他业务成本 25,930,445.10 28,828,926.38

合计 5,190,971,384.29 5,814,881,669.40

(四十一)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651,828.29 1,900,671.89 见附注四、税项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088,269.35 7,648,143.97 见附注四、税项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17,024,813.81 7,049,140.55 见附注四、税项

水利建设基金 877,792.58 640,198.84

价格调节基金 223,563.40 197,936.07

堤围防护费 31,880.73 218,566.79

80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缴标准

地方综合规费 125,612.07 55,340.00

其他 56,989.05 53,420.19

合计 40,080,749.28 17,763,418.30

注: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25.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7月1日开始公司

主要产品石膏板、矿棉板增值税优惠政策由全免变为即征即退70%,导致应交增值税增加,相

应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四十二)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人工成本 128,194,211.32 126,658,884.73

折旧费 988,625.61 1,087,047.23

办公及资料费 2,212,108.35 2,974,732.23

电话费 3,473,420.02 3,360,471.97

交通及差旅费 11,931,373.02 11,701,451.73

修理费 676,828.00 466,354.90

车辆费用 5,270,736.34 5,802,448.29

低值易耗及物料消耗 1,549,292.27 1,256,979.58

运输费 72,209,453.24 92,578,325.14

装卸费 2,398,089.06 3,262,168.69

业务招待费 4,819,474.43 5,258,586.18

租金 5,664,732.84 5,415,530.92

会议费 735,572.93 696,892.89

广告宣传及展览费 23,347,943.53 22,780,119.17

仓储费 3,961,722.41 2,534,662.11

样品费 7,974,344.09 3,045,639.93

其他 6,503,233.28 4,545,312.28

合 计 281,911,160.74 293,425,607.97

(四十三)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人工成本 182,495,548.28 186,283,212.3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657,417.94 1,260,904.26

物业及供暖 8,716,078.39 7,018,719.90

81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折旧费 34,643,002.88 29,508,854.56

税金 68,968,951.37 54,517,654.84

无形资产摊销 29,212,251.83 24,525,915.58

土地租赁费 3,656,909.70 4,402,112.24

水电费 4,513,059.91 4,049,569.06

办公及资料费 2,690,624.82 2,767,864.96

交通及差旅费 7,588,985.69 7,668,047.05

车辆费用 8,498,959.60 9,132,894.02

修理费 2,328,534.38 7,758,976.10

会议费 951,784.23 985,512.75

电话费 2,889,965.55 2,692,875.88

业务招待费 9,049,569.39 8,409,304.33

低值易耗及物料消耗 1,954,357.01 1,835,214.07

中介机构费用 3,217,324.02 4,358,068.72

咨询费 5,295,599.74 2,415,470.93

租赁费 7,650,626.51 8,955,922.94

专利费用 4,144,872.79 3,390,234.17

科研费用 121,527,958.88 104,186,825.54

律师费 8,131,512.39 11,914,058.92

未确认资产摊销 2,693,415.23 3,376,736.98

其他 30,633,530.70 26,160,890.49

合 计 553,110,841.23 517,575,840.60

(四十四)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费用化利息支出 140,432,918.25 182,919,444.25

减:利息收入 14,423,925.37 9,568,236.15

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113,076.20 139,780.09

手续费及其他 4,636,927.84 3,221,760.75

合计 130,532,844.52 176,712,748.94

(四十五)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2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坏账损失 3,568,198.62 1,815,783.22

2.存货跌价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733,536.57 759,194.24

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6.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7.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9.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0.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11.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12.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3.商誉减值损失

14.其他

合计 6,301,735.19 2,574,977.46

注: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44.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四十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435,609.59 8,324,751.52

合计 2,435,609.59 8,324,751.52

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0.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末计提的未到

期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到期,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四十七)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855,908.28 5,156,952.6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0,113,754.12 -499,447.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83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49,437,512.33 3,005,972.60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55,519.29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 27,636,737.65

利得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171,232.88

合计 93,215,145.26 8,118,996.80

注: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048.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处置原二级子公司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处置收益;二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产生的投资收益同

比增加所致。

(四十八)营业外收入

1.按项目列示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小计 83,552.80 146,179.74 83,552.8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3,552.80 146,179.74 83,552.8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3.债务重组利得

4.政府补助 90,720,460.13 179,715,072.71 90,720,460.13

5.无法支付的呆帐收入 1,446,977.03 1,276,647.40 1,446,977.03

6.罚款收入 1,406,159.57 1,259,062.67 1,406,159.57

7.盘盈利得

8.捐赠利得

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益 34,080,361.76 34,080,361.76

10.其他 799,626.27 735,867.03 799,626.27

合计 128,537,137.56 183,132,829.55 128,537,137.56

2.政府补助明细

84

与资产相关/

款项内容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与收益相关

搬迁补偿收益 10,827,030.87 11,259,775.02 与资产相关

新乡北新建材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1,512,000.00 1,512,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1 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淮南北新建材年产 5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2,178,000.00 2,178,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0 年北新铁岭火电脱硫综合利用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1,335,000.00 1,780,000.0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和环保发展奖励资金 5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础设施建设款 9,080,666.67 6,033,000.00 与资产相关

综合利用废渣磷石膏年产 6000 万㎡纸面石膏板项目 5,058,000.00 5,058,000.00 与资产相关

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4,858,000.00 4,858,000.00 与资产相关

重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2,598,000.00 2,598,000.00 与资产相关

年产 5000 万㎡石膏板项目补助 2,550,000.00 2,550,000.00 与资产相关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款 2,022,222.22 1,948,148.15 与资产相关

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技改项目补助 1,734,000.00 1,734,000.00 与资产相关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年产 6000 万石膏板项目补助资金 2,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资源节约及污染治理工程资金 1,920,000.00 1,920,000.00 与资产相关

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1,166,666.67 与资产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及重点工业污染治

1,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资源综合利用奖励 998,290.58 与资产相关

资源综合利用补助资金 864,000.00 与资产相关

4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补贴 2 598,371.90 与资产相关

纸面石膏板生产线投资资金 480,000.00 480,000.00 与资产相关

4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补贴 1 315,151.49 与资产相关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300,000.00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贵州省中小企业扶持 280,000.00 280,000.00 与资产相关

年产 9.8 万吨石膏板护面纸技改项目补助 100,000.00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档装饰石膏板项目补助 100,000.00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节能专项资金 370,000.00 745,637.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88,000.00 88,000.00 与资产相关

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18,536.00 222,450.00 与资产相关

湖北武汉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

1,960,000.00 与资产相关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

广东肇庆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 1,948,000.00 与资产相关

85

与资产相关/

款项内容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与收益相关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

武穴市财政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3,655,926.40 与资产相关

配套设施费用 1,489,750.00 与资产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925,000.00 与资产相关

