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3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

了董事会 2016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

称“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2 日进行披

露。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20 号)(以下简称

“重组问询函”)。

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协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就上述重

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豫能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