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
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
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遵循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
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
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除经批准执行的小额日常关联交易外无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与无关联第三方发
生同等交易的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24,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白糖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
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
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
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
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 签名
王 林
李显峰
陈咏梅
2016 年 3 月