电厂废渣(脱硫石膏)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 450,00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奖励资金 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国家补助基本建设支出-综合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技

114,230.08 与资产相关

术改造项目

用于综合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工艺改造项目 126,922.92 与资产相关

信息推广应用项目补助 2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3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技术 24,990.00 与资产相关

温州市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 12,894.72 与资产相关

江西吉安河东经济开发区专项扶持资金奖励款 10,3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与环保开发资金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税收奖励 1,385,600.00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 1,156,044.16 2,723,771.93 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基金补助 2,931,000.00 与收益相关

什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1,2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重点引资企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 1,290,000.00 与收益相关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补助 2,507,410.00 与收益相关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嘉兴北新奖励款 16,462,800.00 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经济发展局奖励款 60,111,900.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政府补助款 2,787,5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税收财政奖励 1,515,600.00 与收益相关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金 2,1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基础设施建设 3,927,834.00 与收益相关

基础设施建设款 2,244,000.00 与收益相关

招商引资一次奖励 12,724,4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小额政府补助 9,998,469.57 9,874,542.49 与收益相关

合计 90,720,460.13 179,715,072.71

86

接上表

补贴是否

发放 是否特殊

款项内容 发放主体 性质类型(注) 影响当年

原因 补贴

盈亏

搬迁补偿收益 国管局 补助 1 否 否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

新乡北新建材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奖励 2 否 否

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1 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国家发改委 奖励 3 否 否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

淮南北新建材年产 5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奖励 2 否 否

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0 年北新铁岭火电脱硫综合利用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财政部 奖励 2 否 否

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科技和环保发展奖励资金 奖励 2 否 否

委会

基础设施建设款 绥中县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业和信

综合利用废渣磷石膏年产 6000 万㎡纸面石膏板项目 奖励 3 否 否

息化部办公厅

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巢湖市人民政府 奖励 2 否 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重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奖励 2 否 否

员会

年产 5000 万㎡石膏板项目补助 什邡市工信局 奖励 2 否 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款 奖励 2 否 否

委员会

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技改项目补助 潞城市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年产 6000 万石膏板项目补助资金 武穴市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资源节约及污染治理工程资金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奖励 2 否 否

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上杭县发改局 奖励 2 否 否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奖励 2 否 否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资源综合利用奖励 济源市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资源综合利用补助资金 冠县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4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补贴 2 金沙县人民政府 奖励 2 否 否

纸面石膏板生产线投资资金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奖励 2 否 否

4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补贴 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奖励 2 否 否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奖励 2 否 否

贵州省中小企业扶持 贵州省财政厅、省经信委 奖励 2 否 否

年产 9.8 万吨石膏板护面纸技改项目补助 泰安市财政局 奖励 3 否 否

87

补贴是否

发放 是否特殊

款项内容 发放主体 性质类型(注) 影响当年

原因 补贴

盈亏

高档装饰石膏板项目补助 泰安市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节能专项资金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奖励 2 否 否

员会

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泰安市财政局 奖励 3 否 否

湖北武汉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重点产业振兴

和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

广东肇庆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重点产业振兴

和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

武穴市财政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配套设施费用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电厂废渣(脱硫石膏)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奖励资金

国家补助基本建设支出-综合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技术改

造项目

用于综合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工艺改造项目

信息推广应用项目补助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000 万平米纸面石膏板技术

温州市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

江西吉安河东经济开发区管

江西吉安河东经济开发区专项扶持资金奖励款 奖励 2 否 否

理委员会

科技与环保开发资金 广安经开区财政局 奖励 3 否 否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广安经开区财政局 奖励 3 否 否

税收奖励 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税收返还 铜陵县人民政府 奖励 2 否 否

技术改造基金补助 丰城市丽村镇政府 奖励 3 否 否

什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什邡市人民政府 奖励 2 否 否

重点引资企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 武穴市财政局 奖励 2 否 否

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补助 奖励 2 否 否

员会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嘉兴北新奖励款

88

补贴是否

发放 是否特殊

款项内容 发放主体 性质类型(注) 影响当年

原因 补贴

盈亏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经济发展局奖励款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政府补助款

2013 年度税收财政奖励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金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款

招商引资一次奖励

其他小额政府补助

注:性质类型1: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

获得的补助;2: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3:因研究开发、

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四十九)营业外支出

1. 按项目列示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253,160.46 3,464,384.32 2,253,160.4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253,160.46 3,464,384.32 2,253,160.46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3.债务重组损失

4.捐赠支出 1,470,500.00 2,756,000.00 1,470,500.00

5.非常损失 2,145,679.14 2,145,679.14

6.其他(注) 159,311,948.47 2,786,925.23 159,311,948.47

合计 165,181,288.07 9,007,309.55 165,181,288.07

注:2015年度营业外支出——其他中包含本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美国石膏板事项法院判决金额、和解费、律师费等158,116,627.58元。

2.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733.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支付美国石

膏板事项法院判决金额、和解费、律师费等增加所致。

(五十)所得税费用

89

1. 按项目列示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所得税费用合计 191,495,710.63 193,540,660.24

其中:当期所得税 184,206,942.01 189,832,511.70

递延所得税 7,288,768.62 3,708,148.54

2.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项目 本期金额

利润总额 1,407,276,720.2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11,091,508.0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7,707,070.9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853,990.5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8,169,400.8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8,985,033.04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的影响 -878,386.24

依照税法规定享受免减优惠的影响 -99,527,193.42

税法加计扣除的影响 -1,679,326.98

专用设备抵税的影响

其他影响 112,415.62

所得税费用 191,495,710.63

(五十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报告期本公司无稀释性的潜

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已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896,876,216.48 1,105,451,605.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 2 42,264,439.80 135,553,057.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2 854,611,776.68 969,898,547.76

期初股份总数 4 706,990,796.00 575,150,000.00

90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已重述)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Ⅰ) 5 706,990,796.00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Ⅱ) 6 131,840,796.00

增加股份(Ⅱ)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7 3

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 8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9

报告期月份数 10 12 12

11=4+5+6×7÷10-8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413,981,592.00 608,110,199.00

×9÷10

公积金转增股本重述普通股数(注 2) 12 608,110,199.00

重述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11+12 1,413,981,592.00 1,216,220,398.00

基本每股收益 14=1÷13 0.634 0.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后的基本每股

15=3÷13 0.604 0.797

收益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 16

转换费用 17

所得税率(%) 18 15%—25% 15%—25%

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19

20=[1+(16-17)×

稀释每股收益 0.634 0.909

(1-18)]÷(13+19)

21=[3+(16-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后稀释每股收益 0.604 0.797

(1-18)]÷(13+19)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规定,在报告期内企业因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公司

