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8 0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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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

投资等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现将2015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林宪

浙江宪林律师事务所(原浙江省高新技术律师事务所)律师,健

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聚

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家律师,浙江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委

员;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和杭州市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获得

者。

2、屠鹏飞

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北京

大学创新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现代研究中心主任

(兼),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昆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

1

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药材饮片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

委员。《中国药学》英文版、《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

中药》杂志副主编,《中国药学杂志》等 10 多家杂志编委。浙江大

学、中国药科大学等 10 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客座教授。国家杰出

青年基金获得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天然药物活性成分与新药研究、天然活性成分

化学生物学研究、中药质量评价。

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项目 70 余项。成功研制二类新药 2 项,获

得新药证书 4 个,在研新药 10 多项。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

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教育部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中华中

医药学会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1 项。发表论文 630 多篇,其中 SCI 收载

280 多篇,著作 12 部,申请和授权专利 30 多项。

3、辛金国

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具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

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

经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经贸学院党总支书记和浙江省审计

学会副秘书长,兼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

2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林宪 12 12 0 0 否

屠鹏飞 12 12 0 0 否

辛金国 12 12 0 0 否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

10 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2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会上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法律、财务、

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项目投资、收购兼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薪酬等各方面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报告

期内合计发表独立意见 12 份;董事会休会期间,我们按季度向公司

了解经营动向、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报告期收到公司经营情况简

报 4 份。2015 年独立董事还召开专项会议 1 次,公开征集投票权 1

次。

3

2015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2015年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委派

独立董事代表的方式出席了股东大会,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

水平和效率。

2015年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5年,我们利用召开现场董事会期间,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情况,

审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的真实状

况;在公司2014年度审计期间,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状况,

并就重大事项等与管理层进行沟通;2015年为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经

营及重大事项的关注,我们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及时

予以回复。

2015年公司管理层保持与我们的沟通,积极配合我们工作,为我

们工作提供了便利。

(四)股权激励等其他事项

4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我们按照相关

规定,就该事项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发布了《独立董事关于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及相应的提示公告,股东大会上,我们向与会股东进

行了充分的说明;

2015年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实施了股权激励。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

中,我们就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公司本期拟授予权益总量

6.96万股于2015年6月底回购完成,董事会确定2015年9月21日为该等

股份的授予日,截至2015年10月13日,该等股份已全部过户至激励对

象的账户,并进入为期一年的锁定,我们对公司股权激励的授予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年,我们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

深入分析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谨慎地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维生公司区域代理关联公司产品并授权商标许可事项,并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3 月 12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 2014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追加,并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5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变

更募集资金收购叶开泰国药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在上述关联交易上董事会审议前,均事先对关联交易对

方、交易价格等进行了核实,出具事前审查意见;董事会上我们认真

审议关联交易内容,并谨慎发表独立意见。2015 年公司进行的关联

交易均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超出决策范围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遵

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按照《关联交易

指引》、《上市规则》要求进行了单独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严格遵

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的决议执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

跟踪,并充分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意见,2016年3

月16日召开了七届三次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对2015年度担保事项及对

外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过去的担保行为均符合现行的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决策程序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4年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9073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28073万元,尚余11000万元未使用。

1、2015年3月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用于原募集资金项目“武汉健

民与湖北省十堰康迪制药厂合资建立生产中药注射液产品企业”及

“武汉健民前处理车间及仓贮技术改造”的612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到

“健民集团中药生产技术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6268.7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612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48.7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2.95万元。

2、2015年7月24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受让叶开泰国药12.79%股权)暨关联交易议

案”,将“武汉健民英山中药材茯芩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2902万元,投入到“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

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新项目拟投入资金32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

入2902万元,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已完成。

3、2015年公司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募投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择机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理提高募

集资金收益。

2015年3月20日认购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 10,000万元,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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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期限:2015 年3月20日至 2015 年6月30日,该笔理财本金到期已

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131.34万元;

2015年7月2日认购汉口银行理财产品“机构保收15071期人民币

理财产品”2,000万元,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产品期限:31 天,

该笔理财本金到期已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6.96万元;

2015年7月3日认购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

期开放【CNYAQKF】”10,000万元,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产品期

限:3个月,该笔理财本金到期已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119.24万元;

2015年10月20日认购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 11,000万元,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起

止期限:2015 年10月20日至 2015 年12月30日,该笔理财本金到期

已收回,并收到理财收益70.18万元。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高管提名情况

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刘军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11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汪绍全为公司财务总监,12 月 4 日第七届董事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布忠江为公司副总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查,对刘

军锋、汪绍全、布忠江等人的个人能力、职业背景及专业素质进行了

解,并谨慎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2、高管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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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业绩指

标完成情况,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拟定了《公司主要经营团队

2015 年绩效责任书》、《公司财务总监 2015 年绩效责任书》、《公

司主要经营团队现金奖励方案》、《财务总监绩效现金奖励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执行,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薪酬

标准及考核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5年,公司未进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5年,在201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联系,对审计过程进行了全

程跟踪、及时督促年审工作的进展,并对其2014年全年的审计服务工

作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恪守尽职,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董事会拟定了 2014 年

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总股本 153,398,600 股计算,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人民币 3.8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58,291,468 元,尚余

285,706,897.32 元。我们对该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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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该方案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利润分配实际实施

工作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

认真梳理,该等承诺已履行完毕,并进行了披露,没有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情况,报告期新增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为维护股价稳定,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做出增持承诺,即通过二级市场

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3.17 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3.02%,履行了该项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 2015 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应披露信息,全年公司对外披露信息 106 份,其中定

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2 份,规范性上网文件 50 份。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根据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配套指引,以及湖北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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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要求,对母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内控

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对不规范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地方进行整

改,2015年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内部控制有效。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风险控制、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均占二分之一以上

人数。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对各分属领

域的事项分别进行重点关注,对于需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时召

开会议进行审议,全年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年,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关联交易、高管聘任、对外投资、

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的开展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履行了法定审批程

序,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16年,我们将继续保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为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研发、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作用,

持续关注公司投融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

健康发展。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宪、屠鹏飞、辛金国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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