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
投资等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现将2015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林宪
浙江宪林律师事务所(原浙江省高新技术律师事务所)律师,健
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聚
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家律师,浙江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委
员;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和杭州市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获得
者。
2、屠鹏飞
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北京
大学创新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现代研究中心主任
(兼),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昆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
1
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药材饮片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
委员。《中国药学》英文版、《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
中药》杂志副主编,《中国药学杂志》等 10 多家杂志编委。浙江大
学、中国药科大学等 10 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客座教授。国家杰出
青年基金获得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天然药物活性成分与新药研究、天然活性成分
化学生物学研究、中药质量评价。
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项目 70 余项。成功研制二类新药 2 项,获
得新药证书 4 个,在研新药 10 多项。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
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教育部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中华中
医药学会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1 项。发表论文 630 多篇,其中 SCI 收载
280 多篇,著作 12 部,申请和授权专利 30 多项。
3、辛金国
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具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
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
经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经贸学院党总支书记和浙江省审计
学会副秘书长,兼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
2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林宪 12 12 0 0 否
屠鹏飞 12 12 0 0 否
辛金国 12 12 0 0 否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
10 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2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会上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法律、财务、
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项目投资、收购兼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薪酬等各方面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报告
期内合计发表独立意见 12 份;董事会休会期间,我们按季度向公司
了解经营动向、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报告期收到公司经营情况简
报 4 份。2015 年独立董事还召开专项会议 1 次,公开征集投票权 1
次。
3
2015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2015年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委派
独立董事代表的方式出席了股东大会,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
水平和效率。
2015年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5年,我们利用召开现场董事会期间,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情况,
审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的真实状
况;在公司2014年度审计期间,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状况,
并就重大事项等与管理层进行沟通;2015年为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经
营及重大事项的关注,我们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及时
予以回复。
2015年公司管理层保持与我们的沟通,积极配合我们工作,为我
们工作提供了便利。
(四)股权激励等其他事项
4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我们按照相关
规定,就该事项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发布了《独立董事关于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及相应的提示公告,股东大会上,我们向与会股东进
行了充分的说明;
2015年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实施了股权激励。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
中,我们就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公司本期拟授予权益总量
6.96万股于2015年6月底回购完成,董事会确定2015年9月21日为该等
股份的授予日,截至2015年10月13日,该等股份已全部过户至激励对
象的账户,并进入为期一年的锁定,我们对公司股权激励的授予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年,我们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
深入分析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谨慎地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维生公司区域代理关联公司产品并授权商标许可事项,并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3 月 12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 2014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追加,并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5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变
更募集资金收购叶开泰国药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在上述关联交易上董事会审议前,均事先对关联交易对
方、交易价格等进行了核实,出具事前审查意见;董事会上我们认真
审议关联交易内容,并谨慎发表独立意见。2015 年公司进行的关联
交易均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超出决策范围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遵
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按照《关联交易
指引》、《上市规则》要求进行了单独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严格遵
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的决议执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
跟踪,并充分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意见,2016年3
月16日召开了七届三次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对2015年度担保事项及对
外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过去的担保行为均符合现行的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决策程序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4年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9073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28073万元,尚余11000万元未使用。
1、2015年3月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用于原募集资金项目“武汉健
民与湖北省十堰康迪制药厂合资建立生产中药注射液产品企业”及
“武汉健民前处理车间及仓贮技术改造”的612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到
“健民集团中药生产技术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6268.7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612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48.7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2.95万元。
2、2015年7月24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受让叶开泰国药12.79%股权)暨关联交易议
案”,将“武汉健民英山中药材茯芩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2902万元,投入到“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
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新项目拟投入资金32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
入2902万元,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已完成。
3、2015年公司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募投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择机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理提高募
集资金收益。
2015年3月20日认购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 10,000万元,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起
7
止期限:2015 年3月20日至 2015 年6月30日,该笔理财本金到期已
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131.34万元;
2015年7月2日认购汉口银行理财产品“机构保收15071期人民币
理财产品”2,000万元,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产品期限:31 天,
该笔理财本金到期已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6.96万元;
2015年7月3日认购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
期开放【CNYAQKF】”10,000万元,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产品期
限:3个月,该笔理财本金到期已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119.24万元;
2015年10月20日认购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 11,000万元,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起
止期限:2015 年10月20日至 2015 年12月30日,该笔理财本金到期
已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70.18万元。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高管提名情况
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刘军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11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汪绍全为公司财务总监,12 月 4 日第七届董事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布忠江为公司副总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查,对刘
军锋、汪绍全、布忠江等人的个人能力、职业背景及专业素质进行了
解,并谨慎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2、高管薪酬情况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业绩指
标完成情况,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拟定了《公司主要经营团队
2015 年绩效责任书》、《公司财务总监 2015 年绩效责任书》、《公
司主要经营团队现金奖励方案》、《财务总监绩效现金奖励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执行,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薪酬
标准及考核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5年,公司未进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5年,在201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联系,对审计过程进行了全
程跟踪、及时督促年审工作的进展,并对其2014年全年的审计服务工
作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恪守尽职,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董事会拟定了 2014 年
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总股本 153,398,600 股计算,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人民币 3.8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58,291,468 元,尚余
285,706,897.32 元。我们对该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9
该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该方案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利润分配实际实施
工作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
认真梳理,该等承诺已履行完毕,并进行了披露,没有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情况,报告期新增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为维护股价稳定,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做出增持承诺,即通过二级市场
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3.17 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3.02%,履行了该项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 2015 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应披露信息,全年公司对外披露信息 106 份,其中定
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2 份,规范性上网文件 50 份。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根据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配套指引,以及湖北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
10
控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要求,对母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内控
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对不规范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地方进行整
改,2015年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内部控制有效。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风险控制、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均占二分之一以上
人数。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对各分属领
域的事项分别进行重点关注,对于需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时召
开会议进行审议,全年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年,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关联交易、高管聘任、对外投资、
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的开展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履行了法定审批程
序,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16年,我们将继续保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为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研发、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作用,
持续关注公司投融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
健康发展。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宪、屠鹏飞、辛金国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