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根

据以上要求,公司对上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列报。

注2:如附注“一、(一)历史沿革”所述,本公司于2015年6月以资本公积按照10:10的比

例转增资本;按上述注1之规定,对本公司上年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上年期初

575,150,000.00股、2014年9月份增发131,840,796.00股为基础进行重述。

(五十二)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财务费用 14,423,925.37 9,568,236.15

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 66,120,443.44 122,170,601.38

91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政府补助 88,511,208.73 177,511,035.42

营业外收入 1,970,092.38 1,252,183.16

其他 12,323,968.23 26,280,250.16

合计 183,349,638.15 336,782,306.2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销售费用 99,533,458.47 113,761,233.42

管理费用 121,872,048.22 88,626,365.35

财务费用 4,636,927.84 3,221,760.75

制造费用 26,662,385.53 35,131,607.12

营业外支出 161,658,644.77 3,110,860.31

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 63,645,690.12 434,091,354.76

其他 1,699,643.69 2,942,634.84

合计 479,708,798.64 680,885,816.55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支付的安置费用 12,473,387.35 12,672,736.05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63,212,166.54

合计 75,685,553.89 12,672,736.05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支付的票据保证金 18,971,227.51 99,986,465.01

合计 18,971,227.51 99,986,465.01

(五十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92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1,215,781,009.57 1,469,126,562.99

加:资产减值准备 6,301,735.19 2,574,977.4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41,050,798.64 308,937,670.29

无形资产摊销 29,436,461.26 24,794,659.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78,158.88 295,182.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169,607.66 3,318,204.58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35,609.59 -8,324,751.5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0,432,918.25 182,919,444.2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3,215,145.26 -8,118,996.8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280,734.17 2,749,666.4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008,034.45 958,482.0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2,593,356.31 -176,544,010.9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3,208,471.57 -25,307,816.4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4,570,682.45 -208,640,084.0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9,119,848.65 1,568,739,190.60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04,321,519.08 1,144,968,436.2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44,968,436.28 742,409,681.6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0,646,917.20 402,558,754.6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

44,603,715.72 14,576,000.59

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93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中: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4,576,000.59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4,603,715.72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58,487.77 2,399,021.27

其中: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399,021.27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58,487.77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

640,000.00

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北新建材(上海)有限公司 640,000.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43,645,227.95 12,816,979.32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212,166.54

其中: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63,212,166.54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并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63,212,166.54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04,321,519.08 1,144,968,436.28

其中:1.库存现金 193,399.45 231,434.74

2.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71,961,604.79 1,056,956,665.99

3.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32,166,514.84 87,780,335.55

4.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存放同业款项

6.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9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321,519.08 1,144,968,436.2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注: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受限制的275,646,207.36元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限制期限为三个

月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43,479,692.52元,该款项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五十四)外币货币性项目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1,905,668.70

其中:美元 293,431.23 6.4936 1,905,425.04

港币 198.24 0.8378 166.08

日元 1,440.00 0.0539 77.58

应收账款 1,009,207.76

其中:美元 155,286.34 6.4936 1,008,367.40

欧元 118.44 7.0952 840.36

应付账款 1,766,579.03

其中:美元 216,335.28 6.4936 1,404,794.78

欧元 50,990.00 7.0952 361,784.25

2.本公司无境外经营实体。

(五十五)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75,646,207.36 承兑票据保证金、信用证

固定资产 145,343,014.90 资产抵押或质押用于筹集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

无形资产 114,930,567.83 资产抵押或质押用于筹集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

合计 535,919,790.09

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股权

股权取得 股权取 股权 购买日的 购买日至期 购买日至期末被

被合并方名称 取得比例 购买日

时点 得成本 取得方式 确定依据 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方的净利润

(%)

95

贵州皇冠新型建 2015 年 4 非同一控制 2015 年 4 取得被合并方

45,603,715.72 89.00 45,701,505.74 11,923,490.81

材有限公司 月 30 日 下企业合并 月 30 日 控制权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目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合并成本 45,603,715.72

其中:现金 44,603,715.72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1,000,000.00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小计 45,603,715.72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79,684,077.48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34,080,361.76

额的金额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注 1)

项目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958,487.77 958,487.77

应收账款 2,472,918.68 2,472,918.68

预付款项 69,051,478.17 69,051,478.17

其他应收款 885,871.28 885,871.28

存货 10,584,606.17 10,570,573.39

固定资产 118,261,133.56 124,158,848.47

在建工程 1,355,174.52 16,809,997.63

无形资产 25,268,415.54 23,853,164.43

减: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应付票据 500,000.00 500,000.00

应付账款 85,560,861.09 85,560,861.09

预收账款 2,548,114.47 2,548,114.47

96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注 1)

项目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应付职工薪酬 61,129.30 61,129.30

应付利息 84,524.00 84,524.00

应交税费 -3,657,200.69 -3,657,200.69

其他应付款 17,927,512.86 17,927,512.86

长期借款

递延收益 6,280,473.33 26,571,233.33

净资产 89,532,671.33 89,165,165.46

减:少数股东权益 9,848,593.85 9,808,168.20

取得的净资产 79,684,077.48 79,356,997.26

注 1:北新建材的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对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基础,确认贵州皇冠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的公允价值。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无。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情况

无。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三)反向购买

无。

(四)处置子公司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

股权处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权时点

子公司名称 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置价款 (%) 置方式 权的时点 的确定依据

额的差额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46,373,250.00 19.25 出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控制权发生转移 8,874,686.67

接上表:

97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余股权的比例(%) 股权的账面价值 股权的公允价值 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要假设 投资损益的金额

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22.60 154,944,287.85 182,581,025.50 27,636,737.65 公允价值并假设该公司经

营状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注:本期处置子公司详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新增子公司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系由北新建材于本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期新增子公司泰山石膏(宜宾)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綦江有限公司系由北新建材的控股

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公司的构成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比例 取得方式

(%)

北新建塑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塑钢型材生产经营 55.00 55.00 投资或设立

北京北新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建筑装饰装修 10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高科技企业培育 60.00 6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市 江苏苏州市 矿棉板的生产销售 100.00 100.00

合并

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太仓市 江苏太仓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市 浙江宁波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业务 100.00 100.00

合并

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高要市 广东高要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广安市 四川广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市 湖北武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北新绿色住宅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市 江苏苏州市 墙体材料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句容市 江苏句容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98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比例 取得方式

(%)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市 山东临沂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故城县 河北故城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85.00 85.00 投资或设立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卫辉市 河南卫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淮南市 安徽淮南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技术开发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天津市滨海 天津市滨海

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新区 新区

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 福建泉州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北新建材(昆明)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市 云南昆明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北新建材(嘉兴)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市 浙江嘉兴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 陕西富平县 陕西富平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北新建材(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市 湖南长沙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北京天地人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提供文化创意类服务 51.00 51.00

