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健全、有效运行以及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和评估,
作出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
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2.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
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重点关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
行,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
3.公司在《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为加强和完善内
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工作等情况作了介绍,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
效运行进行了认真自查,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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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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