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 2016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是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林宪、屠鹏飞、辛金国
日期:201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