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北新建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建材贸易与物流板块 51.00 51.00

合并

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市 江西吉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注 1) 山东泰安市 山东泰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42.00 23.00 65.00

合并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 江苏邳州市 江苏邳州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秦皇岛 河北秦皇岛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00 70.00 投资或设立

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荆门市 湖北荆门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潍坊)有限公司 山东安丘市 山东安丘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注 2) 江苏江阴市 江苏江阴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30.00 7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江津市 重庆江津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 河北衡水市 河北衡水市 石膏板、石膏粉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市 山东泰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辽宁阜新市 辽宁阜新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 浙江乐清市 浙江乐清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 河北平山县 河北平山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00 7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 河南偃师市 河南偃师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 湖南湘潭市 湖南湘潭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00 7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 安徽铜陵市 安徽铜陵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99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比例 取得方式

(%)

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 内蒙古包头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注 3) 江苏南通市 江苏南通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 江西丰城市 江西丰城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博罗县 广东博罗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 贵州福泉市 贵州福泉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60.00 6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 宁夏银川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 陕西渭南市 陕西渭南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 云南易门县 云南易门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合并

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 四川什邡市 四川什邡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辽宁绥中县 辽宁绥中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 湖北武穴市 湖北武穴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 安徽巢湖市 安徽巢湖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市 山东聊城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市 山东泰安市 建材制品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合并

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龙岩市 福建龙岩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60.00 6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 山东乳山市 山东乳山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00 7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吉林)有限公司 吉林四平市 吉林四平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 安徽宣城市 安徽宣城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宿迁)有限公司 江苏宿迁市 江苏宿迁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 河南济源市 河南济源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85.00 85.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 甘肃白银市 甘肃白银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 福建龙岩市 福建龙岩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 广西来宾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襄阳)有限公司 湖北襄阳市 湖北襄阳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宣城)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 安徽宣城市 安徽宣城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抚顺市 辽宁抚顺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合并

泰山石膏(东营)有限公司 山东利津县 山东利津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贵州金沙县 贵州金沙县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89.00 89.00

合并

100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比例 取得方式

(%)

泰山石膏(宜宾)有限公司 四川宜宾市 四川宜宾市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安泰伦纸品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市 山东泰安市 石膏板纸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泰山石膏重庆綦江有限公司 重庆綦江区 重庆綦江区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或设立

注 1: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新建材及北新建材的二级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

公司共同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北新建材持股 42.00%,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3.00%,

北新建材实际对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 65.00%。

注2: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系北新建材与北新建材控股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持股的三级子公司,北新建材拥有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30%,泰山石膏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70%。

注3: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系北新建材控股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泰

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70%,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和

表决权比例为30%。

2.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 少数股东 本期归属于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全称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的损益 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35.00% 35.00% 311,433,082.35 175,000,000.00 1,369,398,209.14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或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2,039,348,833.07 2,154,974,260.83

非流动资产 5,606,520,743.24 4,958,673,842.85

资产合计 7,645,869,576.31 7,113,648,103.68

流动负债 2,800,735,390.99 3,186,807,056.93

非流动负债 688,352,564.03 187,134,866.22

负债合计 3,489,087,955.02 3,373,941,923.15

营业收入 5,441,385,411.92 5,821,104,263.96

净利润(净亏损) 917,182,148.21 1,047,053,395.55

综合收益总额 917,182,148.21 1,047,053,39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457,116,420.04 1,466,805,780.60

101

4.使用集团资产和清偿集团债务存在的重大限制

无。

5.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无。

(二)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

详见本附注“五(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

业务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表决权比例

性质 直接 间接 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联营企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 仪器仪表及其他器件生

湖北武汉市 湖北武汉市 18.080 18.080 权益法

限公司 产销售

烁光特晶科技 特种晶体材料的开发、

北京市 北京市 41.000 41.00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

江苏南京市 江苏南京市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29.677 29.677 权益法

理有限公司

注:本公司无合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期末余额或本期发生额

项目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314,335,512.89 75,795,904.44 176,328,307.61

非流动资产 44,005,648.75 15,378,357.47 15,941,093.06

资产合计 358,341,161.64 91,174,261.91 192,269,400.67

流动负债 88,689,375.93 23,574,411.91 20,258,824.83

非流动负债 14,863,375.06

负债合计 103,552,750.99 23,574,411.91 20,258,824.83

102

期末余额或本期发生额

项目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54,788,410.65 67,599,850.00 172,010,575.84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6,065,744.65 27,715,938.50 51,047,578.59

调整事项

其中: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6,065,744.65 27,715,938.50 49,148,605.55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183,691,283.40 9,334,020.17

净利润 38,103,680.66 35,335.43 -2,890,242.15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38,103,680.66 35,335.43 -2,890,242.15

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3,014,292.00

接上表:

期初余额或上期发生额

项目 武汉理工光科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317,378,925.50 71,680,827.68 261,778,192.45

非流动资产 45,777,432.67 15,835,228.07 16,813,662.07

资产合计 363,156,358.17 87,516,055.75 278,591,854.52

流动负债 113,205,042.21 19,969,635.62 103,691,036.53

非流动负债 15,502,768.06

负债合计 128,707,810.27 19,969,635.62 103,691,036.53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34,448,547.90 67,546,420.13 174,900,817.9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2,388,297.46 27,694,032.25 51,905,315.75

调整事项

其中: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3

期初余额或上期发生额

项目 武汉理工光科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2,388,297.46 27,694,032.25 50,006,342.71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179,861,576.39 13,697,970.35

净利润 36,117,361.25 38,675.57 -3,219,288.76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36,117,361.25 38,675.57 -3,219,288.76

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2,260,719.00

4.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终止经营净利润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445,095.49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445,095.49

终止经营净利润

5.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权益相关的风险信息

(1)对转移资金能力的重大限制

无。

(2)超额亏损

104

本期末累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积未确认的损失

新疆天山建材石膏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17,726.04 -500,669.18 -718,395.22

(3)与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4)或有负债

无。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五)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

无。

(六)其他

无。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

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期末余额

金融资产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547,801,211.60 547,801,211.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310,760,361.11 1,310,760,361.1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549,447.97 107,549,447.97

应收账款 188,339,550.24 188,339,550.24

其他应收款 36,248,138.42 36,248,138.42

105

期末余额

金融资产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8,038,102.85 198,038,102.85

其他流动资产 370,020,000.00 370,020,000.00

接上表:

期初余额

金融资产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269,476,901.29 1,269,476,901.2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178,324,751.52 1,178,324,751.52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9,695,381.84 119,695,381.84

