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2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华英”)为配合丰城
市人民政府“城区企业退城入园、创建省级中等城市”的战略构想,
也便于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经友好协商,就丰城华英加工老厂(龙
光大道剑南街办辖区内)搬迁补偿事宜,于近日与丰城市人民政府签
署了《搬迁补偿协议》。
二、《搬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2、甲、乙双方邀请双方认可有资质的中介评估公司对乙方加工
老厂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与评估结果由双方抽调专业资深人员参
与审核并签字认可。
3、乙方加工老厂现有土地,甲方已经按照给予乙方新项目特殊
优越的用地政策,故不列入评估范围之内。
4、乙方加工老厂现有建筑物及其他固定资产由甲方按双方认可
的中介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给予乙方货币补偿。
5、因搬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与相关损失由甲方按评估价值的 15%
给予乙方货币补偿。
6、以上第(4)项和第(5)项补偿由甲方在乙方项目开工建设
之日起前十天给予乙方补偿以上总额的 50%,做为乙方建设启动资金
使用,在乙方搬迁到位前十天内余额补偿到位。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留存,同具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搬迁补偿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待中介评估公司对丰城华
英加工老厂资产进行评估后,甲乙双方将签署正式的补偿协议。目前
无法评估该搬迁补偿事宜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事情的进展情
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