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有色集团,该公司为
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资金使用协议书》。公司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
入超短期融资券资金 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270 天,综合融资价格的年化费率
不高于国家同期贷款利率下浮 10%,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借款。
2、交易方关联关系
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
中国有色集团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45 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入超短期融资券资
金 8 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张克利、武翔、王宏前、张向南 4 人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邱定蕃、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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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 1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克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53,042,872.00 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6,053,042,872.00 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1 日);
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与其
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
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
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
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
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有色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金额(未审计)
总资产 12,013,353.14 12,233,590.53
净资产 2,910,902.19 3,118,616.71
营业收入 18,765,548.67 12,718,439.08
净利润 67,074.92 -82,851.95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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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3.7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申请借入超短期融资券资金 8 亿元
人民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国有色集团将其发行的 2016 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到的资金一部分
借给中色股份,共计人民币 8 亿元。
2、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
3、资金使用费:利率按照 3.2%执行,利息支付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中
色股份在收到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需向中国有色集团一次性支付中国有色集团因
发行 2016 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所产生的承销费总额的 26.67%,即人民币 240.03
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借入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 8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借款,因本
次综合融资费率不高于国家同期贷款利率下浮 10%,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
司资金实力,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邱定蕃、张继德、李相志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入超短期融资券资金 8 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 270 天,综合融资价格不高于国家同期贷款利率下浮 10%,资金用
于偿还到期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我们认为,该项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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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
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5,805.23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 45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资金使用协议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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