应收账款 232,812,389.22 232,812,389.22

其他应收款 50,274,870.94 50,274,870.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190,613.92 18,190,613.92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期末余额

金融负债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687,143,000.00 1,687,143,000.00

应付票据 561,103,589.47 561,103,589.47

应付账款 590,854,195.57 590,854,195.57

应付利息 27,381,206.63 27,381,206.63

其他应付款 117,135,390.80 117,135,390.80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443,000.00 20,443,000.00

长期借款 103,064,000.00 103,064,000.00

续上表:

金融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1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2,162,000,000.00 2,162,000,000.00

应付票据 395,991,526.21 395,991,526.21

应付账款 756,572,603.76 756,572,603.76

应付利息 31,555,320.89 31,555,320.89

其他应付款 110,844,467.12 110,844,467.12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3,900,000.00 163,900,000.00

长期借款 40,050,000.00 40,050,000.00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

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

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

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

按照交易对手、按地区进行管理。

(三)流动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

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

的平衡。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账龄分析:

期末余额

项目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687,143,000.00 1,687,143,000.00

应付票据 561,103,589.47 561,103,589.47

应付账款 524,738,690.82 28,740,406.10 14,732,393.83 22,642,704.82 590,854,195.57

应付利息 27,381,206.63 27,381,206.63

其他应付款 57,325,552.90 23,043,819.80 13,328,556.69 23,437,461.41 117,135,390.80

107

期末余额

项目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443,000.00 20,443,000.00

长期借款 81,635,000.00 8,570,000.00 12,859,000.00 103,064,000.00

接上表:

期初余额

项目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162,000,000.00 2,162,000,000.00

应付票据 395,991,526.21 395,991,526.21

应付账款 679,502,680.30 38,429,681.55 21,800,573.10 16,839,668.81 756,572,603.76

应付利息 31,555,320.89 31,555,320.89

其他应付款 65,430,041.41 19,374,987.49 7,329,859.96 18,709,578.26 110,844,467.12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3,900,000.00 163,900,000.00

长期借款 38,300,000.00 1,750,000.00 40,050,000.00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界有关;因此,本

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与可变利率债务组合以管理利息成本,并且定期检讨及监控

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贷款结构以管理其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无。

(五)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

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108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

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

九、公允价值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期末余额

项目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1,310,760,361.11 1,310,760,361.11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工具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1,310,760,361.11 1,310,760,361.11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 1,310,760,361.11 1,310,760,361.11

注: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为未来现金流量(包括预计未来收益和处置

收入),并按适当折现率计算 。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

量信息

无。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

量信息

无。

(五)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

109

参数敏感性分析

(六)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

时点的政策

无。

(七)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

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中国建材股份有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

限公司 2 号楼(B 座) 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续上表:

母公司对北新建材 母公司对北新建材

注册资本(万元) 北新建材最终控制方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539,902.6262 45.20 45.20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注:北新建材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9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为宋志平,注册资本61.9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

场2号楼(B座),主营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

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

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三)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参见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参见附注七、(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10

(五)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新集成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郎溪县苏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泰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参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新国际木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保定筑根新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销售分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111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销售中心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天津市世纪北新建材销售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慈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中建材(镇江)光电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北新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之海外子公司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参股公司

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湖州煤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黄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

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最终控制方之子公司

(六)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是否超过交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易额度

北新国际木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227,306.59 2,000,000.00 否 650,438.17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393,032.38 1,588,900.00 否 998,942.9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费 562,445.27 2,029,503.77 否 663,886.76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证费 175,943.40 277,000.00 否 231,400.0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76,415.10 66,981.13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费 12,000.00

112

是否超过交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易额度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检测费 183,618.85 63,100.00 139,219.25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检测费 2,000.00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采购材料 41,282.04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技术服务费 1,367,924.50 否

6,000,000.00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检测费 2,358.49 否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支付设计费 20,000.00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4,069,016.58 否 469,530.00

40,300,000.00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购置设备 13,300,606.82 否 20,108,687.70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暖费 426,315.58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医疗审核服务费 57,200.00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利息 11,619,388.67

山东泰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利息 343,466.67

《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资料费 600.00

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7,920.00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85,122.9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36,649.4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56,485.38 342,476.07

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73,274.62 532,254.36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61,844.02 51,208.73

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07,648.85 40,212.64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30,646.10 1,350,576.35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外购商品 10,569.15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4,733.45 827,922.48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11,486.20 883,901.36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外购商品 1,280.00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8,742.48 13,895.06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外购商品 21,714.91 1,314.34

北新集成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990.25 620,509.08

北新集成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3,298.45

113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新集成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销售外购商品 118,613.91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提供水、电、汽 1,112,152.94 1,284,868.06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9,401.71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18,440.48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水、电、汽 888,983.76 853,033.34

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521,473.26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收入 8,962.26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485,129.71

郎溪县苏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40,981.87 276,931.92

湖州煤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829.23

黄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9,280.00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销售商品 41,503.25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3,051.08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7,714.76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4,716.98

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9,935.89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8,155.13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无合并范围外关联担保情况。

4.关联方租赁

①公司出租情况表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益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益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2,560,208.87 2,575,932.75

合计 2,560,208.87 2,575,932.75

②公司承租情况表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房屋使用权 619,200.00 620,400.00

合计 619,200.00 620,400.00

关联方租赁情况说明:

1、根据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与北新塑管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

114

赁合同》规定,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雁密路南侧 1 号北新住

宅产业有限公司园区内厂房租赁给北新塑管有限公司使用,合同期限内总租金为人民币

2,560,208.87 元,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根据本公司与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签订的《公寓楼物业租赁合同》

规定,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39号院1号楼二、

三单元(二层除外)房屋租赁给本公司使用,月租金为51,600元,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至

2015年5月31日。2015年6月上述合同续签一年,租金不变。

5.关联方委托借款

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关联方委托借款情况如下

委托方 发放借款银行 期末借款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 25,200,000.00 2012 年 12 月 24 日 2017 年 06 月 24 日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 50,400,000.00 2012 年 12 月 24 日 2017 年 06 月 24 日

合计 75,600,000.00

注:(1)根据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和本公司

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2012 信银营委贷字第 000086 号”)规定,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接受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给本公司人民币

2,520 万元,借款期限是 201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上述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

借款期限至 2017 年 6 月 24 日。

(2)根据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和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2012 信银营委贷字第 000085 号”)规定,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接受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给本公司人民币 5,040 万

元,借款期限是 201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上述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借款期

限至 2017 年 6 月 24 日。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185,900.00 4,557,000.00

7.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15

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 2.00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 46,373,250.00

8.其他关联交易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425,111.42 3,330,340.21 3,525,723.70 3,394,198.45

应收账款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34,784.89 3,347.85 200,696.99 2,006.97

