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考核、绩效奖励及津贴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绩效奖励办法,现根据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 2015 年董监高换届及实
际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2015 年度
考核、绩效奖励及津贴办法,具体如下:
一、2015 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21.31 万元,与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相差较大,没有完成全年经营
计划。经综合考虑现确定 2015 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每人绩效奖
励标准(税后)不高于公司税后净利润的 1%,其余高管人员根据其
考核结果按照总经理奖励标准(税后)60%-80%进行确定。
二、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
1、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个人书面述职报
告;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的分工及完成情况
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书面考核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总经理提交的考核意见,最终做出考
评意见,作为对公司高管人员奖励的参考依据。
三、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奖励:
1、董事长的考核与奖励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2、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及公司内部兼职董事除外)实行固定津
贴制,津贴标准每年 3 万元(税后),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公司内部兼职董事按照管理层级领取薪酬、奖励,
1/2
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长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考核,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提交考
核与薪酬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秘书的述职和董事长
的考核意见进行考核并确定奖励比例,具体奖励方案报股东大会备案。
四、全体经营班子高管人员的奖励办法:
1、总经理的考核与奖励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2、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的奖励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励方案,奖励标准浮动范
围为总经理奖励标准 60%-80%。
五、公司监事实行固定津贴制,监事会主席、副主席津贴标准 3
万元(税后),其他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每人 2.4 万元(税后),在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实施。
六、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在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七、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八、本办法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