应收账款 郎溪县苏特水泥有限公司 539,959.14 6,840.21 124,010.35 1,240.10

应收账款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14,813.70 1,148.14 59,914.20 599.14

应收账款 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60,997.94 3,609.98 47,048.79 470.49

应收账款 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110,468.90 30,468.94 422,737.60 4,227.38

应收账款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应收账款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62,600.00 762,600.00

应收账款 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10,000.00 170,016.85 210,000.00 107,016.85

应收账款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11,640.01 159,836.85 211,640.01 96,344.85

应收账款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00,150.00 172,962.68

应收账款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5,820.00 2,058.20 286,144.00 2,861.44

应收账款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170,176.61 61,348.84 60,249.57 42,550.97

应收账款 北新集成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5,820.11 58.20 3,543.11 35.43

应收账款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5,400,680.90 124,310.22 1,120,812.62 13,853.11

应收账款 保定筑根新材公司 461,316.96 461,316.96 461,316.96 461,316.96

应收账款 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255,429.91 255,429.91 255,429.91 255,429.91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547,156.53 547,156.53 547,156.53 547,156.53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200,608.17 200,608.17 200,608.17 200,608.17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229,565.09 2,229,565.09 2,229,565.09 2,229,565.09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销售中心 11,971.80 11,971.80 11,971.80 11,971.80

应收账款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44,210.97 813,531.42

应收账款 天津市世纪北新建材销售公司 2,382,488.30 2,382,488.30 2,382,488.30 2,382,488.30

应收账款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254,117.30 21,401.66

116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新轻钢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1,543.68 15.44

预付款项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6,951.77

预付款项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1,110.07 44,060.07

预付款项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343,960.00 549,350.00

预付款项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370.00

预付款项 北新国际木业有限公司 18,595.94

预付款项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00.00

预付款项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5,642,931.16

预付款项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34,000.00

注:关联交易约定以净额结算的,应收关联方款项可以抵销后金额填列。

2.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付账款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778,824.32 1,716,404.40

应付账款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4,296,500.34 6,238,890.34

应付账款 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 7,841.30 7,841.30

应付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06,114.98

应付账款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130,220.00 203,416.48

应付账款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1,950.00

应付账款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3,944.40

预收款项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246.62 56,379.06

预收款项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916.59 916.59

预收款项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22.47 22.47

预收款项 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 7,500.00 7,500.00

预收款项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8.00 630.10

预收款项 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61,509.10 61,509.10

预收款项 北新集成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86,159.99 86,159.99

预收款项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366,898.24 252,398.24

预收款项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1,602.61

预收款项 北新轻钢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161,668.89

预收款项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923.40

预收款项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05,390.00

117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预收款项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27,000.00

预收款项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4,000.04

其他应付款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74,476.81

其他应付款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0 38,000.00

其他应付款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100,546.34 52,629.20

其他应付款 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74,525.36 38,117.34

其他应付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910,378.24 4,494,472.99

其他应付款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69,476.91 793,318.02

其他应付款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45,961.74 38,569.14

其他应付款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应付利息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31,366.35

十一、股份支付

无。

十二、或有事项

关于石膏板诉讼事件及最新进展

自 2009 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公司、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

数十家中国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

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

自 2010 年开始,公司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就美国石膏板诉讼有关问题提供法律

咨询服务。考虑到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聘请了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在石膏板诉讼案件中代表公

司应诉并进行抗辩,以维护公司的自身权益。

自 2010 年开始,泰山石膏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泰山石膏应诉。在泰山石膏应

诉之前,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已就 Germano 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

决泰山石膏向七处物业的业主赔偿 2,758,356.52 美元及自 2010 年 5 月起计算的利息。2014

年 7 月美国法院判定泰山石膏藐视法庭,判令泰山石膏支付原告代理律师 1.5 万美元的律师费,

判令泰山石膏支付 4 万美元作为藐视法庭行为的罚款,并判令泰山石膏以及泰山石膏的任何关

联方或子公司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直到或除非泰山石膏参加本审判程序,如果泰山

石膏违反禁止令,必须支付其自身或其违反本判令的关联方违反行为当年盈利的 25% 作为进一

步的罚款。由于只有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泰山石膏方可应诉并进行抗辩,因此,泰山石膏于

2015 年 3 月向美国法院支付了 4 万美元,并支付了 1.5 万美元的律师费;由于导致美国法院作

出藐视法庭判令的原因为泰山石膏没有参加 Germano 案缺席判决后的债务人审查会议,因此,

118

泰山石膏于 2015 年 3 月支付了 Germano 案的缺席判决金额 2,758,356.52 美元及自 2010 年 5

月起计算的利息。另外,美国弗吉尼亚州巡回法院已就 Dragas 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

判决泰山石膏赔偿 4,009,892.43 美元和判决前利息 96,806.57 美元,及自 2013 年 6 月计算的

利息。报告期内,泰山石膏与 Dragas 就此案达成和解,向其支付了 400 万美元和解费用,此

案件已终结。泰山石膏申明,其同意支付前述款项并不代表泰山石膏认可上述案件的缺席判决

内容,采取该等措施仅是为了申请撤销/避免藐视法庭判令并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参与石膏

板诉讼案件的应诉及进行抗辩。

公司获知,由于公司和泰山石膏在诉讼中持续的积极抗辩,原告指导委员会已向法院递交

文书将其集团维修索赔金额降至约 3.5 亿美元。此外,原告指导委员会已提起动议主动请求撤

销未决的集团诉讼中大量个人原告的索赔,原因是原告指导委员会称证据无法显示这些个人原

告的家中安装了泰山石膏生产的石膏板。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

区联邦地区法院于美国时间 2016 年 3 月 9 日签发了一项判令,驳回了原告方针对中国建筑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正在进行当中,目前公司和泰山石膏无法确认案件涉及的原告和物业的数量,也难以

准确预测任何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公司和泰山石膏已经聘请境内外律师就该案件的应诉策略

以及对公司和泰山石膏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公司和泰山

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十三、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北新建材重要的资产租赁事项如下:

(1) 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

司签订的《石膏板生产线土地租赁合同》规定,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3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租赁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土地租赁面积 54,200.8

平方米,土地租赁费每年 59.6209 万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土地租赁费则相应调整。

(2) 根据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省潞城水泥厂于 2011 年 2

月 12 日签订的《潞城市水泥厂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租赁补充协议》规定,公司租赁山西省潞城

水泥厂合法拥有的厂房等生产设施作为公司潞城分公司的生产设备、厂房、厂地等,租赁期限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赁费为人民币 70 万元。

(3) 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与秦皇岛

华瀛磷酸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规定,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租赁秦皇岛华瀛

磷酸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港城大街东段华瀛磷酸有限公司院内的土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

119

期限为 2003 年 8 月至 2032 年 4 月 18 日,年租金为 53.8992 万元。2014 年 1 月 1 日双方签订

补充协议,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年租金调整为 101.005332 万元。

(4) 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与江苏省邳州石膏板厂签订

的《财产租赁合同书》规定,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租赁江苏省邳州石膏板厂年产 600 万平方米的纸面石膏板生产设备、厂房、部分场地

等,年租金为 73.8 万元。

(5) 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与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的《租地协议》规定,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租赁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土地 65 亩,年租地费为 26 万元。2014 年 7 月

21 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年租金调整为 35.9228 万元

(6) 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规定,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6 月 16 日止租赁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租赁土地面积

129.4 亩,土地租赁费每年 18.116 万元人民币。2010 年 1 月 6 日,双方又签订土地租赁(补

充)合同,对租金条款进行修改,每年土地租赁费调整为 33.53704 万元,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合同到期日 2036 年 6 月 16 日止。

(7)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与偃师市首阳山镇人民政府

于 2009 年 1 月 18 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自 2009 年至 2039

年租赁该镇政府 30 亩土地,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 90 万元。

(8)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20 日与湖南

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脱硫场地租赁合同》规定,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自 2007

年 3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租赁湖南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土地,土地租赁费

按 0.5 万元/亩/年(含税费)计算,总计年租赁费为 40 万元。

(9) 根据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贷岳区大汶口镇北西遥

村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泰安市贷岳区大汶口镇北西遥村向泰山石膏

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土地,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

(10) 根据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前周

家院村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前周家院村向泰

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土地,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

(11) 根据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后周

家院村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后周家院村向泰

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土地,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

(12)根据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中国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B 座)15 层,租赁给北新建材使用,

租金标准为 11 元/平米/日。

120

(13)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5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

京市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11

层南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619.99 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九个月(即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每期(季)租金为 135,792.69 元。

(14)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5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

京市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12

层南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619.99 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九个月(即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每期(季)租金为 135,792.69 元。

(15)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5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

京市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13

层南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619.99 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九个月(即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每期(季)租金为 135,792.69 元。

(16)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5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

京市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12

层北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688.25 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九个月(即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每期(季)租金为 150,743.28 元。

(17)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5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

京市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13

层北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688.25 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九个月(即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每期(季)租金为 150,743.28 元。

(18)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10 月 7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

京市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10

层 1008、1009、1010、1011、1012、1013 室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688.25 平方米,租赁期 1 年 5 个月 17 天(即 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每期(季)

租金为 150,743.28 元。

(19)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5 年 10 月 7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市

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 层 802、

803A、805 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248.61 平方米,租赁期 1 年 5 个月

零 17 天(即 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每期(季)租金为 54,451.56 元。

(20)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市

北郊农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 B1 104 租赁给

北新建材作为办公场所。该租赁房面积为 306.84 平方米,租赁期 2 年 2 个月零 24 天(即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每期(月)租金为 9,334.07 元。

(21)根据公司与北京市北郊农场于 2011 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北京市北郊

农场将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18 号龙冠置业大厦 A 座(二区)B2 层

121

B2-103、B2-104 室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库房使用,该租赁房租赁面积为 239 平方米。租赁期为

壹年(即 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每期(月)租金为 5,816.30 元。上述合同

到期后,分别于 2012 年 6 月 1 日、2013 年 6 月 1 日签订《续签协议》,租期均为一年,租金不

变。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租期为两年,每季度租金为 21,811.14

元。

(22)根据公司与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签订的《公寓楼物

业租赁合同》规定,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 39

号院 1 号楼二、三单元(二层除外)房屋租赁给北新建材作为青年员工的公寓楼。该租赁房租

赁期为一年(即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每期(月)租金为 51,600.00 元。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2016 年 2 月 1 日及 2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 2014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38,006 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

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 万元

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 17,597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二)利润分配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项目 金额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4,744.67786 万元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无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额

141,398.1592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75 元(含税),预计将分配

现金股利 247,446,778.60 元。该股利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务重组

无。

122

(二)资产置换

无。

(三)年金计划

无。

(四)终止经营

无。

(五)分部信息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石膏板、龙骨等相关新型建材材料,产品同属轻质建材行业且产品应用

相关性较强;同时,产品市场间无明显差异。因此,本公司未披露分部信息。

(六)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报告期内,对美国关于使用中国石膏板诉讼的事件,公司发生律师费、差旅费共计

74,365,223.10 元人民币;泰山石膏发生判决金额 20,118,360.69 元、和解费 24,482,800.00

元、律师费、差旅费等 47,281,756.18 元,共计 91,882,916.87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泰山石膏就本诉讼累积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判决金额、和解费等共计 271,213,414.19

元。关于此事项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十二、或有事项”所述。

2.本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持有的

原全资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9.25%股权,在此基础上,受让方对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增资(公

司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力)。按照协议约定,受让方分期缴纳认缴增资全部到位后,本

公司将持有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9.00%的股权,对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在受让

方分期缴纳认缴出资过程中双方以实际出资享有收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双方实

际出资额,本公司持有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22.60%的股权,依据转让协议及北新房屋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对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转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除枣庄分公司、平邑北新

建材有限公司外)生产的石膏板产品原享受免征或即征即退 50%增值税优惠政策,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现的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 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根据上述政策的相关规定,

涿州分公司利用冶炼废渣生产的矿棉吸音板产品原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现的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 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上述石膏板、矿棉吸音板产品

税收优惠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4、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扩大收益,提高公司利润规模,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2015 年,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由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

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0 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 35 名自然人共计持有的泰山石膏

35%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突出主业,做大做强石膏板产业,

123

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厚每股收益,提升股东回报水平。目前,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在履行有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新建材及其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1)根据北新建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支行于 2014 年签订的《综合

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 1400000039889 号”)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

支行在 2014 年 3 月 14 日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期间向北新建材提供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授信

额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零。

(2)根据北新建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于 2015 年 08 月 03 日签订的《综

合授信合同》“0294825”规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在合同订立起 364 天期间

内向北新建材提供人民币 2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借款额度为 80,000 万元,承兑汇

票额度 80,000 万元,人民币债券包销专项额度 15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

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零。

(3)根据北新建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支行于 2015 年 08 月 06 日签订

的《综合授信协议》(“BJ 新源 ZH15001”)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支行在

2015 年 08 月 06 日至 2016 年 08 月 05 日期间向北新建材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其中:一般贷款额度为 15,000 万元,贸易融资额度为 5,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零。

(4)根据北新建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于 2015 年 07 月 22 日签订的

《授信协议》(“2015 年建授字第 006 号”)规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在

2015 年 07 月 22 日至 2016 年 06 月 04 日期间向北新建材提供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零。

(5)根据公司所属的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济南分行于 2015 年

9 月 1 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渤济分综(2015)第 93 号”)规定,渤海银行济南分行

在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期间向其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

中:授信额度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业务品种内可调剂使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1,981.53376 万元。

(6)根据公司所属的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

行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签订的《授信协议》(“2015 年招济 72 字第 21150801 号”)规定,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在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2016 年 8 月 6 日期间向其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净额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三种业务

品种内可调剂使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 5,800.00 万元,银

行承兑汇票余额 4,257.190093 万元。

(7)根据公司所属的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

行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2015 年 160011 法授字第 1003 号”)规定,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在 2015 年 03 月 17 日至 2016 年 03 月 16 日期间向其提供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净额综合授信额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

124

额为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13,900.162283 万元。

(8)根据公司所属的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

行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银济分市中综字 20150428 第 001

号”)规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在 2015 年 04 月 29 日至 2016 年 04 月 28 日期

间向其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

借款余额为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3,154.415037 万元。

(9)根据公司所属的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行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授信协议》(“2015 年 3722 信字第 017 号”)规定,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在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2016 年 7 月 16 日期间向其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净额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二种业务品种内可调剂使

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 3,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零。

(10)根据公司所属的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乳山支行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2015 年乳授额字 011 号”)规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在 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02 日期间向其提供人

民币 2,300 万元的净额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二种业务品种内可

调剂使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借款余额为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

额为零。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类别 占总额 坏账 坏账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准备 准备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417,495,343.03 100.00 64,375,834.40 15.42 464,043,539.53 100.00 60,786,716.57 13.1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17,495,343.03 100.00 64,375,834.40 -- 464,043,539.53 100.00 60,786,716.57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94,489,411.78 2,944,894.12 1.00

125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1-2 年(含 2 年) 31,511,398.75 2,205,797.91 7.00

2-3 年(含 3 年) 37,752,560.75 7,550,512.15 20.00

3-4 年(含 4 年) 2,112,388.86 844,955.54 40.00

4-5 年(含 5 年) 2,666,360.69 1,866,452.48 70.00

5 年以上 48,963,222.20 48,963,222.20 100.00

合计 417,495,343.03 64,375,834.40 --

3.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589,117.83

本期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本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的情况

4.本公司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余额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北新绿色住宅有限公司 126,907,520.08 4,418,980.51 30.40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126,521,436.58 3,172,298.32 30.30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 17,545,203.24 1,418,243.68 4.20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7,402,796.26 174,027.96 4.1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2,318,768.02 123,187.68 2.95

合计 300,695,724.18 9,306,738.15 72.02

6.本公司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公司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

(二)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

126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坏账准 占总额 坏账准

类别 占总额 坏账 坏账

金额 备计提 金额 比例 备计提

比例(%) 准备 准备

比例(%) (%)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1,975,325,247.01 100.00 23,173,375.21 1.17 1,849,232,186.87 100.00 20,947,277.73 1.1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975,325,247.01 100.00 23,173,375.21 -- 1,849,232,186.87 100.00 20,947,277.73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942,292,250.58 19,422,922.51 1.00

1-2 年(含 2 年) 28,587,256.24 2,001,107.94 7.00

2-3 年(含 3 年) 3,213,038.26 642,607.65 20.00

3-4 年(含 4 年) 199,519.62 79,807.85 40.00

4-5 年(含 5 年) 20,843.49 14,590.44 70.00

5 年以上 1,012,338.82 1,012,338.82 100.00

合计 1,975,325,247.01 23,173,375.21 --

3.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26,097.48

本期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的情况。

4.按性质分类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27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代垫费用 1,964,961,042.05 1,826,550,325.51

备用金/个人借款 747,601.99 776,267.70

押金 121,673.50 121,673.50

股权转让款 16,124,343.44

保证金 9,335,596.23 5,555,294.79

其他 159,333.24 104,281.93

合计 1,975,325,247.01 1,849,232,186.87

5.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金额

(%)

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支工程款 349,290,552.78 1 年以内 17.68 3,492,905.53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代支工程款 231,514,901.49 1 年以内 11.72 2,315,149.01

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代支工程款 169,585,500.57 1 年以内 8.59 1,695,855.01

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代支工程款 140,864,220.27 1 年以内 7.13 1,408,642.20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代支工程款 138,608,645.11 1 年以内 7.02 1,386,086.45

合计 1,029,863,820.22 52.14 10,298,638.20

6.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7.本公司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

8.无应收政府补助情况。

(三)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973,871,403.61 973,871,403.61 1,148,815,484.61 1,148,815,484.6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22,930,288.70 122,930,288.70 120,088,672.42 120,088,672.42

合计 1,096,801,692.31 1,096,801,692.31 1,268,904,157.03 1,268,904,157.03

1.对子公司投资

128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89,944,081.00 189,944,081.00

北新建塑有限公司 55,000,000.00 55,000,000.00

北京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3,000,000.00 3,000,000.00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117,652,500.00 117,652,500.00

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 24,506,547.00 24,506,547.00

北京北新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574,156.61 7,574,156.61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 32,000,000.00 32,000,000.00

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 114,540,000.00 114,540,000.00

北新绿色住宅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60,000,000.00 60,000,000.00

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26,848,200.00 26,848,200.00

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2,750,000.00 12,750,000.00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北新建材(嘉兴)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北新建材(昆明)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北新建材(湖南)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合计 1,148,815,484.61 15,000,000.00 189,944,081.00 973,871,403.61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29

本期增减变动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损益 益调整

联营企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42,388,297.46 6,691,739.19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27,694,032.25 21,906.25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06,342.71 -857,737.16

合计 120,088,672.42 5,855,908.28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投资单位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股 计提减 期末余额

其他 期末余额

益变动 利或利润 值准备

联营企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3,014,292.00 46,065,744.65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27,715,938.50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9,148,605.55

合计 3,014,292.00 122,930,288.70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420,033,948.91 601,575,529.27

其他业务收入 38,411,094.93 55,334,574.41

合计 458,445,043.84 656,910,103.68

主营业务成本 318,483,614.76 440,996,066.54

其他业务成本 34,523,696.59 50,230,833.07

合计 353,007,311.35 491,226,899.61

(五)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57,300,000.00 440,509,308.16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855,908.28 5,540,272.1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9,809,014.41

130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8,924,526.02 1,403,260.28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55,519.29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20,000.00

合计 821,909,448.71 447,908,359.86

十七、补充资料

(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95 0.634 0.6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9 0.604 0.604

(二)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要求,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金额 说明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580,884.11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90,720,460.13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34,080,361.76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3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金额 说明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52,044,354.80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9,275,364.74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3,150,696.06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4,399,591.17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8,751,104.8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42,264,439.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513,334.9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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